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區民政局
石景山區民政局
石景山區民政局是管理全區民政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一)劃出職能
1、民族、宗教、僑務工作交給新組建的區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交給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划入的職能
區編辦承擔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職能。
(三)增加職能
1、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
2、民辦養老設施的審批和業務指導檢查。
其主要職責是:
主要職能
(一)研究制定本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主管擁軍優屬、撫恤優待和烈士褒揚工作;負責本區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複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協調指導軍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工作。
(四)負責全區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查處本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五)負責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城鄉社會救災、救濟工作,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
(六)指導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研究制定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開展老齡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社會福利企事業單位工作;指導本區福利彩票的發行銷售及福利基金的使用管理。
(七)負責本區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工作,擬定本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本區行政區域勘界工作。
(八)負責本區征地超轉人員接收和管理及民政局接收的行政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的退休金髮放和日常管理工作。
(九)擬定本區社區服務工作的發展規劃,指導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指導、監督本區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單 位:北京市石景山區民政局
地 址:石景山區八角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