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理論

組織理論

組織理論是指人類在社會組織活動中按一定形式安排事務的理論。

基本介紹


概念

中國古代“組織”一詞原指絲麻織成布帛。《遼史·食貨志上》有“飭國人樹桑麻,習組織”之說。有關組織活動的論述則更為古老,如《孫子兵法·勢篇》有“凡治眾如治寡,分數是也”,“斗眾如斗寡,形名是也”。這裡“眾”、“寡”指組織形式,“治”、“斗”指組織方法。但是,人類對組織進行有系統的研究,則是從20世紀初開始的。現代學者認為,組織是由兩個以上的人組成的,為實現共同目標,以一定形式加以編製的集合體。人類社會的組織活動,隨著社會分工日益複雜,組織種類愈加繁多,如行政組織、工商企業組織、文化教育組織等。其中行政組織在社會中處於重要地位。

發展

從20世紀初開始,大致經歷了傳統組織理論、行為科學組織理論和系統管理理論三個階段。傳統組織理論盛行於20世紀10~30年代。它著重分析組織的結構和組織管理的一般原則,研究內容主要涉及組織的目標、分工、協調、權力關係、責任、組織效率、授權、管理幅度和層次、集權和分權等。代表人物有:提出官僚制度理論的M.韋伯,提出一般管理理論的H.法約爾,提出科學管理理論的F.W.泰勒。儘管泰勒的科學管理主要適用於企業組織,但其組織管理思想深刻地影響了行政組織管理和行政理論的研究。此外,美國學者L.厄威克及時綜合和傳播了傳統組織理論者的觀點和主張,擴大了傳統組織理論的影響。
30年代后產生了以人際關係為研究重點的組織理論,後來逐步發展成為行為科學組織理論。該理論一反傳統組織理論的靜態研究方法,著重研究人和組織活動過程,如群體和個體行為,人和組織的關係、溝通、參與、激勵、領導藝術等。美國學者G.E.梅奧等主持的霍桑實驗,C.巴納德的均衡理論,H.A.西蒙的行政決策理論,A.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D.麥克格雷戈的X理論、Y理論,F.赫茨伯格的雙因素理論等都是具有代表性的行為科學的組織理論。
系統管理理論是綜合早期傳統組織理論和行為科學組織理論的成果,並以系統觀點來分析組織的一種理論。其特點在於把組織看成一個系統,從系統的互相作用和系統同環境的互相作用中考察組織的生存和發展。目的是通過研究尋求組織在這種互相作用中取得平衡的方法。美國行政學家C.巴納德首先用封閉系統的觀點來考慮組織;T.帕森斯、F.卡斯特、J.羅森茨韋克則把組織看成一個開放系統,即組織系統除了要維持本身的平衡外,還要維持與環境的平衡。60年代后又出現了權變理論。這是一種反對一般管理原則,主張相機行事的理論,其代表人物有英國的J.伍德沃德,美國的P.勞倫斯、J.洛奇和F.菲德勒等。
組織理論的發展過程表明了管理思想的變化和研究方法的變化,即經歷了一個從注重“事”的研究到注重“人”的研究,進而發展到人與事研究並重,在方法論上則從規範研究轉向實證研究。組織理論的形成和發展,是人類認識組織及其活動的規律的成果,使人們可以自覺地應用這一理論有效地管理組織,以適應人類自身的組織活動。組織理論的不足之處,在於它至今還缺乏統一的概念構架和核心內容。有些學者對組織理論是否成為一門學科還持有不同意見。

內容

關於組織理論的內容,學術界尚無一致看法。涉及的內容一般包括:組織的目標、價值系統、組織結構;正式組織與非正式組織及其關係;組織成員的激勵、溝通與控制過程;權力、職權與影響;群體行為和個體行為;管理策略和技術;系統組成部分及其相互關係;組織與環境的平衡;組織的穩定與發展,等等。總之,組織理論研究組織的生存、適應和發展,它綜合了行政學、政治學、社會學、人類學、社會心理學、哲學、經濟學等多種學科的研究成果。

韋伯


理論介紹

韋伯認為,任何組織都必須以某種形式的權力作為基礎,沒有某種形式的權力,任何組織都不能達到自己的目標。人類社會存在三種為社會所接受的權力:
傳統權力( Traditional Authority):傳統慣例或世襲得來;
超凡權力(Charisma Authority):來源於別人的崇拜與追隨;
法定權力(Legal Authority):理性——法律規定的權力。
對於傳統權力,韋伯認為:人們對其服從是因為領袖人物佔據著傳統所支持的權力地位,同時,領袖人物也受著傳統的制約。但是,人們對傳統權力的服從並不是以與個人無關的秩序為依據,而是在習慣義務領域內的個人忠誠。領導人的作用似乎只為了維護傳統,因而效率較低,不宜作為行政組織體系的基礎。
而超凡權力的合法性,完全依靠對於領袖人物的信仰,他必須以不斷的奇迹和英雄之舉贏得追隨者,超凡權力過於帶有感情色彩並且是非理性的,不是依據規章制度,而是依據神秘的啟示。所以,超凡的權力形式也不宜作為行政組織體系的基礎。
韋伯認為,只有法定權力才能作為行政組織體系的基礎,其最根本的特徵在於它提供了慎重的公正。原因在於:(1)管理的連續性使管理活動必須有秩序地進行。(2)以“能”為本的擇人方式提供了理性基礎。(3)領導者的權力並非無限,應受到約束。

理論特徵

有了適合於行政組織體系的權力基礎,韋伯勾畫出理想的官僚組織模式(Bureaucratic Ideal Type),具有下列特徵:
l、組織中的人員應有固定和正式的職責並依法行使職權。組織是根據合法程序制定的,應有其明確目標,並靠著這一套完整的法規制度,組織與規範成員的行為,以期有效地追求與達到組織的目標。
2、組織的結構是一層層控制的體系。在組織內,按照地位的高低規定成員間命令與服從的關係。
3、人與工作的關係。成員間的關係只有對事的關係而無對人的關係。
4、成員的選用與保障。每一職位根據其資格限制(資歷或學歷),按自由契約原則,經公開考試合格予以使用,務求人盡其才。
5、專業分工與技術訓練。對成員進行合理分工並明確每人的工作範圍及權責,然後通過技術培訓來提高工作效率。
6、成員的工資及升遷。按職位支付薪金,並建立獎懲與升遷制度,使成員安心工作,培養其事業心。
韋伯認為,凡具有上述6項特徵的組織,可使組織表現出高度的理性化,其成員的工作行為也能達到預期的效果,組織目標也能順利的達成。

人物介紹

韋伯,被稱為“組織理論之父”,與泰勒、法約爾是西方古典管理理論的三位先驅。馬克斯·韋伯( Max Weber,1864-1920)生於德國,曾擔任過教授、政府顧問、編輯,對社會學、宗教學、經濟學與政治學都有相當的造詣。韋伯的主要著作有《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般經濟史》、《社會和經濟組織的理論》等,其中官僚組織模式(Bureaucratic Model)的理論(即行政組織理論),對後世產生了最為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