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第一家獲准重新登記的信託投資公司

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誠信託,起初叫中煤信託,成立於1995年11月,2010年10月完成增資擴股,註冊資本金增加到24億元人民幣,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自成立以來,公司始終以市場為導向,公司資產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指標一直名列行業前茅。2001年09月,完成清產核資、業務清理整頓工作,成為全國第一家獲准重新登記的信託投資公司。2010年3月,經中國銀監會批准,中誠寶捷思貨幣經紀有限公司開業,依法經營穩健發展,連續13年保持盈利。

發展歷程


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原中煤信託),成立於1995年11月,公司是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黨委領導下,直接受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信託公司。
1995年11月,完成登記註冊,註冊資本金4億元人民幣,其中外匯資本金1500萬美元。
1995年12月中煤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正式開業。
2001年09月,完成清產核資、業務清理整頓工作,成為全國第一家獲准重新登記的信託投資公司。
2004年02月,完成增資擴股和名稱變更,註冊資本增加到12億元人民幣,現有股東13家。
2005年08月,獲得首批企業年金基金法人受託機構資格。
2005年12月,經銀監會審批,成為國內首家獲得特定目的信託受託機構資格的信託公司。
2007年07月,經銀監會批准,成為國內首批換髮金融許可證的信託公司,同年12月完成工商註冊和公司名稱變更。
2008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將其持有的中誠信託32.35%的國有股權,以增加國家出資的形式全部劃撥給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
2008年11月,經銀監會批准(銀監復[2008]480號),獲得受託境外理財業務資格。
2009年07月經銀監會批准(銀監復[2009]263號),取得了以固有資產從事股權投資業務(PE業務)的資格。
2010年09月完成增資擴股註冊變更登記,公司註冊資本增至24.57億元人民幣,股東單位15家。
2011年09月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匯復[2011]148號),增加受託境外理財投資額度3億美元。

公司業務


經營範圍

許可經營項目:
動產、不動產信託;
有價證券信託;
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
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併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
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證券承銷業務;
辦理居間、諮詢、資信調查等業務;
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
以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方式運用固有財產;
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從事同業拆借;
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業務。

經營優勢

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按照新的信託法規要求,構建經營體系,規範業務運作,形成了以信託、自營、證券投資為主要內容的常規業務體系;與此同時,加強新業務研究開發,為持續經營開拓市場空間,在國內率先取得企業年金和資產證券化受託人資格。通過制度創新,改革內部組織管理模式,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有力激發了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了公司經營開發能力。

產品開發

依託信託制度權利重構、破產隔離的特有功能和橫跨資本、貨幣和實業三大市場的優勢,靈活運用股權投資、債權、出租、出售等多種方式,研究開發多樣化的理財產品,公司在成功推出了股權信託、應收賬款信託、銀行信貸資產受讓信託、企業年金受託、資產證券化等產品的基礎上,07年以來大力開發了新股申購類信託及銀信合作理財業務,市場規模名列同業前茅。同時在房地產投資基金(REITs)、私人股權投資信託(PE)、產業投資信託、基金優選投資基金(FOF)等方面進行了深度研究。

公司規模


組織機構

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建立了以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為主體的法人治理結構;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了《董事會議事規則》和《監事會議事規則》,明確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層的職責範圍、議事制度和決策程序,實現了董事會對經營管理層的合理授權和有效監督;建立了風險管理、信託、審計和薪酬四個專業委員會明確了各自的職責範圍和《工作規則》;根據銀監會下發的《信託公司治理指引》,設立了獨立董事並建全了《獨立董事議事規則》。

公司管理


股東構成

序號股東名稱公司性質持股比例
1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央企32.9206%
2國華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國企20.3528%
3兗礦集團有限公司國企10.1764%

獲得榮譽


1.中國信託業協會“2006年中國信託公司排行榜”第一名
2.“中國最佳金融機構排行榜”“年度最佳信託公司”
3.第二界“誠信託”杯中國信託公司“最佳風控獎”
4.第三屆“中國優秀信託公司”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