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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敏

河南省洛陽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

李少敏,男,漢族,1955年10月生,河南省濮陽縣人,中共黨員,鄭州大學中文系畢業。曾任河南省洛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20年6月,李少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人物履歷


1989.08—1994.03 范縣縣委副書記;
1994.03—1998.12 范縣縣委書記;
1998.12—2001.03 焦作市副市長;
2001.03—2002.07 焦作市委常委、宣傳部長;
2002.07—2004.02 洛陽市委常委、秘書長
2004.02—2012.01 洛陽市委常委、組織部長;
2012.01—2012.08 洛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委組織部長;
2012.08—2018.09 洛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4.02,洛陽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8.9,李少敏不再擔任洛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

人物事件


2020年6月2日,據河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河南省洛陽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李少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1年2月,李少敏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向李少敏買官人員的問題線索正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處理。
2021年4月,河南省紀委通報3起跑官賣官等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陽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李少敏賣官案。在2003年年底至2019年春節前,李少敏在擔任洛陽市委常委、秘書長、組織部部長和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期間,為他人在職務調整方面謀取利益,先後收受洛陽市瀍河區委原書記原鋒、宜陽縣委原書記譚建忠、洛寧縣委原書記高維勛、洛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副局長李冠甫等43名黨員幹部財物共計323.34萬元。此外,李少敏為兩人當選省、市人大代表提供幫助,收受財物共計22.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