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決議

國務院委託,財政部2021年3月5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查《關於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批准2021年中央預算。

報告進程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批准2021年中央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