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氣是一種確定節氣的制度。以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為標準,自春分點起算,黃經每隔15°為一個節氣。
定氣的方法是隋代
劉焯在
隋文帝仁壽四年,即公元604年修訂《
皇極曆》時創造的,但當時定氣並未被採用。
唐代一行雖然用了定節編排太陽運行表,但在制定曆法時仍用了
平氣。到了清代順治二年,即公元1645年頒行《
時憲歷》時,才正式採用定氣。
由於太陽在黃道上每天運動快慢不勻,所以節氣之間的天數也不一樣。
冬至前後
太陽運動得快些,兩節氣之間只有14天。
夏至前後太陽運動得慢些,兩節氣之間達16天。節氣之間的天數雖然多少不一,但能表示太陽的真實位置,使春分、
秋分一定在日夜平分的那一天。唯一的例外是冬至和夏至,不論是用平氣還是定氣,都在同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