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郡,南朝劉宋升明二年(478年)分原魏興郡安康縣及原晉昌郡寧都縣立,屬梁州,領二縣。安康縣,二漢時曰安陽縣,屬漢中郡,漢末省。魏復立,屬魏興郡。晉武帝太康元年(280年)更名為安康。寧都縣,因置蜀郡流民,屬晉昌郡,升明二年省,立新興郡。南齊沿襲,西魏置東梁州,尋改金州。南梁蕭詧(555-562年在位)改屬直州。隋開皇三年(583年)郡廢,大業初(605年)州廢,縣改曰安康,屬西城郡。
武德元年(618年),改隋西城郡為金州,治西城,領洵陽、
石泉、安康等縣。又置
西安州,立寧都、
廣德二縣隸西安州,又改西安州為直州。三年,金州置總管府,管金、井、直、洵、洋、南豐、均、漸、遷、房、重、順十二州。
貞觀元年(627年),廢直州,寧都、廣德省入安康。
天寶元年(742年),改金州為安康郡。
至德二年二月,改為漢南郡。乾元元年,復為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