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成泓

周成泓

周成泓,男,江西省安義縣人,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博士學位(民事訴訟法方向),現為廣東商學院法學院講師。廣州市“五五”普法講師團成員,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

學術論文


1. 《論民事訴訟中的摸索證明》,《法律科學》2008(4);
2. 《民事證人視聽作證的程序研究》,《政治與法律》2008(8);
3. 《證明責任的本質:事實真偽不明時的裁判方法論——以民事訴訟為研究對象》,《學術論壇》2008(8);
4. 《論我國對訴訟保險制度的移植》,《企業經濟》2008(8);
5. 《中國古代民事證人制度淺論》,《求索》2008(5),與曾友祥講授合著;
6. 《古代中國判例傳統:成因及啟示——案例指導制度的另一觀察視角》,《黑龍江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8(3);
7. 《建設和諧社會視野下的民事司法救助制度》,《廣西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8(3);
8. 《論民事執行權的性質及配置》,《佛山科技學院學報》2008(3);
9. 《‘康德人為自然立法’主體性思想及其批判》,《內蒙古農業大學學報》2008(2);
10.《一個比較法律實驗》,《比較民事訴訟法論叢》2006年卷;
11.《卡多佐的實用主義法律思想述評》,《理論探索》2006(5);
12.《美國民事訴訟費用制度及其對我國的啟示》,《法律適用》2006(3);
13.《論證券侵權賠償訴訟》,《企業經濟》2006(1);
14.《原則、規則、程序——對法律原則的一個闡釋》,《貴州大學學報》2006(3);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06(10)轉載,北大法律信息網、北大公法網轉載;
15.《美國民事訴訟費用制度及其對我國的啟示》,《法律適用》2006(3);
16.《證券仲裁若干問題研究》,《特區經濟》2005(12);
17.《論證券侵權賠償訴訟》,《企業經濟》2006(1);
18.《電力損害賠償訴訟若干問題研究》,《中國電力企業管理》2006(1);
19.《論司法主體性理念——以民事訴訟為中心》,《甘肅社會科學》2005(3);
20.《司法主體性理念及其在當代日本的展開——兼論對我國的啟示》,《民事程序法》2005年卷;
21.《論事實推定的效力》,《佛山科技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3);
22.《仲裁與調解相結合正當性探析》,《貴州警官職業學院學報》2005(3);
23.《論證明責任的本質》,《現代法學》2002年專刊;
24.《日本法曹制度改革及其對我國的啟示》,《比較民事訴訟法》2001-2002年合卷;
25.《加拿大電子證據法研究》,合著,《比較民事訴訟法》2001-2002年合卷;

著作


2. 《民事證據法理論與實務》,合著,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3. 《民事訴訟法——主體篇》,合著,訴訟法研究生教材,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參與科研項目


1. 2005年司法部科研項目、湖南省社科基金項目“訴訟費用制度研究”;
2. 2007年國家社科基金“網路環境下的仲裁製度研究”;
3. 2007年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項目“債法與物權法視野下的體育產權問題研究”;
4. 2007年國家社科基金“我國體育產權理論體系研究”講授課程:本科生《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司法文書》、《仲裁法》碩士生《司法制度改革專題研究》、《外國民事訴訟法》、《民事證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