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礦安全監察局
湖北煤礦安全監察局
湖北煤礦安全監察局於2005年7月19日掛牌成立,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直屬機構,負責對湖北境內煤礦履行國家監察職能。
根據國家安監總局關於內設機構的批複,現設有綜合處(加掛科技裝備處)、安全監察處和事故調查處,其職責分別與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各司職責對應。
1.局領導
朱鳳山
湖北煤礦安全監察局黨組書記、局長
彭富剛
湖北煤礦安全監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亞林
湖北煤礦安全監察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馮國祥
湖北煤礦安全監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處室
綜合處
職能:
1.擬訂機關工作規則和工作制度,組織協調機關辦公;
2.承擔機關公文管理、政務信息、機要保密工作;
3.承擔機關人事、財務、外事等相關工作;
4.貫徹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承擔煤礦安全法制宣傳工作;
5.擬定煤礦安全生產規劃,組織煤礦安全生產科研及科技成果推廣工作;
6.負責煤礦中介機構資質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
7.協調煤礦安全技術保障工作,組織監察煤礦設備、材料、儀器儀錶安全;
8.審核國有重點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項目;
9.紀檢、監察及機關黨委合署辦公,負責局機關紀檢監察和黨群工作;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各項事項。
處長:詹良斌
安全監察處
職能:
1.依法監察煤礦企業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
2.組織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3.承擔煤礦企業安全生產准入管理工作;
4.承擔對重大煤炭建設項目的安全核准工作;
5.指導和監督煤礦整頓關閉工作;
6.檢查指導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7.指導和監督煤炭企業安全基礎管理、安全標準化工作;
8.指導和監督煤炭企業建立並落實安全隱患排查、報告和治理制度;
9.指導和監督地方煤炭行業管理部門開展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各項事項。
處長:鄧文榮
事故調查處
職能:
1.依法組織指導煤礦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2.監督檢查煤礦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
3.指導協調或參與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監督煤礦安全生產執法行為;
5.承辦相關行政複議;
6.指導監督煤礦事故與職業危害統計分析及職業危害申報工作;
7.發布煤礦安全生產信息;
8.指導和監督煤礦安全培訓工作;
9.負責礦山救護隊的資質管理;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各項事項。
處長:周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