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m

LINUX命令

linux命令:用戶可以用rm命令刪除不需要的目錄及文件。該命令的功能是刪除一個目錄中的一個或多個文件或目錄,他也可以將某個目錄及其下的所有文件及子目錄均刪除。對於鏈接文件,只是斷開了鏈接,源文件保持不變。

語法及參數


rm [選項]... 文件...
刪除 (unlink) 文件。
-f, --force 強制刪除。忽略不存在的文件,不提示確認
-i 在刪除前需要確認
-I 在刪除超過三個文件或者遞歸刪除前要求確認。此選項比-i 提
示內容更少,但同樣可以阻止大多數錯誤發生
--interactive[=WHEN] 根據指定的WHEN 進行確認提示:never,once (-I),
或者always (-i)。如果此參數不加WHEN 則總是提示
--one-file-system 遞歸刪除一個層級時,跳過所有不符合命令行參
數的文件系統上的文件
--no-preserve-root 不特殊對待"/"
--preserve-root 不允許刪除"/"(默認)
-r, -R, --recursive 遞歸刪除目錄及其內容
-v, --verbose 詳細顯示進行的步驟
--help 顯示此幫助信息並退出
--version 顯示版本信息並退出
默認時,rm 不會刪除目錄。使用--recursive(-r 或-R)選項可刪除每個給定
的目錄,以及其下所有的內容。
要刪除第一個字元為"-"的文件 (例如"-foo"),請使用以下方法之一:
rm -- -foo
rm ./-foo
請注意,如果使用rm 來刪除文件,沒有覆蓋的動作(意思就是在嘗試恢復刪除的數據前,刪除文件的目錄內不能存放新東西),仍可以將該文件恢復原狀。如果想保證該文件的內容無法還原,請考慮使用sh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