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貼息貸款
財政貼息貸款
財政貼息貸款指國家支持微利企業發展支付貸款利息的一種貼補。財政貼息貸款是許多國家支持無利、微利行業、企業發展的常用方法。我國過去固定資產投資一直採取無償撥款的辦法,也就不存在貼息之說。1984年國家對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實行“撥改貸”和建設銀行基本建設貸款; 1986年建設銀行基本建設貸款實行差別利率后,開始採用財政貼息辦法。目前貼息的範圍:限於建設銀行基本建設貸款實行差別利率中的部分行業項目,其差別利率高於現行“撥改貸”項目利率部分予以貼息。即:電力、石油開採、交通、民航的貸款項目按年利率3.6%的水平,超過部分予以貼息;煤炭、節能措施、建材的貸款項目按年利率2.4%的水平,超過部分予以貼息。但超過規定貸款期限需多支付的利息部分一律不予貼息。實行財政貼息的辦法有利於調整投資結構,保證重點建設。
運用財政貼息的好處是:①用較少的財政資金可以吸引大量的社會資金,以保證國家重點建設資金的需要。②由於財政貼息首先用於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因而有利於調整投資結構,實現產業結構合理化。③有利於降低企業產品成本,增加企業盈利,從而也有利於增加財政收入。④對不同行業實行不同的利率,有利於建立合理的利率體系,有利於間接調節生產和消費。
總言之,就是在貸款期內,不需要你支付任何利息,但如果超過貸款期,即延展期就不在享受這個政策了。
貼息貸款,是公積金管理中心與有關的商業銀行合作,對商業銀行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凡符合管理中心貼息條件的借款人,由管理中心根據借款人可以申請的貼息額度,按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息差進行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