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漁具
國家漁業法規定嚴禁使用的漁具
禁用漁具,prohibited fishing gears,依法規定禁止使用的會造成某些破壞或毀滅漁業資源的漁具。如為了保護幼魚、幼蝦、幼蟹等,禁止使用小於國家規定網目的網具。廣義的還包括禁止使用電捕魚、炸魚、毒魚等毀滅漁業資源的捕撈方法。
農業部關於禁止使用雙船單片多囊拖網等十三種漁具的通告
為加強捕撈漁具管理,鞏固清理整治違規漁具專項行動成果,保護海洋漁業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渤海生物資源養護規定》和《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農業部決定全面禁止使用雙船單片多囊拖網等十三種漁具。現通告如下:農業部禁用漁具通告
一、實行時間和範圍
二、禁用漁具目錄
除繼續執行國家現有規定外,黃渤海、東海、南海三個海區內禁止使用雙船單片多囊拖網、拖曳泵吸耙刺、拖曳柄鉤耙刺、拖曳水沖齒耙耙刺、攔截插網陷阱、導陷插網陷阱、導陷箔筌陷阱、攔截箔筌陷阱、漂流延繩束狀敷網、船布有翼單囊地拉網、船布無囊地拉網、拋撒無囊地拉網、拖曳束網耙刺等十三種漁具,詳見附件。
三、有關要求
禁用漁具的所有者、使用者須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對上述漁具進行清理和更換。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製造、銷售、使用雙船單片多囊拖網等十三種禁用漁具。沿海各級漁業執法機構要對海上、灘塗、港口漁船攜帶、使用禁用漁具的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對製造、銷售、使用禁用漁具的,依據《漁業法》第三十八條處理、處罰,並對使用禁用漁具的漁船,視情全部或部分扣除當年的漁業油價補助資金。對攜帶禁用漁具的捕撈漁船,按使用禁用漁具處理、處罰。
本通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禁用漁具
禁用漁具目錄
序號 | 分類 | 漁具分類名稱 | 俗名或地方名 | ||
黃渤海區 | 東海區 | 南海區 | |||
JY-01 | 拖網 | 雙船單片多囊拖網 | 無 | 百袋網 | 無 |
JY-02 | 耙刺 | 拖曳泵吸耙刺 | 吸蛤泵、吸蛤耙、藍蛤泵 | 藍蛤泵 | 無 |
JY-03 | 耙刺 | 拖曳柄鉤耙刺 | 無 | 無 | 魚乃挖、白蜆耙。 |
JY-04 | 耙刺 | 拖曳水沖齒耙耙刺 | 泵耙子、泵耙網 | 水沖式耙子 | 無 |
JY-05 | 陷阱 | 攔截插網陷阱 | 地撩網、撩網,梁網、亮子網、簗網 | 吊墘、迷魂網、灘塗串網、夾塗、檣網、高倉網、大浦網、小圍網、弶網 | 督罟、起落網、百袋網、網薄、閘薄、閂門、塞網、蜈蚣網 |
JY-06 | 陷阱 | 導陷插網陷阱 | 須籠網、須子網、須網 | 無 | 灘邊罟、塞網、百袋網 |
JY-07 | 陷阱 | 導陷箔筌陷阱 | 無 | 無 | 蝦箔、漁箔 |
JY-08 | 陷阱 | 攔截箔筌陷阱 | 無 | 無 | 圍海 |
JY-09 | 雜漁具 | 漂流延繩束狀敷網 | 無 | 無 | 石斑苗網 |
JY-10 | 雜漁具 | 船布有翼單囊地拉網 | 無 | 無 | 長網、拉大網、潿洲大網 |
JY-11 | 雜漁具 | 船布無囊地拉網 | 大拉網、拉大網、地拉網 | 無 | 大拉網、拉大網、地拉網、地拖網、大地網 |
JY-12 | 雜漁具 | 拋撒無囊地拉網 | 無 | 無 | 牽溝網 |
JY-13 | 耙刺 | 拖曳束網耙刺 | 無 | 珊瑚網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