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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景仁
金朝官吏
張景仁,字壽甫,遼西(廣寧府所轄,今遼寧西南部)人。張景仁在金國任翰林待制。當時金國正與宋王朝對恃,宋朝議和,金國與宋的往返文書皆出於景仁之手,其文采深得金世宗的賞識,被升為翰林學士兼同修國史,是當時金國的重要文官。傳見《金史》卷八十四。
目錄
累官翰林待制。貞元二年,與翟永固俱試禮部進士,以“尊祖配天”為賦題,忤海陵旨,語在永固傳。大定二年,仆散忠義伐宋,景仁掌其文辭。宋人議和,朝廷已改奉表為國書,稱臣為侄,但不肯世稱侄國。往複凡七書,然後定,其書皆景仁為之。世宗稱其能,嘗曰:“今之文章,如張景仁與宋人往複書,指事達意,辨而裁,真能文之士也。”五年,罷兵,入為翰林直學士。七年,遷侍講。八年,為詳讀官。宋國書中有“寶鄰”字,景仁奏“鄰”字太涉平易。上問累年國書有“鄰”字否,命一一校勘。六年書中亦有之,上責問六年詳讀官劉仲淵,右丞石琚亦請罪曰:“臣嘗預六年詳讀。”上曰:“此有司之過,安得一一責宰臣邪?”詔有司就諭宋臣王瀹,使歸告其主,後日國書不得復爾。仲淵時為禮部侍郎,降石州刺史,景仁遷翰林學士兼同修國史。
久之,上召景仁讀陳言文字。上問“事款幾何?”景仁率易,少周密,對曰:“二十餘事。”復曰:“其中如某事某事十事可行,余皆無謂也。”明日,上召景仁責之曰:“卿昨言可行者,朕觀之,中復有不可行者。卿謂無謂者,中亦有可行者。朕未嘗使卿分別可否,卿輒專可否,何也?自今戒之。”十年,兼太常卿,學士、同修國史如故。轉承旨,兼修國史。改河南尹。二十一年,召為御史大夫,仍兼承旨、修國史。
世宗謂景仁曰:“卿博學老儒,求如古之御史大夫,然後行之,期為稱矣。不能如古之人,眾人不獨誚卿,亦謂朕不能知人。卿醉中頗輕脫失言,當以酒為戒。”初,朝臣言景仁有文藝而頗率易,不可任台察。景仁被詔,就台中治監察罪,輒以便服視決罰。上聞之,責景仁曰:“朕初用卿為大夫,或言卿不可居此官,今果不用故事,率易如此。卿自慎,不然黜罰及矣!”景仁頓首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