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規劃局
新余市規劃局
新余市規劃局位新余市長青北路327號。2005年,市委、市政府為了進一步加快城市化建設步伐,決定理順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體制,於 6月下發《關於理順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體制的通知》(余字[2005]32號),將市規劃局由原市建設局管理的直屬行政機構改為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規劃工作的行政機關(正處級),主要負責全市城鄉規劃工作。
2005年11月市政府下發了“三定”方案(余府辦發[2005]42號),確定了規劃局的人員編製,並將建設局下屬的市規劃設計院成建制划入市規劃局。目前,市規劃局有在職幹部職工20人。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市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本市城市規劃和管理的規定、細則和實施辦法,具體負責城市規劃的實施管理。
二組織編製、調整和修訂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以及風景名勝區規劃,並按法律程序完成申報審批工作。
三組織實施已批准的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及專業規劃;
四負責對城市綠化、雕塑、戶外廣告、室外裝修及城市配套的各項設施的規劃審批和設計方案審查。
五負責組織編製市域城鎮體系規劃,指導和審查縣(區)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及重大建設工程規劃。
六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建築物、構築物、市政道路、市政管線等)的規劃審批,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七負責全市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審查和行業管理;參與全市範圍內江河流域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製和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建設規劃和用地規劃的制定。
八負責指導全市鄉鎮規劃工作。
九承擔市城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規劃局機關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二技術科。
三用地規劃科。
四建築規劃科。
五市政規劃科。
六鄉鎮規劃科。
七行政審批服務科。
黨的基層組織和工、青、婦等組織按有關章程和規定設立。
市規劃局機關事業編製19名;按有關規定,核定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製1名。
按有關章程和規定設立的黨的基層組織和工、青、婦等組織負責人實行兼職,不單獨核定領導職數。
一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等非常設機構的辦事機構設在市規劃局。
二根據《中共新余市委辦公室、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市直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管理的意見的通知》(余辦發〔2008〕13號)有關規定,另核定市規劃局財政定額補助指標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