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國家稅務局
南昌市國家稅務局
市局由1994年稅務機構分設而成,現設有13個行政科室及事業單位,下轄11個縣、區征管分局和5個直屬單位。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600人,約佔全省國稅系統總人數為的1/8。其中,中共黨員727人佔51%,45歲以下人員佔90%,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佔76%;現有縣區(分)局班子成員全部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全市系統副科級(含)以下機構為195個,副股級以上領導職數為496名。
1、辦公室。制定機關和系統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督促檢查、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保密、保衛、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指導辦公自動化工作;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政策法規處。研究稅制改革和完善稅收管理體制的有關政策;負責稅收綜合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等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辦理重大稅務案件的處罰聽證;辦理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會審稅收規範性文件;負責稅法普及宣傳工作;負責稅收執法責任制的推行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處。負責實施流轉稅及車輛購置稅等稅種政策和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增值稅防偽稅控推廣和管理工作。
4、所得稅處。負責實施所得稅政策和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管理工作。
5、徵收管理處。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制定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稅務登記、征管質量考核、納稅申報、納稅評估管理及稅收征管資料管理;負責個體工商戶、集貿市場、農村稅收征管;負責納稅服務、納稅信用等級管理;負責普通發票的使用管理;負責組織綜合征管軟體推廣和應用工作;負責稅務代理監管工作。
6、進出口稅收管理處。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審核審批、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稅檢查。
7、收入核算處。負責全市稅款徵收信息集中處理工作;編製、分配稅收計劃,組織並檢查稅款入庫工作;制定稅收計劃和統計工作制度;負責稅收會計核算;對稅收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稅源調查、測算和重點稅源管理;進行稅收能力估算和稅收負擔分析;負責稅收票證的使用管理。
8、納稅服務處。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9、國際稅收管理處: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國稅系統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的稅收服務與管理及重點案例核查工作;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反避稅調查、日常管理與服務工作及重大跨境稅源的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國稅系統“走出去”企業的稅收服務與管理;組織實施全市國稅系統國際稅收協作和港澳台涉稅事務協調管理;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
10、財務管理處。負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物資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組織內部財務審計、離任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收支核算及管理;負責大宗物品政府採購工作。
11、人事處。負責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製、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任職培訓的組織工作;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提出對擬離任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工作計劃,確定審計內容,運用審計成果;辦理出國、出境政審及相關工作。
12、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13、教育處。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幹部學歷教育、業務培訓管理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
14、監察室。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15、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的黨務、紀律檢查、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及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16、信息中心。負責對信息數據的分析及管理;負責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構建和管理計算機網路;維護網路安全;管理和維護信息設備、軟體和綜合資料庫;負責“金稅工程”的網路暢通、數據管理和技術工作;參與組織應用軟體的開發、推廣及技術培訓工作;協助稅控器具的鑒定和推廣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
17、機關服務中心。負責擬定局機關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房產管理、安全保衛、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裝備管理。
稽查局: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稽查工作的組織、計劃、協調、指導及考核,制定、落實全市稽查工作制度;負責舉報案件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受理、轉辦、查辦和督辦,組織對所轄縣(區)國稅局已結稽查案件的複查;負責對南昌市局查處的涉稅案件的審理,並按規定將重大涉稅案件上報南昌市局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審理;負責組織、協調、督辦本市稅收專項檢查、稅收專項整治和稅收秩序整頓規範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本市稽查工作情況的統計、匯總、情況反映及報表上報工作,對省局下撥的稽查辦案專項經費提出分配方案,監督各地按規定管理;負責金稅工程協查系統、全市稽查案卷、稽查人才庫、稅務檢查證的管理工作,協助教育部門組織本市稽查人員培訓工作。
大企業局:負責城區大型重點稅源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
徵收局:負責貫徹執行涉外稅收法法規;實施反避稅調查和處理跨國稅務事項、國際稅收協定管理、國際稅務會計與交流、預提所得稅管理;大型涉外企業的稅收管理。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負責南昌市範圍內所有車輛和四縣除摩托車、農用車以外其他車輛的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工作。
目前,該局徵收管理的主要有7個稅種: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外商投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海關部門代征的關稅,此外,還辦理生產企業和外貿企業的出口退稅。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全市總戶管數41767戶,其中企業戶數 18100戶(分支機構戶1249戶),個體 23667戶。伴隨南昌生產的增長、經濟的發展,全市國稅系統組織入庫的稅收收入規模和質量都實現了新的突破和跨越。南昌國稅收入在1999年實現20億元“首次突破”的基礎上,2000年稅收收入首次突破30億元大關,實現31.96億元,同比增長53。6%;2001年,各項稅收收入達37.97億元,同比增長17%;2002年又衝擊了40億元大關,累計組織各項收入42.39億元,同比增長11.6%;南昌國稅收入佔全省國稅比重由1999年的29.8%,提高到2002年的37.84%,3年內比重增長了8個百分點,收入比重已佔全省國稅總量三分之一強。2006年,全市系統累計組織各項稅收收 入83.5億元 ,同比增長20.86% 。全市廣大國稅幹部職工將繼續為實現2010年120億元的目標而努力奮鬥。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南昌市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服從服務於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大局,圍繞南昌經濟發展規劃,強化稅收征管,發揮稅收宏觀調控職能,促進南昌經濟發展;根據經濟稅源和江西省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劃,編製、分配和下達全市國稅系統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紀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全市國稅系統稅收執法情況,受理稅務行政複議;
(四)負責全市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六)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
(七)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八)負責全市國稅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管理各縣區國稅局領導班子;
(九)負責全市國稅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做好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國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組織稅收政策法令的宣傳;承辦江西省國家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南昌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裘以華
南昌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含稅務學會)、納稅服務處、稽查局。
林延敏
南昌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貨物和勞務稅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教育處。
邱明
南昌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所得稅處、國際稅收管理處、機關黨委辦公室(含扶貧辦)。
陳國富
南昌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法規處、徵收管理處、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信息中心。
何劍
南昌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分管財務處(含基建工作)、收入核算處、服務中心。
張俊
南昌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監察室(包括內審工作、巡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