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馮·奧西茨基

卡爾·馮·奧西茨基

卡爾·馮·奧西茨基(德語:Carl von Ossietzky),德國人(1889-1938),是一位魏瑪和納粹時期德國的記者、作家、傑出的政治記者和政論家,著名的反法西斯的和平戰士。

於1933年被納粹德國囚禁於集中營,1935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當諾貝爾委員會於1936年11月來到埃姆斯蘭,給這位聲名顯赫的罪犯頒發1935年諾貝爾和平獎的時候,納粹當局迫於國際壓力將奧西茨基釋放。但是,那時候的奧西茨基已經是個重病纏身的垂死之人。兩年後,他患上了嚴重的肺結核,還在埃姆斯蘭的時候他就被這個病擊垮了,在柏林的一家醫院去逝。

人物經歷


初出茅廬

卡爾·馮·奧西茨基
卡爾·馮·奧西茨基
1889年10月3日卡爾·馮·奧西茨基出生於漢堡。退出了中學后,他成為了一名記者和和平主義活動者。1916年6月被徵召入伍,加入了巴伐利亞先鋒團。一戰結束后,他回到了漢堡。在那裡,他通過演講鼓動社會輿論,並且擔任了“德國和平協會”地區分會的會長。

雜誌總編輯

1926 年,《世界舞台》雜誌的創辦人及主筆齊格菲。雅各布森邀請奧西埃茨基加入他的編輯部。當時,雅各布森正在致力於公開揭露德國重整軍備的秘密。奧西埃茨基接手繼續了這種當時是反主流的編輯方針。雅各布森於1926年12月意外身亡之後,奧西埃茨基立即成為了總編輯。
1927年3月,該雜誌發表了一篇由貝特霍爾德。雅各布撰寫的文章,批評德國國防軍建立准軍事組織。作為主編的奧西埃茨基被控以誹謗罪,判入獄一個月。
1929年3月他又於發表了一篇署名沃爾特。科銳瑟的文章,事實上這是他發起的活動的一部分,目的是抗議德國違法凡爾賽條約,秘密重整軍備。在1929年8月的一次審訊中,奧西埃茨基被指控暴露軍事秘密。

被捕入獄

1931年1月20日,他在《世界舞台》上發表了針對阿道夫·希特勒的文章:“一個民族到底要在精神上淪落到何種程度,才能在這個無賴身上看出一個領袖的模子,看到令人追隨的人格魅力?”
1931年11月,他被判有罪,判處入獄18個月。由於不遺餘力地為民主振臂高呼,奧西茨基成了納粹的眼中釘。阿道夫·希特勒被任命為帝國總理還不到一個月,奧西茨基就被逮捕了。服刑的地點在柏林亞歷山大廣場邊上的警察監獄,也就是太陽集中營,後來被叫做伊斯特維根勞動營。在那個埃姆斯蘭,荒灘和沼澤叢生。身份已經變成了562號犯人的奧西茨基其實並不適應繁重的體力勞動。他首先無法適應的是來自黨衛隊看守的棍棒,那些人特別“照顧”魏瑪共和國的知識分子。然後由於1932年的聖誕節大赦而被釋放。
1933年(就在這一年,德國國會通過授權法案,將立法權給予以總理希特勒為首的政府。)的年初,奧西埃茨基比他那些樂觀的同志們更清醒地認識到德國政治形勢的嚴峻。但是他拒絕離開那個國家。他的說法是,從邊境另外一邊所發出的聲音是空洞的。
1933年8月28日清晨,國會大廈縱火案發生之後,奧西埃茨基在家中被秘密警察逮捕,關進了柏林監獄,然後輾轉於幾個集中營。據他的獄友們說,奧西埃茨基受到了虐待,儘管他已經患有心臟病,卻被強製做苦役。

人物成就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1934年奧西埃茨基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提名。不過對他的提名太遲了一些,所以1935年該獎項暫時保留,到1936年才投票通過授給他。
1935年奧西茨基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成為第一位在監獄里獲諾貝爾獎的人。挪威諾貝爾委員會評選奧西茨基為當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時,納粹德國與受德國牽制的挪威產生了很大的爭議,挪威國王哈康七世拒絕參加和平獎的相關典禮。挪威保守派報刊《晚郵報》(Aftenposten)批評奧西茨基是攻擊了自己國家的罪犯。後來,挪威於1940年5月7日被德國佔領。
蓋世太保不同意釋放奧西茨基去奧斯陸領取諾貝爾和平獎,奧西茨基未能在當年接受獎項。1936年5月,奧西茨基因肺結核,在蓋世太保監視下被轉送到柏林夏洛滕堡的一家醫院治療。
1936年11月7日,奧西茨基被官方釋放,並送往西區(Westend)的一家醫院,當月23日,諾貝爾委員會來到奧西茨基的住處給他授獎。德國媒體被禁止評論奧西埃茨基獲獎的消息。
1937年,希特勒控制的德國政府頒布法令,不允許任何德國人接受任何諾貝爾獎項。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法令被取消。
1938年5月4日,奧西茨基因肺結核和在集中營里遭受的磨難,去世於柏林潘克(Pankow)的一家醫院。

身後事


因為奧西茨基,希特勒於1937年頒布法令,禁止任何德國人領取諾貝爾獎,並設立了德國國家藝術與科學獎取而代之。1939年,瑞典議會一名議員諷刺性地提名希特勒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並以此抵制實行綏靖政策的英國首相內維爾·張伯倫的被提名。
1980年代,一些律師就此案發起了重審的嘗試。
1990年,德國重新統一,奧西茨基的女兒羅莎琳德·馮·奧西茨基-帕爾姆(Rosalinda von Ossietzky-Palm)要求重審其叛國案。
1992年德國聯邦最高法院終審判決,根據當年德意志帝國最高法院的判例法,奧西茨基的叛國罪終審,維持原判,其叛國罪繼續成立。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