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交通運輸局
嘉峪關市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嘉峪關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辦發〔2009〕101號)和《中共嘉峪關市委、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嘉峪關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發〔2010〕11號)精神,設立嘉峪關市交通運輸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局長:李寧。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拖拉機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等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二)划入的職能
1.原市交通局的職責。
2.原市建設局承擔的指導城市客運管理職責。
(三)加強的職能
1.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
2.統籌區域、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
3.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級交通部門及市委市政府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城鄉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並監督執行。
(二)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製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負責編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道路運輸站場的布局規劃;擬定物流業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統計、發展預測、經濟運行分析和信息引導工作。
(三)負責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組織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准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城市及農村客貨運輸管理、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組織重點物資運輸和救災、節日運輸等緊急客貨運輸。
(四)負責全市交通基礎建設市場監督管理;負責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定額、工程造價和工程招投標工作的行業管理。
(五)負責組織全市公路、水路等綜合運輸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重點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工作(含初步設計)、項目實施和竣工驗收;負責客貨運輸站場的建設與管理;負責組織對公路水毀等自然災害阻斷交通的緊急搶修;參與以工代賑交通建設項目的審查實施工作及交通扶貧工作。
(六)負責有關交通運輸建設等資金的撥付、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編製交通運輸行業部門預決算並監督執行;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的籌融資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財務監督檢查和內部審計工作。
(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及交通法制宣傳教育。
(八)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國防交通保障和民用運力動員、科技管理、節能減排、信息化建設與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九)負責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和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公路、水路行業應急管理工作;依法對交通運輸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十)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黨委辦公室
負責本系統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黨建工作及所屬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管理、理論學習和培訓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管理等工作;指導本系統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協調對外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局黨委和紀委日常工作。
(二)行政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計劃生育、綜合治理、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信訪、政務公開、政務督查、建議和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政經費、專項資金及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文件,負責綜合協調及接待、服務等事務工作。
(三)綜合運輸管理科
負責綜合運輸體系建設,擬訂並協調綜合運輸發展政策、規劃、計劃;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綜合統計、發展預測、經濟運行分析和信息引導;負責運輸市場監督和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准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貨運輸管理、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組織重點物資運輸和救災、節日運輸等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及交通法制宣傳教育;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應急處置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
(四)公路管理科
負責編製公路發展、建設、養護規劃、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有關公路建設工作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強制性技術標準的執行,落實有關公路發展、建設、管理、監督、養護等政策和法律法規,並制定實施辦法;負責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定額、工程造價和工程招投標工作的行業管理;負責公路建設項目的立項、工程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和項目儲備工作;負責審查和審批公路工程施工圖設計、預算、設計變更,組織或參與重點公路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協調公路建設,參與或組織查處公路工程安全生產和質量事故;負責監督、檢查、指導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監管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負責公路統計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製8名(含軍轉幹部編製2名),機關後勤事業編製2名。其中:書記 1名、局長1名、副局長1名、紀委書記1名,科級幹部職數4名。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原市交通局所屬事業單位由市交通運輸局管理,其機構設置、
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嘉峪關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嘉峪關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嘉峪關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