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鬼無害論
有鬼無害論
文章名,此文被普遍認為是文革的導火索之一。當時任北京市委統戰部部長的廖沫沙(也是位文人)用“繁星”的筆名發表了這篇《有鬼無害論》,意在說明古今文學作品中,好的鬼故事很多,演一演也沒有害處。“文革”中,這成了廖沫沙的一大罪狀。
《有鬼無害論》——廖沫沙
原載1961年8月31日《北京晚報》
可是年輕的觀眾看過這齣戲,卻覺得有點缺陷:既然是現代作家改編的劇本,為什麼還保留舊戲曲的迷信成分?讓戲台上出現鬼,豈不是宣揚迷信思想?
我們中國的文學遺產(其實不只是中國的文學遺產)——小說、戲曲、筆記故事,有些是不講鬼神的,但也有很多是離不開講鬼神的。台上裝神出鬼的戲,就為數不少。如果有人把傳統的戲曲節目做個統計,有鬼神上台或雖無鬼神上台,而唱詞道白與鬼神有關的節目,即使占不到半數,也總得佔個幾分之幾。這類戲,如果把中間有關鬼神的部分刪掉,那根本就不成其為戲了。人們說“無巧不成書”,這類戲正好是“無鬼不成戲”。試想,《李慧娘》或《紅梅記》這齣戲,如果在游湖之後,賈似道回家就一劍把李慧娘給砍了,再沒有她的陰魂出現,哪還有什麼戲好看的呢?
戲是人編寫出來的,戲台上出現鬼神,是因為人的腦袋裡曾經出現過鬼神的概念。前人的戲劇中有鬼神,這也是一種客觀存在,沒有辦法可想。問題在於讓現代的人來改編舊戲劇,可不可以或應不應該接受、繼承前人的這些迷信思想?
這是一個很值得討論的問題。
依照唯物論的說法,世界上是沒有超物質的鬼神存在的。相信有鬼神是一種迷信,是人們的錯覺、幻想。鬼神迷信在人腦中發生的起源,最初是由於人對自然力量的矇昧無知;隨後又由於階級的劃分,人對社會鬥爭的壓力,感覺和自然力量同樣的不可理解,這就使代表自然力量的鬼神同時代表一種社會力量,正如恩格斯所說——“神的自然屬性同社會屬性綜合成為一體”,成了“一個萬能之神的上帝”。
這種綜合了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鬼神,隨著社會的發展,隨著人對自然力量的控制,越到後來,它的自然屬性越少,而它的社會屬性越多。因為階級鬥爭的矛盾,越來越超越人對自然鬥爭的矛盾。
在文學遺產中的鬼神,如果仔細加以分析就可以發現,它們代表自然力量的成分已經很少,即便它們的名稱還保留著風、雷、雲、雨,實際上卻是在參與人間的社會鬥爭。本來是人,死後成鬼的陰魂,當然更是社會鬥爭的一份子。戲台上的鬼魂李慧娘,我們不能單獨把她看做鬼,同時還應該看到她是一個致死仍不屈服的婦女形象。
文學作品是現實世界的反映,在階級社會就是階級鬥爭的反映。《紅梅記》這部文學遺產之所以可貴,正應為它揭露了賣國賊的荒淫殘暴,摧殘婦女;《李慧娘》之所以改編的好,就因為它把一部三十四場的《紅梅記》(玉茗堂本)其中最精彩的部分,提煉為六場戲,並充分發展了這場鬥爭,而以“鬼辨”作為鬥爭的高潮,勝利地結束鬥爭。
是不是迷信思想,不在於戲台上出不出現現鬼神,而在於鬼神表現的是壓迫者還是被壓迫者,是屈服於壓迫實力,還是與其作鬥爭,敢於戰勝壓迫者。前者才是教人屈服於壓迫勢力的迷信思想,後者不但不是宣傳迷信,恰恰相反,正是對反抗壓迫的鼓舞。
我們對文學遺產所要繼承的,當然不是它的迷信思想,而是它反抗壓迫的鬥爭精神。戲台上的鬼神,不過是某種思想的具現。我們要查問的,不是李慧娘是人是鬼,而是她代表誰和反抗誰。借用一句孩子們看戲常要問的話:“她是個好鬼還是個壞鬼?”
如果是個好鬼,能鼓舞人的鬥志,在戲台上多出現幾次,又有什麼妨害呢?
這裡我倒要向演出《李慧娘》的北方崑曲劇院建個議————既然是演出一個“好鬼”,是不是可以把“好鬼”的形象表演得更可愛一些?而不是更可怕一些?李慧娘從頭頂上摘下的“腦袋”,是不是可以免了?她的武器,不是還有兩把什麼什麼扇子,可以使用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