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林

原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區分局政委

王春林,男,漢族,1966年3月出生,湖北鄂州人,大專學歷,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區分局政委。

2018年7月,因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人物履歷


1999年5月至2001年3月任市公安局鄂城區分局刑警一中隊隊長;
2001年3月至2004年8月任市公安局鄂城區分局刑警三中隊中隊長;
2004年8月至2007年3月任市公安局鄂城區分局黨組成員兼楊葉派出所所長;
2007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區分局黨組成員兼鳳凰派出所所長;
2010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區分局常務副局長;
2014年3月,任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區分局政委。

違紀被查


2018年7月24日,據鄂州市紀委監委消息: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區分局政委王春林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2019年1月,經查,王春林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罪;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王春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缺失,執法犯法,充當涉黃涉毒等違法犯罪分子的“保護傘”,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社會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鄂州市紀委監委研究並報鄂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春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