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負荷
假想的持續負荷
計算負荷也稱需要負荷或最大負荷。計算負荷是一個假想的持續負荷,其熱效應與同一時間內實際變動負荷所產生的最大熱效應相等。在配電設計中,通常採用30分鐘的最大平均作為按發熱條件選擇電器或導體的依據。
負荷不是恆定值,是隨時間而變化的變動值。因為用電設備並不同時運行,即使同時,也並不是都能達到額定容量。另外,各用電設備的工作制也不一樣,有長期、短時、重複短時之分。在設計時,如果簡單地把各用電設備的容量加起來作為選擇導線、電纜截面和電氣設備容量的依據,那麼,過大會使設備欠載,造成投資和有色金屬的浪費;過小則又會出現過載運行。其結果不是不經濟,就是出現過熱絕緣損壞、線損增加,影響導線、電纜或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嚴重時,會造成火災事故。因此負荷計算也只能力求接近實際。
為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設計時,用的總負荷應是一個假定負荷,即計算負荷。
計算負荷,是通過統計計算求出的、用來按發熱條件選擇供配電系統中各元件的負荷值。由於導體通過電流達到穩定溫升的時間大約為(3~4)τ,t為希臘字母, 發熱時間常數,讀音“搭屋”,而截面在16mm以上的導體的t均在l0min以上,也就是載流導體大約經30min后可達到穩定的溫升值,因此通常取半小時平均最大負荷作為“計算負荷”。
負荷計算的方法有需要係數法、利用係數法、單位指標法等幾種。
需要係數法。用設備功率乘以需要係數和同時係數,直接求出計算負荷。這種方法比較簡便,應用廣泛,尤其適用於配、變電所的負荷計算。
利用係數法。採用利用係數求出最大負荷班的平均負荷,再考慮設備台數和功率差異的影響,乘以與有效台數有關的最大係數得出計算負荷。這種方法的理論根據是概率論和數理統計,因而計算結果比較接近實際。適用於各種範圍的負荷計算,但計算過程稍繁。
單位面積功率法、單位指標法、單位產品耗電量法。前兩者多用於民用建築,後者用於某些工業建築。在用電設備功率和台數無法確定時,或者設計前期,這些方法是確定設備負荷的主要方法。
除採用以上的方法外,還有二項式法以及近年國內出現的abc法、變值需要係數法等。這些方法有的已被其他方法代替,有的是利用係數法的簡化,還有的實用數據不多,未能推廣。
單位面積功率法、單位指標法和單位產品耗電量法多用於設計的前期計算,如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設計階段;需要係數法、利用係數法多用於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
視在功率: S3O = P30/Cosφ
計算電流: I30 = S30/√3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