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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

珠海市公安局金灣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

李波,男,漢族,珠海市公安局金灣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

個人簡介


李波,38歲,1994年7月,他從中國刑事警察學院畢業后就一直戰鬥在刑偵工作的第一線。自2002年底任金灣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后,他帶領隊友們共破獲各類刑事案件407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528人,捕獲在逃犯214餘人,繳獲贓款贓物價值近千萬元,破獲各類命案59宗(區外10宗),刑事案件的破案率高達40%以上。在他的帶領下,金灣分局刑偵大隊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業績,大隊在全市公安系統基本法律考試中榮獲第一名,在全市命案現場勘查比武中榮獲第二名,多次被市局、分局評為“優秀公安基層單位”和優秀黨支部,被團省委授予“青年文明號”等榮譽稱號。
李波先後榮立三等功2次,獲個人嘉獎6次,2002年2月被團市委評為“珠海市十大傑出青年”,2002年4月被評為全省優秀人民警察,2004年1月被評為全市優秀人民警察。

人物事迹


2006年8月21日晚上,一名摩托車搭客司機在金灣轄區遭綁架並被撕票。李波大隊長敏銳地發現犯罪份子作案手法與不久前發生在拱北的一宗搶計程車殺人拋屍案及早先發生在東莞、韶關的搶劫計程車殺人案相似,認定這宗綁架勒索案與上述案件系同一伙人所為,當機立斷併案偵查。同時,他又披堅執銳,率領偵查員先後到東莞、廣州以及山東臨淄進行摸查,歷時近一個月,先後兩次北上山東,在茫茫人海中尋找該案的重大嫌疑人。9月19日深夜,李波與偵查員在山東廣饒將躲在亂墳崗里的3名嫌疑人抓獲,一舉破獲了珠海、東莞、韶關、河南信陽、安徽阜陽及山東濰坊等地6宗共殺死8人的殺人搶劫案。
李波在指導隊友破案時經常說:“要破案,就要有必勝的信心與決心和超常的耐心與細心。”就是憑藉這種工作精神,在沒有任何線索和現場痕迹物證的情況下,他通過細緻深入的走訪排查,從不起眼的細微之處硬是刨出破案線索,破獲2007年9月的一宗2名女小學生被猥褻案,將先後在斗門、金灣、江門等地作案4宗的色魔繩之以法,用行動再一次向隊友展示了刑警的真功夫。
2005年12月20日凌晨,金海岸青灣養殖圍一工棚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但一周時間過去了,偵破工作卻毫無進展。李波親自深入田間地頭,在偵查員重複走訪過數十次的現場再次調查摸排,對發案前後的任何微小細節、來往人員認真過篩,仔細甄別,最終在現場附近的小賣部了解到曾在養殖圍干過一段時間的廣西籍無業人員陳某某於案發前到過被害者工棚,案發後不知去向。根據這一重大線索,李波迅速將陳某某列為重點嫌疑人,並帶領民警轉戰重慶、海南、廣西等地緝捕。面對具有極強的反偵察能力,同時隱姓埋名又故布疑陣躲避警察追蹤的犯罪嫌疑人,他鍥而不捨,三年裡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窮追猛打,最終在重慶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抓獲歸案,告慰了三年前的冤魂。
2002年9月21日,金灣區平沙鎮九頃八分場的鄺老伯被其有精神病史的孫子鄺某某用鐵棍擊打頭部致死。病情發作的鄺某某背後插著兩大砍刀,一手拿菜刀,一手拿大砍刀不斷揮動,隨時都有傷及無辜的可能。“絕不能讓無辜群眾受害”,趕到現場的李波抱定決心,撥開人群走近精神病人,一邊與其說話以緩解其情緒、分散其注意力,一邊瞅准機會伺機奪走其手裡的菜刀和砍刀。就在人們為李波捏著一把汗時,只見他一個閃電式前撲,以泰山壓頂之勢緊緊將對方壓在地上,周圍的民警迅速壓上,避免了一場不可預料的災難。
2003年,他抓住規範化建設和市公安局刑偵系統改革的契機,從建章立制抓起,健全和完善了崗位職責和錯案追究、贓款贓物管理等規章制度;在立案、偵查、破案、追逃等方面細化、量化考核標準、內容和考核辦法,極大調動了民警的積極性,迅速提高了隊伍的整體素質。2006年下半年,他又把握“雙基”工程建設的有利時機,創造性地提出和致力推行“所隊聯動機制”和“刑偵工作執法一網考”,將刑偵大隊的偵查中隊和派出所的案件偵查中隊有機結合起來,做到情報共享,形成打擊合力,大大提高了偵查破案的效益,從而保持了該大隊在全市破案率佔領先優勢。
他不僅無微不至地關心每一位民警,還時刻牽掛民警的兒女,尤其是遭受不幸的家屬。2007年下半年,他得知一名原大隊已去世民警的女兒考上大學,支付學費有一定的困難后,便發動全隊民警捐款,資助並保證這名女孩能順利完成學業。每年9月,刑偵大隊都會準時把民警的5000元捐款送到這名女孩手中。在執法辦案中 ,李波以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為目標,嚴格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既嚴格執法,又尊重和保障人權。2008年9月,對殺傷2人後又自戕未遂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波大隊長一方面及時將其送外醫院救治,同時又要求監護人員對其進行人生觀疏導和法制教育,使其幡然悔悟。王某由衷地對前來採訪的記者說:“醫生挽救了我的生命,警察挽救了我的靈魂。希望媒體以我為例,告誡公眾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