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2條詞條名為魏瑪共和國的結果 展開
- 魏瑪共和國
- 德意志國
魏瑪共和國
魏瑪共和國
魏瑪共和國(德語:Weimarer Republik)是指1918年至1933年期間採用共和憲政政體的德國,於德意志帝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戰敗、霍亨索倫王朝崩潰后成立。其使用的國號為“德意志國”(Deutsches Reich),“魏瑪共和國”這一稱呼是後世歷史學家的稱呼,不是政府的正式用名。
魏瑪徠共和是德國歷史上第一次走向共和的嘗試,於德國十一月革命后而生,因阿道夫·希特勒及納粹黨在1933年上台執政而結束。雖然1919年的魏瑪共和憲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在法律上仍然有效,但納粹黨政府在1933年採取的一體化(Gleichschaltung)政策已經徹底破壞了共和國的民主制度,所以魏瑪共和國在1933年已經名存實亡。
魏瑪共和國位於歐洲中部,北鄰北海和波羅的海。東鄰波蘭、捷克,南接奧地利、瑞士,西接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法國,北接丹麥,瀕臨北海和波羅的海,是歐洲鄰國最多的國家。
魏瑪共和國
地形變化多端,有連綿起伏的山巒,高原台地,丘陵,有秀麗動人的湖畔,及遼闊寬廣的平原。整個德國的地形可以分為五個具有不同特徵的區域:北德低地、中等山脈隆起地帶、西南部中等山脈梯形地帶、南部阿爾卑斯前沿地帶和巴伐利亞阿爾卑斯山區。北部低地的特徵是丘陵起伏的沿海岸高燥地和粘土台地與草原,泥沼以及中等山脈隆起地帶前方向南伸展的黃土地之間有星羅棋布的湖泊。中等山脈隆起地帶則將德國分成南北兩片。西南部中等山脈梯形地帶包括上萊茵低地及其邊緣山脈。南部阿爾卑斯山前沿地帶包括施瓦本巴伐利亞高原以及在南部的丘陵和湖泊,碎石平原,下巴伐利亞丘陵地區和多瑙窪地。巴伐利亞阿爾卑斯山區則包括阿爾高伊的阿爾卑斯山、巴伐利亞的阿爾卑斯山和貝希特斯加登的阿爾卑斯山,在這些山區散落著風景如畫的湖泊。德國境內有六個山脈。
地勢北低南高,可分為四個地形區:北德平原,平均海拔不到100米;中德山地,由東西走向的高地塊構成;西南部萊茵斷裂谷地區,兩旁是山地,谷壁陡峭;南部的巴伐利亞高原和阿爾卑斯山區,其間拜恩阿爾卑斯山脈的主峰祖格峰海拔2963米,為全國最高峰。
大西洋東部大陸性氣候之間的涼爽的西風帶,溫度大起大落的情況很少見。降雨分佈在一年四季。夏季北德低地的平均溫度在18℃左右,南部山地為20℃左右;冬季北德低地的平均溫度在1.5℃左右,南部山地則為-6℃左右。屬於例外的是氣候溫潤的上萊茵河谷,以及經常可以感到從阿爾卑斯山吹來的燥熱南風的上巴伐利亞和山風刺骨、夏季涼爽、冬季多雪,從而構成自己獨特氣候區的哈爾茨山區。因各地區地理條件的不同,德國最高溫度在攝氏20-30℃之間,最低溫度在1.5-﹣10℃之間。德國的北部是海洋性氣候,相對於南部較暖和。
主要河流有萊茵河(流經境內865公里)、易北河、威悉河、奧得河、多瑙河。較大湖泊有博登湖、基姆湖、阿莫爾湖、里次湖。西北部海洋性氣候較明顯,往東、南部逐漸向大陸性氣候過渡。平均氣溫7月14~19℃,1月-5~1℃。年降水量500-1000毫米,山地則更多。
1916年開始,德意志帝國實際上由保羅·馮·興登堡為首的軍事獨裁組織—最高陸軍指揮所統治。當德國即將戰敗時,這個第三最高指揮要求成立一個文官政府,以求與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議和。同盟國之一保加利亞在9月已經退出陣營,故德國難以負隅頑抗。新任德國總理馬克斯·馮·巴登在10月3日向威爾遜提出停火協議。10月28日,德國政府修改1871年定下的憲法,讓它實行多年來拒絕接受的議會制。總理以後對議會負責,而非皇帝。
然而,將德國轉變為英國式君主立憲國家的計劃馬上失效,皆因德國漸漸陷入近乎混亂的狀態。大量身心受創德國士兵重返祖國,導致大量暴力事件發生。甚至連參加被右翼分子刺殺的領導人葬禮之左派勢力都產生內訌,大打出手。
軍事領導層在未經政府同意之下,竟然下令公海艦隊出擊。這在軍事層面上是不可能的任務,而且只會令談判失敗。結果,10月29日開始叛亂爆發。威廉港兩艘軍艦的船員首先兵變。當軍方拘捕一千名海員,並把他們送到基爾時,威廉港兵變發展成全國性叛亂。其他海員、士兵和工人都響應被捕海員起義,並仿照1917年俄國革命中的俄國工人般建立了工人和士兵階級之蘇維埃,並在很多城市裡奪取軍政權力,史稱德國革命。11月7日,德國革命蔓延到慕尼黑,令巴伐利亞國王路德維希三世全家逃亡。
最初,蘇維埃只是要求軍方釋放海員。而且,蘇維埃沒有一個共產黨領導者,不像一年前的列寧領導的布爾什維克。然而,隨著蘇聯的崛起,起義令統治階層以至中產階級甚為恐懼德國即將成為社會主義國家。
當時,工人階級分成不同的政治派別。其中一個派別從傳統工人階級政黨社會民主黨分裂出來,自稱為獨立社民黨(USPD),並支持社會主義制度。支持議會制的社民黨勢力為了不損失影響力,便走向前線,於11月7日要求威廉二世遜位。11月9日,菲利普·沙伊德曼在柏林的德國國會大樓宣布共和國成立。兩個小時后,卡爾·李卜克內西也在柏林城市宮殿4號大門的陽台宣布成立一個自由社會主義共和國。
11月9日,首相馬克斯·馮·巴登將權力交給社民黨主席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可是,巴登的行為並未能滿足群眾。故此,翌日一個叫人民代表議會(Rat der Volksbeauftragten)的革命政府成立,由社民黨與獨立社民黨各三位代表組成,分別由艾伯特與胡戈·哈澤領導。雖然新政府獲得柏林的工人及士兵議會承認,卻為羅莎·盧森堡與卡爾·李卜克內西領導的斯巴達克同盟所反對。在艾伯特於12月16日至18日為議會召開的國民會議中,他所屬的社民黨奪得大多數議席。因此,艾伯特能夠馬上召開國民議會,以期擬定憲法,建立完善的議會制度,於是支持建立社會主義共和國的勢力減弱。(見下)
由1918年11月到1919年1月,德國實際上由人民代表議會獨裁統治。在這三個月之內,新政府出奇地表現積極,發布了大量政令。其活動多數限於幾個範疇,包括八小時工作天、家居勞工改革、農業勞工改革、公務員工會之權利、地方社會福利(分為國家與聯邦州層面)、國民健康保險、令被遣散工人復工、打擊強行遣散並加入上訴制度、薪金協議的管制,以及在地方和國家層面上實行一切階級的20歲以上人士之普選。有時候,在魏瑪時代的德國,宣傳單張和海報會以德國社會民主共和國稱呼魏瑪政府,但該名字從來不是官方國名。
魏瑪共和國戰旗
1919年,魏瑪政府與協約國簽署了凡爾賽條約。德國其後成立了魏瑪防衛軍(Reichswehr),並按照條約限制陸軍人數為十萬人、海軍人數一萬五千人。雖然軍隊名義上變成共和國軍隊,但仍然全由昔日帝國軍隊階層控制。於是,軍隊依然是保守勢力,而且獨立於政府,對共和國的影響甚巨。跟其他革命不同的是,德國革命竟然讓軍隊重新掌握權力。
以上的協議,也是令工人階級在社民黨與共產黨之政治代表分裂的第一步。共和國的命運,始終非常受到在政治上落後的德國工人運動影響。社會主義運動的中堅分子往往遇到重大困難,總是憑著機會以感性的忠誠結盟,而不是根據真正的政治需要行事。如果沒有站在議會制度與極左勢力間的數百萬工人支持,社會主義分子根本難以共謀大事。政治混亂令極左與極右勢力容易展開激烈鬥爭。德國當時的政局可謂岌岌可危。
艾伯特
1919年1月,柏林的工人企圖以更激進、血腥的方法實現議會共產主義(council communism),卻受到由志願軍人組成的半軍事組織自由兵團(Freikorps)鎮壓。其中,羅莎·盧森堡與卡爾·李卜克內西在1月15日慘遭殺害。後來,在艾伯特的批准之下,兇手只是交由軍事法庭懲辦,而非民事法庭,故此刑罰較輕,當然也沒有令左派更接受艾伯特。
紫色部分為德國一戰後割讓的領土
國民會議進行期間,巴伐利亞蘇維埃共和國在慕尼黑成立,但迅速被自由兵團與正規軍推翻。這類保守勢力釀成極右運動與組織在巴伐利亞發展,包括新成立的納粹黨。街頭鬥爭仍然持續。在德國東部,保皇黨勢力企圖打擊共和國,而波蘭人則在波森省及上西里西亞分別發動大波蘭起義與三次西里西亞起義,爭取波蘭獨立。
1923年一名殘疾軍人在街頭乞討
魏瑪德國的長期經濟危機,原因有以下幾點:德國工業出口量比戰前產量大幅下跌、原材料及食品之產量因阿爾薩斯-洛林、東部部分省份及殖民地之割讓而減少,以及巨額戰爭賠款與長期負債。雖然政府限制撤軍令失業人數持續達一百萬人,但軍事工業幾乎停止運作。
協約國只容許德國引進少量入口貨,但其價錢並非很多德國人所能負擔。經過四年戰爭與饑寒交迫,德國之境況可謂民不聊生。很多人都對資本主義失望。德國馬克大幅貶值。
魏瑪政府的使團在法國簽署了凡爾賽條約,接受割地賠款、削減軍備與軍隊,並承認了極具爭議性的戰爭罪責條款。希特勒後來強烈譴責共和國及其民主性質,反對它接受如此苛刻的條約。
社民黨的弗里德里希·艾伯特是魏瑪共和國的首任國家總統 (Reichspräsident)。
魏瑪共和國下轄各自由邦
在左派與右派極端分子的威脅下,共和國甫一開國就危機四伏:左派指責社民黨因阻止共產革命而出賣工人利益;右派則反對民主制度,堅持要令德國返回昔日之帝制。而且,尤其包括軍方勢力的右派為了破壞共和,更聲稱它出賣了德國,令國家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失敗。
1920年2月,成立不久的德意志工人黨改為國家社會主義德意志勞工黨,亦即納粹黨。希特勒在1921年7月29日晉陞為黨魁。
1920年3月13日,自由兵團發動卡普政變(Kapp-Lüttwitz Putsch),
卡普政變
1921年11月,衝鋒隊(Sturmabteilung;簡稱SA)成立並作為希特勒的私人軍隊。
1923年,共和政府表示未能應付凡爾賽條約規定之戰爭賠款,並因此拖欠賠款。於是,在1月11日,法國與比利時的軍隊佔領了魯爾區,控制這個全德國最富饒的工業重鎮,並控制當地的礦井與製造業公司。德國政府鼓勵工人以罷工還擊,並沒有主動應付問題。罷工持續八個月,最後只是令經濟更衰落、入口貨物更昂貴。
由於政府負責資助罷工工人,故此它需要印製更多鈔票應付,導致惡性通貨膨脹。
1923年8月,馬克兌一美元由4.2元跌至一百萬元;在11月20日,價值更跌至4.2萬億元 (亦即4.2兆元) 。12月1日,魏瑪政府推出地產抵押馬克(Rentenmark),以每1新馬克兌換1兆舊馬克。最後,德國成功繼續支付賠款,而魯爾區則重歸德國。
啤酒館政變時的啤酒館內部
1923年11月8日,三千名戰鬥聯盟成員在與埃里希·魯登道夫協議后,與右翼政客古斯塔夫·里特爾·馮·卡爾在慕尼黑一所啤酒館召開會議。雖然卡爾突然表示不支持他們,但希特勒打斷卡爾的演講,並堅持要發動政變。魯登道夫與希特勒宣布成立新政府,並計劃在翌日佔領該城市。但最後失敗。希特勒與該三千人都被捕。希特勒被判監五年,但最後只是坐牢了九個月。此後,希特勒決定以合法途徑登上權力寶座。
1927年柏林一群正在跳舞的人
施特雷澤曼上台後首先推出地產抵押馬克,用以減輕惡性通貨膨脹對德國社會與經濟的禍害。由於他堅持拒絕發行更多鈔票,所以令問題迎刃而解。他為了振興經濟,更減少政府開支、簡化官僚階級並加稅。魏瑪政府接受了美國的道威斯計劃,減少德國的戰爭賠款。
1922年,德國與蘇俄簽署拉帕羅條約,恢復外交關係。
1930年德國國防軍閱兵式
然而,1920年代初期的德國只是表面繁榮。它之所以經濟復甦,有賴外國貸款,故此漸漸增加本國國債,並令整體貿易額下跌、失業率上升。施特雷澤曼的改革始終是治標不治本,未能真正令民主制度在德國紮根。
縱然德國在多方面都初見進步,施特雷澤曼仍然被他的政敵批評,被指為採取“屈從政策”,逐步實現凡爾賽條約的條款所需。
施特雷澤曼在1929年病逝,魏瑪共和國的黃金時代結束。
希特勒總理
由於議會拒絕支持一個不受歡迎的財政改革的方案,興登堡採納了魏瑪憲法第48條,作為緊急法令。
1930年7月18日,在社民黨、德國共產黨、納粹黨與德國國家人民黨(Deutschnationale Volkspartei)支持下,議會再度以微弱優勢否決了該法案。
9月14日,議會大選開始,形勢大幅轉變:納粹黨奪得18.3% 選票,為1928年參選所得票數的五倍。這次,溫和派未能組成聯合政府和在議會取得優勢。這只是鼓勵納粹黨的支持者變本加厲,以暴力與恐怖企圖奪得權力。
1930年後的共和國每況愈下,似是即將陷入內戰。
刀刺在背傳說的盛行為納粹的上台奠定了基礎
1932年下半年,經濟衰落終於結束,經濟指標略見上升。不過,德國人普遍不再信任共和政府。歷史學家一般為如何評價布呂寧的政策而持不同意見,但是政策肯定令共和國漸漸衰退。至於當時布呂寧有沒有更好的方略,至今仍頗具爭議。
布呂寧
1931年末,保守政策最後失敗。興登堡與德國國防軍決定放棄布呂寧,轉而與希特勒和胡根貝爾格合作。興登堡本來是德意志第二帝國的重臣。這時候他雖然貴為總統,但實際上他不支持民主,而是反動派的支持者。
1932年5月30日,布呂寧在喪失興登堡的支持后自願下台。五個星期後,在布呂寧的支持下,興登堡再度當選總統,壓倒另一位候選人希特勒。
馮·帕彭
馮·帕彭與工業家和地主關係密切,並主張與興登堡雷同的極端保守主義政策。他組織的內閣中,包括國防軍部長庫爾特·馮·施萊謝兒及其他擁有跟胡根貝爾格政見相同的人。這個新政府預期會與希特勒合作。由於共和派與社會主義派仍沒有行動,希特勒與胡根貝爾格勝算甚高。
由於大部分政黨反對新政府,故此只有德國國家人民黨支持的馮·帕彭解散了議會並在1932年7月31日召開選舉。納粹黨在議會取得最多議席;德國社民黨與德國共產黨則分別是第二和第三大政黨。由於納粹黨未能取得大多數議席,故此議會再度被解散,直到有政黨取得大多數議席為止。
納粹黨現在是議會最大的政黨。只有它可以令政府穩定地運作。馮·帕彭嘗試勸諭希特勒擔任副總理並支持議會制政府。然而,希特勒拒絕他的請求,並表示正在考慮與帕彭以前所屬的德國中央黨會談。如果成事,希特勒將會與該黨聯手對付帕彭的政府。希特勒於是要求就任總理,但在1932年8月13日興登堡拒絕讓這位“巴伐利亞二等兵”上台。
7月選舉的結果反映了納粹黨對政府的影響愈來愈大。在1930年的議會選舉中,納粹黨得到一百多票,是第二大黨;這次它的議席比以前增加了超過兩倍。納粹黨所以能迅速壯大,全靠大量工人、失業者、農民與中產人士。這數百萬激進的支持者最初要求納粹黨走向左派,希望能振興德國與改造德國社會。大蕭條也是它議席大幅上升的原因之一。
斯特拉瑟
施萊謝爾
1933年1月4日,希特勒從馮·帕彭得知,這位將軍沒有解散議會的權力,大多數議席卻可以。施萊謝爾的內閣(根據緊急法案以前的詮釋)沒有一個正常的議會支持,只能投票決定解散它本身。希特勒也知道,德國一些大企業會幫忙應付納粹黨所有以往的債項。由於馮帕彭不甘被迫辭職,故此與希特勒商量如何推翻施萊謝爾的政府。他們由於各懷鬼胎,同樣想爭取成為總理,所以會談沒有結果,但他們仍然繼續商談。
1933年1月22日,希特勒威脅興登堡的兒子奧斯卡·馮·興登堡(Oskar von Hindenburg),表示會為總統在東普魯士的住所諾伊德克(Neudeck)之房產稅違規行為而展開訴訟(雖然不久后該住所面積增加五千英畝土地),藉此換取後者的支持。施萊謝爾由於在內閣問題上不敵馮·帕彭與希特勒,而且又失去了興登堡的信任,所以要求舉行選舉。1月28日,馮·帕彭向興登堡表示,希特勒不足為患,並建議他重組政府。社民黨、共產黨、中央黨與納粹黨四黨對立。長此下去,一個類似布爾什維克的陣營便會形成並威脅共和國的統治。同一天,施萊謝爾辭職。
興登堡
1933年1月30日,興登堡任命希特勒為新一任德國總理。他也容許納粹黨取得內閣十一席中的三席,代表著在議會的少數:納粹黨與胡根貝爾格的德國國家人民黨(196 + 52席)。中央黨與巴伐利亞人民黨(70 + 20席)希望希特勒作出憲法上的讓步(用以保護憲法),但被希特勒拒絕。希特勒更計劃要解散議會。
雖然興登堡懷疑納粹黨的用意,也對希特勒的個人誠信充滿疑慮,但他與馮·帕彭都相信由於納粹黨所得支持正在減少,故此可以限制希特勒作為總理的權力。
總結而言,馮·帕彭不甘被迫辭職,於是在施萊謝爾籌組執政聯盟失敗后,藉助與興登堡的友誼,馮·帕彭讓施萊謝爾辭職,並與興登堡共同操控希特勒。但是,棋差一著,他們反而造就了希特勒掌權的開始。
根據納粹黨的宣傳,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當選總理的日子被稱為“納粹黨奪權日”,一般被認為是納粹德國統治的開始。
在左派與右派極端分子的威脅下,共和國甫一開國就危機四伏:左派指責社民黨因阻止共產革命而出賣工人利益;右派則反對民主制度,堅持要令德國返回昔日之帝制。而且,尤其包括軍方勢力的右派為了破壞共和,更聲稱它出賣了德國,令國家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失敗(詳見刀刺在背傳說)。
1920年2月,成立不久的德意志工人黨改為國家社會主義德意志勞工黨,亦即納粹黨。希特勒在1921年7月29日晉陞為黨魁。
1920年3月13日,自由軍團發動卡普政變,佔領了柏林並推舉右翼記者沃爾夫岡·卡普為總理。魏瑪政府撤退到斯圖加特,並提倡展開大罷工。罷工令經濟停頓,故此卡普的政府在短短四天之後宣告崩潰。
大罷工同時也觸發了在魯爾區發生的共產起義。五萬人組成紅軍,企圖控制該區。在沒有政府的命令之下,正規軍與自由軍團再度鎮壓該行動。
1921年3月,在薩克森與漢堡發生的類似事件都被成功鎮壓。
1921年11月,衝鋒隊成立並作為希特勒的私人軍隊。
1923年,共和政府表示未能應付凡爾賽條約規定之戰爭賠款,並因此拖欠賠款。於是,在1月11日,法國與比利時的軍隊佔領魯爾區,控制這個全德國最富饒的工業重鎮,並控制當地的礦井與製造業公司。德國政府鼓勵工人以罷工還擊,並沒有主動應付問題。罷工持續八個月,最後只是令經濟更衰落、入口貨物更昂貴。
政府負責資助罷工工人,故此它需要印製更多鈔票應付,導致惡性通貨膨脹。
1923年8月,馬克兌一美元由4.2元跌至一百萬元;在11月20日,價值更跌至4.2萬億元(亦即4.2兆元)。12月1日,政府推出地產抵押馬克,以每1新馬克兌換1兆舊馬克。最後,德國成功繼續支付賠款,而魯爾區則重歸德國。
1923年,右派再度威脅共和政府的統治。希特勒在慕尼黑髮動啤酒館政變。
1923年11月8日,三千名戰鬥聯盟成員在與埃里希·魯登道夫協議后,與右翼政客古斯塔夫·里特爾·馮·卡爾在慕尼黑一所啤酒館(Bürgerbräu)召開會議。雖然卡爾突然表示不支持他們,但希特勒打斷卡爾的演講,並堅持要發動政變。魯登道夫與希特勒宣布成立新政府,並計劃在翌日佔領該城市。但最後失敗。希特勒與該三千人都被捕。希特勒被判監五年,但最後只是坐牢了九個月。此後,希特勒決定以合法途徑登上權力寶座。
古斯塔夫·施特雷澤曼在1923年擔任德國總理,後來從該年到1929年就任外長。在他當政期間,由於起義減少、經濟復甦,所以共和國能夠休養生息。
施特雷澤曼上台後首先推出地產抵押馬克,用以減輕惡性通貨膨脹對德國社會與經濟的禍害。由於他堅持拒絕發行更多鈔票,所以令問題迎刃而解。他為了振興經濟,更減少政府開支、簡化官僚階級並加稅。魏瑪政府接受了美國的道威斯計劃,減少德國的戰爭賠款。
1922年,德國與蘇俄簽署拉帕洛條約,恢復外交關係。
1925年,施特雷澤曼與協約國簽署了羅加諾公約,恢復德國在歐洲的外交地位。德國憑著確認其西部邊界,成功與鄰國修好。在施特雷澤曼的幫助下,德國在1926年加入國際聯盟並作為第六個常任會員國。德國也停止裁軍。
然而,1920年代初期的德國只是表面繁榮。她之所以經濟復甦,有賴外國貸款,故漸增本國國債,並令整體貿易額下跌、失業率上升,施特雷澤曼的改革始終是治標不治本。
縱然德國在多方面都略見進步,施特雷澤曼仍然被他的政敵批評,被指為採取“屈從政策”,逐步實現凡爾賽條約的條款所需。
施特雷澤曼在1929年病逝。魏瑪共和國的黃金時代結束。
1933年2月27日晚上,國會縱火案發生。希特勒的政府聲稱兇手是共產黨員,並要求興登堡總統同意簽署國會縱火法令(Reichstagsbrandverordnung),再度運用魏瑪憲法的第48條,並取消了憲法中數項保障公民自由的條款,讓納粹黨可以迅速並嚴厲地打擊任何政治會議。
政府利用“姦細”策劃的縱火案與其他反共陰謀,誘導總統使用緊急法令。有了這樣的圈套,希特勒無人可阻,可以任意捉拿和殺害共產黨員。
1933年納粹黨在3月5日的選舉前抓了很多共產黨員,又不斷四處宣傳他們的政綱,用以吸引選民。但是,這次納粹德國滅亡前德國的最後一次選舉並沒有令納粹黨大獲全勝。納粹黨獲得一千七百萬選票,但共產黨、社民黨與中央黨的票數沒有顯著下跌。
希特勒向不同意見的利益集團力陳找出解決方案、確保共和國長治久安的必要。他指出德國的問題全由共產黨引起,甚至在1933年3月3日表示要殺光他們。前總理海因里希·布呂寧宣布他的中央黨會堅持反對修改憲法,並促請總統下令查出縱火案的真相。希特勒的計劃,就是要令失去共產黨支持的議會容許他與政府運用法律力量推出更多法令。在這個時候,總統獨裁需要一個法律改革來維持。
1933年3月15日,納粹黨與國家人民黨召開第一次內閣會議。兩黨組成聯盟,是議會中的少數(288 + 52席)。根據紐倫堡審判,這次會議首先被提及的事宜是如何以憲法容許、需要議會三分之二多數支持的授權法案完成反革命。法案會、也最後令希特勒與納粹黨得到不受限制的獨裁力量。
在會議上,希特勒建議採用授權法案,讓內閣不需要得到會議同意而通過法例。這時候,只要天主教中央黨也支持授權法案,就表示有足夠議席支持通過法案。希特勒對此非常有信心。在紐倫堡審判上,國家人民黨被證實曾經向希特勒建議拘捕社民黨人,以穩操勝券,但為希特勒所拒絕。希特勒認為可以在選舉過後再拘捕其他人,而納粹黨事實上在事後扣押了26名社民黨代表。納粹黨連續幾天與中央黨領袖路德維希·卡斯主教和其他中央黨工會領袖會面,並拒絕讓他們積極參與政府事務,而且也成功就信奉天主教的公務員與教育問題達成協議。希特勒原本承諾以書信通知卡斯,作為中央黨支持授權法案的條件,但卡斯在此之前已經代表他的政黨表示支持法案。
卡斯在1928年開始擔任中央黨主席,並與當時梵蒂岡國務院長,亦即後來的羅馬教皇庇護十二世有密切關係。在討論授權法案之前的最後一次政黨會議上,卡斯沒有明確立場。但是,為了減少黨員因接受法案而生的反對聲音,卡斯在連同全體黨員支持法案之前,安排了由希特勒親自撰寫為憲法作保證的信件。
1933年3月20日,希特勒與他任命的內政部長威廉·弗里克跟中央黨領導人卡斯及阿當·斯特格瓦爾德(Adam Stegerwald)等人展開談判。目標就是決定該黨支持通過法案的條件。由於納粹黨需要三分之二票數完成目的,故此需要中央黨支持。3月22日,雙方達成協議:希特勒承諾保留現存德國的邦國,而且不會利用新增權力修憲,並挽留屬於中央黨的公務員。同時,希特勒也同意會保護天主教專業學校、尊重與梵蒂岡、巴伐利亞、普魯士與巴登的政教協議,以及在法案的投票前向議會宣布上述承諾。
除了支持通過法案外,卡斯另一件令人難忘的事就是安排為梵蒂岡,草擬德國一直要求的政教協定 (Reichskonkordat)。路德維希·卡斯與馮·帕彭被認為是讓希特勒建立獨裁的最重要政治人物。
3月21日,議會開幕儀式在波茨坦富有普魯士色彩的駐軍教堂(Garnisonkirche)舉行。在約瑟夫·戈培爾的精心安排下,很多屬於昔日軍事階層的容克地主與代表出席典禮。戈培爾刻意將希特勒的新政府與以往的帝國拉上關係,並把國家社會主義描繪成國家的未來。舊時代的普魯士軍事精英深深體會到希特勒崇敬他們的傳統;而且,他的政府有軍隊這傳統保護者的支持。於是,很多人會漸漸重新相信保守主義,並期望它能解決現下共和國的問題,令國家穩定。而且,懂得審時度勢的希特勒更謙遜地向興登堡元帥鞠躬。
1933年會議在3月23日正式開始。會議中段,希特勒以冷靜和希望和解的態度發表了一次歷史性的演講。最值得注意的是,他突然一改以往堅決反對天主教及其教義的立場,反而表揚教義為“保護德意志民族心靈的重要元素”,似乎他尊重天主教是指日可待。他承諾尊重他們的權益並宣布政府的目標是與教會達成和平協議,並改善與梵蒂岡的友好關係。由於演說特別重視梵蒂岡對新政府的承認,故此希特勒成功滿足了中央黨成員的要求,勸諭他們投票支持法案。卡斯也因此被認為曾經參與擬定演說內容。根據紀錄,早在1932年5月,卡斯曾經表示梵蒂岡希望以希特勒的勢力對抗無神論的俄國虛無主義。
在投票前的辯論上,希特勒預先安排他的半軍事組織衝鋒隊在街頭活動以威脅議會成員,迫使他們不自願地投票支持法案,製造十足的政治威嚇。共產黨本來擁有81席,但自從議會縱火法案通過及政府採取其他措施后,他們全部議席都留空,減免了他們必定給出的反對票。社民黨議席也同樣從120減到少過100。全場只有社民黨主席奧托·韋爾斯勇敢地發言反對希特勒的計劃,並指責他的政府從民主走向獨裁,縱然始終無濟於事。希特勒氣得七竅生煙。
希特勒於是一改臉上的冷靜,以他獨特、令人不安的語調咒罵韋爾斯,發誓要把消滅所有德國的共產黨實力,甚至出言威脅韋爾斯領導的社民黨。在這個時候,希特勒早前擬定的保證書業已完成,並已交到卡斯手中,令中央黨無論如何都會支持法案。
有關納粹德國的歷史,請參看第三帝國。
授權法案最終獲得通過,表示希特勒與他的政府得到最高權力,可以在沒有議會的批准下通過任何法例,並可以獨立制定外交政策和違反憲法的規定。故此,希特勒可以用如此權力清除任何阻止他建立獨裁的任何力量。在往後的幾個星期內,希特勒的內閣通過數項法令,令德國人失去自由、各退任何非納粹黨員的公務員,以及將所有其他政黨與聯盟列為非法。第三帝國的統治開始。
納粹黨開始架空了人民黨部長控制國家的權力。在沒有警察的監控下,衝鋒隊進行各種形式的恐怖主義活動。共產黨人、社民黨人與中央黨人可謂無處容身,被趕盡殺絕。納粹黨也開始以暴力手段鎮壓猶太人;1933年夏,它自以為所向無敵,取締一切其他政黨與工會,就連人民黨也不例外。雖然納粹黨一黨專政,但國防軍完全不受影響。共和時期的軍政分立之勢仍然持續。同樣地,大資本家與地主的私產不受影響;行政與立法部門所受影響甚小。
1919年《魏瑪憲法》規定:
德國國家結構形式仍然採用聯邦制,由18個邦組成,在聯邦與各州許可權的劃分上,賦予聯邦中央很大許可權。
國家管理實行共和制度,共和國依照資產階級分權原則組織政府,並賦予總統廣泛的權力。憲法第48條賦予總統“強制執行權與獨裁權”。“強制執行權”是指總統可以使用武力強制各邦遵守聯邦憲法和法律。“獨裁權”是指總統可以使用武力來恢復“公共秩序和安寧”,臨時停止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這就為後希特勒納粹策劃和建立法西斯專政所利用。
經濟上規定了公民的工作權利和經濟權利,國家保護勞動力,對失業者實行救濟等,增添了不少“社會主義”新條文。
與資本主義由自由競爭向國家壟斷的發展相一致,憲法在規定“經濟自由”、“工商業自由”、“所有權受憲法保護”、“契約自由”的同時,已不再強調“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而是根據“社會化”原則,規定了對私有制的限制。
根據社會民主主義思想,憲法規定了“勞工會議制度”和“經濟會議制度”。
魏瑪共和國悲慘的崩潰,到今天仍然頗受爭議。雖然希特勒按照憲法的機制合法成為德國總理,而他的納粹黨也在1932年兩次議會選舉中得到大多數議席,納粹黨被認為在當時還沒有足夠力量上台。當一些歷史學者嘗試將某些意識形態合理化時,他們就在冷戰所意味著上述事情的原因與歷史分析上意見分歧。其中一種推測就是,如果當初希特勒因為沒有當上總理而因此沒有政治與邏輯上的優勢,納粹黨在1933年選舉中的表現會怎麼樣。
納粹主義的崛起,從來沒有單一原因。最常為人所斷定的原因可以分為三方面:
魏瑪共和國時期發行的鈔票
1923至29年,德國經濟略有復甦,但1929年開始的經濟大蕭條導致西方經濟嚴重受創。德國由於當時非常依賴美國的借貸,故此首當其衝。
1929年華爾街黑色星期四引發的大蕭條,令共和國深受其害。大蕭條以及其後的經濟不景氣加重德國對其債主美國的財政負擔。對脆弱的共和國而言,經濟大衰退無疑是大災難,也是納粹黨能夠當政的重要因素。
1932年,德國大約有五百萬人失業。不少人將困境歸咎於共和國。當政黨在任何時候都想推翻共和,令議會無一政黨能夠取得大多數議席之時,情況就更加明顯。
魏瑪共和國銀幣
大部分歷史學家都同意,有很多德國的工業家將共和政府與工會和負責簽署條約的社民黨拉上關係。雖然有些學者認為希特勒被用作對付後者的工具,但在工業家願意支持希特勒之前,共和國已經非常不穩定。就連一些支持希特勒就任總理的人,也並非完全接受納粹主義;他們認為支持希特勒只是為了推翻共和國,但不是長遠之計。由於納粹黨支持者眾,當中更不乏原本擁護左派的工人,所以工業家的支持不是希特勒獲得大眾支持的唯一原因。
很多人都相信,1919年定下的魏瑪憲法含有數項弱點,比如納粹黨勢力容易建立獨裁政權,但一個不同的憲法能否阻止納粹黨篡奪權卻是未知之數。相反,1949年的西德憲法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Grundgesetz)則被認為是力圖消除這些弱點的法規。
國家總統(Reichspräsident)的職位被認為是“皇帝替代人”(Ersatzkaiser),意思就是總統用來代替已經遜位並逃走了的德國皇帝。總統擁有同皇帝一般的權力,於是可以弱化政黨政治的角色。魏瑪憲法第48條賦予總統在“公眾秩序與安全受到嚴重騷擾或威脅”時候可以“採取任何必須的政策”的權力。雖然第48條作為緊急法令,但在1933年前它常常被用來在沒有議會的批准下通過法案,故此令納粹黨更容易完成一體化(Gleichschaltung),例如納粹黨就以第48條為基礎通過了國會縱火法令。
完全比例代表製表示得到任何規模支持的政黨都可以得到議會議席。結果,很多包括極端政黨的小政黨都按照這制度建立政治勢力。在戰後的德國聯邦議院(Bundestag)中,只有得到5%以上票數的政黨才可以得到議席。不過,德意志帝國的帝國議會採取多數制,而議席的分配則與共和國的雷同。
國家議會(Reichstag)可以在未能決定總理繼任人時將總理革退。這種不信任動議令總理更替頻繁,令政治不穩定。故此,西德的基本法規定議會一定要預先選出繼任人才可以投票令現任總理下台。
憲法也規定,當總統辭職或死亡后,國家總理會兼任總統,擁有總統的權力,直到選出新任總統為止。故此,1934年興登堡逝世后,希特勒兼任總理與總統。不過,當時希特勒的獨裁政權已經固若金湯,所以上述規定不應被視為引致納粹黨上台的單一原因。
徠有些學者轉而考慮個體及他們所作的決定。不過,這種看法帶來的問題就是他們當時究竟有什麼抉擇,因而引來臆測與假設。
1930至33年期間,總理布呂寧的經濟政策頗受爭議。政策令很多德國人認為共和政府刻意減少福利開支和支持極度自由的經濟體系。在經濟大蕭條的狂潮下,當時布呂寧有沒有其他方案是未知之數。
1925年,保羅·馮·興登堡元帥就任共和國第二任總統。這位支持帝制的將軍代表了過去君主專制的德意志帝國,故此難以視他為支持共和國的民主派,但他從來不是納粹分子。同時,1930年代時八十多歲的興登堡已經老態龍鍾。如果興登堡堅持民主信念,他不會輕易以第48條架空議會權力,也不會簽署國會縱火法案。其實,興登堡經過一天半的考慮后才在1933年1月30日任命希特勒為總理,說明他當時也曾懷疑後者的誠信。有人認為,如果希特勒未能當上總理,納粹黨可能失去很多支持者。
作家約翰·康威爾(John Cornwell)與伊恩·科索(Ian Kershaw)是曾經研究路德維希·卡斯與庇護十二世關係的著名評論家。
紐倫堡審判曾經研究從1933年1月30日開始的德國歷史。對於萊茵-威斯伐法利亞工業巨頭與弗朗茨·馮·帕彭的角色,結論就是他們協助希特勒與納粹黨上台之事不構成“可檢控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