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教育局
台州市教育局
台州市教育局,位於台州市椒江。
“十一五”期間,台州教育秉承“發展、提高、優質”的宗旨,進一步完善教育結構,擴大優質教育資源,提升教育競爭力,教育改革發展碩果累累,教育事業主要發展指標已達到或超過《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所確定的2020年目標值。全市現有各級各類全日制學校和幼兒園2174所,在校生達1084798人,
台州市教育局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聯繫單位:辦公室、台州學院。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基礎教育、安全、綜治、維穩、教育科研、電化教育、教學研究、語言文字、關工委等工作。聯繫單位:基教處、教研室、教科所、電教館、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朱沛夏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計劃、財務、教育收費、教育扶貧、統計、校網調整、教育裝備、基本建設、校舍(設備)安全、消防等工作。聯繫單位:計財處、教儀站。徐濤寧黨委委員、紀檢組長。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分管紀檢、監察、政工、黨務、人事、師訓、干訓、工會、依法行政、治理教育亂收費、信訪、老幹部等工作。聯繫單位:人事處、監察室、教育工會。童文興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高等教育、招生、自學考試等工作。聯繫單位:高教處、教育考試院、高教園區管理中心、台州職業技術學院、台州科技職業學院、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台州廣播電視大學、浙江現代藝術專修學院。協助局長聯繫台州學院。張江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開發區教育等工作。聯繫單位:職成教處、開發區教育分局、市職業中專、浙江吉利汽車工業學校。袁相千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協助局長分管教育督導、教育調研。聯繫單位:督導辦。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研究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縣(市、區)、市級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二)研究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教育改革和實施素質教育的政策,提出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和步驟的意見,指導、協調並檢查實施工作。
(三)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高等教育和自學考試等工作;審核或審批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專業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指導和管理中等專業學校教育教學和專業設置。
(四)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及招生考試工作;指導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學籍管理;指導高中段教育及其以下各類教育的教學改革;組織教育教學研究,進行教育質量評估。
(五)規劃並指導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思想政治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市學校少先隊、共青團工作;指導全市校辦企業、勤工儉學和高校後勤社會化工作;指導學校電化教育、圖書和實驗設備工作;指導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六)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指導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和聘任工作;管理和指導各級各類中小學在職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負責直屬學校教師調動的審核工作;審核省特級教師、市名師名校長跨縣(市、區)以上的調動。
(七)統籌管理市本級教育經費;參與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教育系統的審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中的收費標準;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指導直屬學校(單位)基建、財務、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以及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及合作辦學工作。
(九)主管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製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協調、監督和檢查全市的語言文字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
(十)管理直屬學校和事業單位。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察室
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黨內法規和上級黨委政府決定、命令的情況;監督檢查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經批准,初步核實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參與調查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調查駐在部門的科級幹部及所屬單位負責人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協助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的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當的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決定的申訴和依法應由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承辦市紀委、市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高等教育處
統籌管理各類高等教育;負責檢查和指導高等教育方針政策的實施、教育教學改革和專業設置;負責檢查指導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德育和安全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高等學校的工作;承辦市科技教育領導小組有關工作。
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處
綜合管理全市各類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德育和安全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和成人高中的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驗印及發放工作;負責指導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學校的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統籌管理民辦教育工作。
基礎教育處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指導、推動全市幼兒教育、九年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德育工作;指導全市學校少先隊、共青團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驗印及發放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的各類學校的工作;負責指導基礎教育學校的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統籌管理學校安全工作;承擔台州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計劃財務處
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指導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的調整;負責各類高中段教育學校的設置、撤消、更名和調整的審核或審批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教育經費的分配,審核直屬學校(單位)年度教育事業經費預決算;負責委機關、直屬學校(單位)財務、基建、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經費、教育事業的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中段教育收費標準;負責學校收費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負責教育獎勵基金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市學校校舍及設施、設備安全和消防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學校)的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檢查指導直屬學校中層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中小學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協調並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承擔教育系統教師職務評審的具體工作;負責師範類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派遣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教師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工作;負責管理、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繼續教育和學校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外事及與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教育交流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和直屬單位離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內保工作。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負責局重要會務及重要事項的督查;負責教育宣傳和教育信息的發布;負責文秘、檔案以及局機關的行政事務;協調處理信訪、法制、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台州教育改革發展所取得巨大成就,歸結起來有四條基本經驗:一是堅持教育優先發展,黨委、政府對教育高度重視,全社會關心、支持教育形成了良好氛圍;二是堅持教育公平理念,實施以“中心校戰略”和“初中發展聯盟”為主要路徑的均衡發展新模式,大力加強農村教育;三是堅持推動教育創新,實施靈活的辦學機制,充分尊重全市廣大教育工作者開拓創新的精神;四是堅持教育以人為本,全面堅持辦學以教師為本和教學以學生為本,幫助每一位學生樹立嚮往美好生活的理想信念。
到2015年,全市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教育綜合實力爭取達到全省中上水平,部分縣市區達到省教育現代化水平考核評估標準。教育發展和人力資源開發水平邁入全國先進行列,三年幼兒教育兒童入園率達98%,義務教育完成率99%以上,高中階段毛入學率穩定在97.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53%以上;公辦(助)幼兒園在園幼兒佔比達60%,優質普通高中在校生占達80%,優質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占達75%,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達13.8年,主要勞動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達10.5%。“十二五”期間,全市教育將按照“學前教育‘規範、提高’,義務教育‘優質、均衡’,高中教育‘質量、特色’,職業教育‘技能、服務’,高等教育‘內涵、創新’,特殊教育‘完善、延伸’,繼續教育‘開放、多樣’”理念,基本形成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教育新模式,初步形成終身學習的教育新體系,基本形成普惠、均衡、協調、可持續的教育發展新格局。台州教育的規模、結構與人口的總量、結構變化相適應,與“四大戰略”定位功能相匹配,與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相銜接;教育活力和教育效益不斷增強;政府的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不斷健全。
地址:康平路18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