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銀行

商人銀行

商人銀行(Merchant Bank),主要經營(但不限於)國際貿易、長期企業貸款以及包銷的銀行。指經營部分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主要辦理承兌和經營一般業務,對國外的工程項目提供長期信貸和發放國外貸款。在60年代以後,還辦理外匯交易,為客戶保管證券,替一些基金會從事投資等。商人銀行大部分存在於倫敦及一些英聯邦國家。商人銀行不向普羅大眾提供一般的銀行服務。

商人銀行業務


商人銀行的業務起源於十八世紀的歐洲商業活動。最初的業務是為商人的票據進行承兌,而後逐漸從原來的貿易融資服務發展到為政府和企業提供長期的資金以及其它專業性的服務和諮詢。在英國,從事這類業務的金融機構稱為商人銀行,它具有向企業和政府提供專業性的服務和諮詢的職能,而很少運用自身資本,類似於美國的投資銀行。但是英國的商人銀行具有一定的吸收存款的職能,可以歸類為存款機構。
商人銀行業務的發展與貿易和資本市場的發展有苞密切的聯繫。商人銀行的業務大體包括短期和中期資金融通、長期融資、投資管理、經紀服務及其它新興服務。與傳統的商業銀行相比,商人銀行對市場的依賴性更強。

現存形式


商人銀行發展至今,主要有以下幾種存在形式:
一是商業銀行通過兼并、購買、參股或建立附屬公司擁有商人銀行,這類方式現在較為普遍;
二是獨立的商人銀行;
三是全能性銀行直接經營商人銀行業務

發展與現狀


英國是當今世界投資銀行歷史最悠久的國家之一,在英國,投資銀行叫商人銀行。從職能上看,這種商人銀行又與美國的投資銀行不完全相同,英國的投資銀行不僅從事證券業務,還從事普通商業銀行的存貸款業務。與美國投資銀行相比,英國的商人銀行歷史更悠久。
16世紀中期,隨著英國對外貿易和海外殖民擴張的開始,英國的各種貿易公司開始通過創建股份公司和發行股票的方式籌集大量資金,以分擔海外貿易中的高風險。英國的商人銀行也從為國際貿易提供承兌便利的業務中發展起來。此後,隨著大量的股票、債券的發行和證券交易的日益活躍,英國的商人銀行逐步壯大起來,一些實力雄厚的大銀行,如巴林銀行在證券市場和整個國民經濟中都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一戰以後,隨著英國國際經濟金融中心地位的不斷下降,英國的商人銀行也發展緩慢。直到70年代,這一局面才有所改觀,商人銀行開始重振雄風。
這一改觀主要得益於70年代以後英國國民經濟中發生的一系列重大變化,主要有以下三個:民營化、企業併購浪潮和證券市場變革。

首先

70年代末80年代初英國政府掀起了“民營化”的浪潮。70年代的兩次石油危機使英國陷入蕭條,國家財政部為了充分利用市場機制來促進競爭和提高效率,開始進行國有企業的民營化改革。民營化採用公開上市、私募、出售國有資產、重組或分割、注入新的私人資本等形式進行。在民營化過程中,私人銀行可以提供廣泛的服務,包括幫助制定國有企業出售方案、為股票上市提供諮詢服務或代理髮行等。在英國鐵路公司、國家貨運公司、電信公司等諸多行業的民營化過程中,許多商業銀行,如巴林、華寶、施羅德等都有過出色表現。民營化使商人銀行和企業建立了密切的關係,為以後進一步擴展投資銀行業務打下了基礎。

其次

80年代的兼并收購風潮推動商人銀行業務進一步發展。許多商人銀行利用自有資本或代為管理的共同基金積極參與企業的收購和合併。 1987年,英國公司併購美國公司資產總值達317億美元,基本上是依靠英國商人銀行的協助與籌劃才得以完成。1994年底對全球跨境併購業務統計表明:當前全球前十大跨境併購業務中6樁有英國商人銀行的參與。英國商人銀行在併購風潮中獲得豐厚利潤的同時,在全球投資銀行業中也佔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

最後

1986年英國證券市場的重大改革為商人銀行的發展創造了新的契機。英國倫敦證券交易所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是世界最大的證券交易所。二戰以後,隨著英國經濟實力的下降,倫敦證券交易所先後落到紐約證券交易所東京證券交易所之後,迫使其加強自身管理,拓展業務廣度和深度,更重要的是重新恢復其在世界證券市場中的領先地位。利益驅動的本能和來自世界證券市場的競爭壓力,使英國感到自身以中小投資銀行為主的證券交易所難以與美、日以大投資銀行為支柱的證券交易所和西歐大陸以大商業銀行為主體的證券交易相匹敵,因而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並於1986年10月通過了《金融服務法案》,衝破了英國商人銀行和商業銀行嚴格的業務界限,允許英國的商業銀行直接進入投資銀行領域。此舉標誌著英國商人銀行和商業銀行混業經營的開始。一方面,這為商業銀行開闢了新的投資途徑;另一方面,在實力雄厚的商業銀行取得了同等的競爭地位之後,商人銀行面臨生存威脅,進行了大規模的合併,剩下的商人銀行規模增大,業務重心也從“全能戰略”轉向“主攻優勢戰略”,發揮各自的專長,主要致力於專業化的服務,如公司財務諮詢和投資管理業務。
在經歷了民營化、企業併購浪潮以及證券市場的變革以後,英國的商人銀行逐步發展壯大起來,形成了與商業銀行共同經營投資銀行業務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