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
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
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是由保險公司承保的一種商業養老年金保險,主要面向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社會公眾,公眾投保該商業養老年金保險,繳納的保險費允許稅前列支,養老金積累階段免稅,領取養老金時再相應繳納,這也是目前國際上採用較多的稅收優惠模式。運作上投保人在稅前列支保費,在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稅款。新“國十條”(《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試點,明確規定,2015年內啟動試點工作。新“國十條”當中明確提出要把商業保險建設成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要求商業保險成為家庭和個人商業保障計劃的主要提供者。2018年5月,個稅遞延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啟動。
“減稅養老”,也就是對繳納養老保險實行稅收優惠。中國的養老保險體系創立於上個世紀90年代,共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政府“兜底”的基礎養老保險,第二支柱是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第三支柱是個人商業保險。
作為“兜底”的基礎養老保險,是由個人和企業共同繳納,免稅政策已經在中國實行十餘年,其中不僅包括個人繳納中涉及的個人所得稅,也包括企業繳納中涉及的企業所得稅。
2014年1月1日起,中國開始根據國際慣例,對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實施個稅遞延優惠,也就是說,個人繳納企業年金涉及的個稅,可以延遲到退休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降低其當期稅務負擔。
而對於個人商業養老保險,2015年內,也將啟動個稅遞延試點,這也意味著稅收優惠將全面覆蓋中國養老保險體系中基礎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個人商業保險這三大領域。
2015年,中國將啟動試點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
2018年5月,個稅遞延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啟動。
個稅遞延商業養老保險的意思是,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保費支出部分對應的個人所得稅先不繳,等到領取養老金時再根據相應的稅率繳稅。
國養老“三支柱”體系發展很不平衡,基本養老保險“一支柱”獨大,第二支柱企業年金髮展不是很理想,以商業養老保險為代表的第三支柱仍是相對短板,稅收優惠政策的推出能提高老百姓的購買積極性。
2018年6月7日,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在上海簽發我國首張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保單,投保客戶為我國首架國產大飛機C919首飛機長蔡俊。這標誌著醞釀多年的稅延養老險政策正式實施。被譽為支撐中國養老保險體系“第三支柱”的個人商業養老保險,迎來了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
今年5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基本的經營規範和監管要求。5月31日,首批經營稅延養老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名單公示,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旗下子公司太平洋保險壽險位列其中。6月6日,該公司的4款稅延養老險產品獲准銷售。
根據財政部等五部門發布的《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上海市、福建省和蘇州工業園區先行試點,在試點地區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以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等納稅人均可投保。
從投保流程來看,納稅人首先需要有一個用於歸集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繳費、收益以及資金領取等的商業銀行個人專用賬戶。該賬戶封閉運行,與居民身份證件綁定,具有唯一性。
納稅人可在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中自由選擇產品,買完產品后,保險公司應開具發票和保單憑證,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建立的信息平台出具稅延養老扣除憑證作為扣稅憑據。納稅人將相關憑證提供給扣繳單位,扣繳單位按要求辦理稅前扣除有關事項。
根據通知,納稅人按規定(退休、大病等)領取商業養老金時,由保險公司代扣代繳其應繳的個人所得稅。
保費扣除限額按照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確定;賬戶資金收益暫不徵稅;領取商業養老金時,25%部分予以免稅,其餘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通知,試點期間的產品開發要符合“收益穩健、長期鎖定、終身領取、精算平衡”原則,滿足參保人對養老賬戶資金安全性、收益性和長期性管理的要求。
中保信平台將與稅務系統、商業保險機構和商業銀行對接,提供賬戶管理、信息查詢等基礎性服務,參保人可隨時查詢投保繳費、產品收益、保險公司收費等信息,防止銷售誤導。
除此之外,保險公司也將為參保人提供全方位服務支持。太平人壽將為參保人提供便捷的賬戶查詢和管理服務,實現高頻次服務項目在線操作,全國性的服務網路可同步提供線下運營服務。
如果一位參保人每月應稅收入17000元,那他每月保費扣除限額為1000元,實施個稅遞延政策后他每月少繳個稅250元,一年少繳3000元。
假設一位參保人從30歲開始購買個稅遞延商業養老保險,每月拿出1000元投保,產品保證收益率是複利3.5%,等60歲退休時,總共繳納保費36萬元,但賬戶價值變成了61.8萬元。通過精算,一個月可以領到27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