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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球

室內體育運動

桌球(Billiard)是球類運動項目之一。運動員在桌球桌上,用超過91.4厘米長的球杆,按照一定的規則,通過擊打白色主球,使目標球入袋的一項體育休閑項目。

桌球也叫桌球或者彈子球。對於桌球運動的起源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種認為桌球運動在14世紀起源於英國,一種認為桌球在1510年起源於法國。但有一個比較普遍的說法是:桌球是在14-15世紀由歐洲人發明的。

桌球運動最早風行是在18世紀的法國。桌球從20世紀初開始逐漸變成了競技運動項目。1919年成立了英國落袋和司諾克管理委員會。1940年世界桌球聯盟成立。

桌球最高級的組織機構為世界桌球運動聯盟,成立於1990年。中國的最高級組織機構為中國桌球協會,成立於1986年12月15日。

2021年3月13日,亞洲桌球運動聯合(ACBS)發布消息,桌球運動將成為2030年多哈亞運會的一部分。

發展歷程


桌球運動的起源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種認為桌球運動在14世紀起源於英國,一種認為桌球在1510年起源於法國。
1607年,英國人把桌球帶到弗吉尼亞州
1690年,法國人也將桌球傳入美國。
1775年法王路易十四時期,桌球增加了一球。
18世紀,英國人對桌球進行了改良,最初他們在台盤中部開出洞口,進而又在台盤四角及邊上開洞。
1800年,美國的桌球運動開始盛行起來。
1835年前後,印度及東南亞一些地方出現了桌球運動,但運動者範圍極小,僅限於英法僑民中。
1850年,桌球運動傳入日本。
1868年,被譽為美國塑料工業之父的海厄特,用化學方法製成塑料桌球。這項發明使桌球生產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對桌球運動的普及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1880年末,司諾克桌球傳回英國。
19世紀,桌球運動技術和器材製作工藝都邁進了一大步。石板取代了木製檯面,彈性優良的橡膠台邊取代了木製台邊,發明者是美國人費侖。法國人米佳發明了皮革桿頭。英國桌球教練傑克·卡爾發明了巧克力粉,並首先創造了旋轉球技藝,引起了桌球界的轟動。
19世紀前半期,桌球運動傳到亞洲地區。
1900年,桌球傳入中國。
1903年,英國桌球協會制定出司諾克的正式規則。
1919年,英國桌球聯合會成立。
1940年,世界桌球聯盟成立,它負責國際性桌球比賽活動。
1948年,美國桌球協會在芝加哥成立。
1986年,中國成立了中國桌球協會,中國各省市也相繼成立了地方的桌球協會。
1987年,第一次“健牌杯”中國國際桌球大賽在北京舉辦。
1996年,星偉體育用品有限公司與北京體育大學聯合創建了運動系桌球項目,這為中國培養高級桌球專業人才創造了條件。
2005年,中國桌球選手丁俊暉取得了中國公開賽冠軍和英國斯諾克桌球錦標賽的冠軍。
桌球
桌球

硬體場地


球杆

球杆多為木製,其中以檢木(白蠟木)和加拿大的楓木做的球杆為最好。球杆的質量一般為400-520克。球杆的長度為140-150厘米,球杆由四個部分組成,即桿尾、桿身、桿頭銅箍和皮頭。桿尾有一個膠墊,用以保護桿的尾部;銅箍緊緊地包住桿頭的木質部分;皮頭則緊貼在木質頂端。皮頭在多次擊打球後會有所損壞,這時可將損壞的剝去,再換一個新的皮頭。
桌球的生產原料多用化學樹脂。在目前世界桌球大賽上,一般都使用比利時生產的樹脂合成的水晶球。不同類型的桌球比賽,比賽用球的大小和質量也有所不同。英式桌球的直徑為5.25厘米,質量為145克;美式桌球的直徑為5.71厘米,質量為170克;開倫桌球的直徑為6.55厘米,質量為230克。
球桌
● 落袋桌球桌
落袋桌球桌主要分為英式和美式落袋桌球桌。英式落袋台桌球比賽。英式落袋桌球桌長(從檯面內沿垂直處計)約365厘米,寬約182厘米,高約85厘米。美式落袋桌球桌上主要進行如9球比賽、8球比賽、14.1式比賽等。美式落袋桌球流行於美國、日本,中國台灣等國家和地區。美式落袋桌球桌長(從檯面內沿垂直處計)約275厘米,寬約137厘米,高約80厘米。
● 開倫桌球桌
在開倫桌球桌上可以進行多種形式的比賽,如三球開倫、四球開倫、三岸比賽、區限比賽。開倫桌球流行於法國及部分歐洲國家。開倫桌球桌長(從檯面內沿垂直處計)約285厘米,寬約156厘米,高約80厘米。
巧粉
桌球運動中使用的巧粉,作用是防止皮頭在擊打球時產生打滑現象,以及增加皮頭對球體表面的摩擦。使用方法是用巧粉輕輕打磨在皮頭上,—次不可抹得太多。
桿架
桌球中的桿架,是當用手架夠不著或不便於使用手架時,幫助架桿的一種桌球用具。它有短桿架、長桿架、高桿架和探頭桿架等幾種。
球框
在落袋桌球中的斯諾克桌球和美式桌球中,目標球的碼放要用專門的三角形球框來固定球的位置。
定位器
定位器是比賽中裁判員用的一種器具。當要對比賽中的球進行擦拭時,就需要用定位器先固定好球的原位,待球擦乾淨后再依照定位器固定的位置,將球放回原處。

比賽規則


選手服裝要求:每位選手的服裝必須符合比賽要求並且整潔乾淨。如果選手不確定自己的服裝是否符合要求,可以在賽前向賽事總監確認。賽事總監對服裝要求有最終決定權。特殊情況時,賽事總監可以允許服裝不符合要求的選手參加比賽,例如航班託運行李遺失、選手特殊身體狀況等情況。選手可能會因為服裝未達要求而被取消比賽資格。
如果在比賽前沒有宣布關於服裝的具體要求,則默認採用下列服裝要求:
男子:男選手可以穿著任何顏色的有領子、袖子的襯衫或者POLO衫(有袖T恤衫),上衣必須束在褲子里。褲子的顏色為深色,要注意的是不允許穿著任何牛仔褲或者牛仔面料的褲子。鞋子必須是正規而且與全身裝束匹配的款式,不允許穿著運動鞋或涼鞋。在賽事總監允許的情況下選手可以穿著皮質或者仿皮材質的運動鞋。
女子:女選手的上裝可以是襯衫、休閑襯衫、POLO衫(有領T恤衫)或者其他款式優雅、莊重的女士上裝。對褲裝顏色沒有特殊要求,要注意的是不允許穿著任何牛仔褲或者牛仔面料的褲子,女選手可以穿著裙子參加比賽。鞋類要求同上。
裁判守則:
1、裁判是一場比賽的唯一裁決者,對比賽中所發生的一切作出判決;
2、負責執行比賽規則並維持比賽順利進行;
3、裁判應當回答選手提出的有關客觀事實以及與比賽規則相關的問題;
4、在有違公平競賽原則時,裁判有權推遲比賽進程,這種權力同樣適用於出現爭議時;
5、如果規則沒有涵蓋比賽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裁判可以在公平競賽原則下對該狀況作出判決;
6、如果被要求,可以告知擊球選手目標球的顏色或號碼;
7、在合理要求下清潔任何檯面上的球;
8、協助選手拿出或放回架桿等輔助設備。
9、裁判不應回答任何與規則無關的問題;
10、裁判不應提示擊球選手該次擊球可能會出現的犯規;
11、裁判不應提供足以影響賽事的建議和意見;
註:如果裁判沒能注意到某爭議情況,他可以參考在場的記分員,其他賽事工作人員或看台中所處最佳位置觀眾的意見後作出裁決。
“區域裁判”形式的比賽:“區域裁判”形式的比賽是指一名裁判同時執裁幾張球台上進行的比賽,而不是單一執裁一場比賽。這種情況下,選手仍然需要遵守比賽規則。具體建議如下:
非擊球選手將承擔裁判的職責。如果在擊打前,擊球選手認為對手將無法對他的擊打作出適當判罰,該選手可以讓裁判在一邊觀看這一擊打過程。同樣,非擊球選手也可以在不肯定或不願意執裁某情況時尋求裁判的幫助。任何一方都有權暫停比賽直到他對比賽的執裁結果表示滿意。
當選手間出現爭執情況,裁判將對他並沒有親眼所見的情況進行判罰,這時裁判需要在儘可能全面了解當時的情況后謹慎地作出判罰,這個過程可以包括詢問其他目擊者、回放比賽錄相以及重新演示之前的擊打過程等。當裁判被要求裁定是否有犯規情況出現,而同時沒有明顯的跡象表明確實是犯規,除非在一方聲稱自己沒有犯規時對方提出抗議,否則均假定沒有犯規行為的發生。
球的擺放:目前普遍使用排球紙和三角架擺球。當球局開始,排球紙或三角架放在置球區,所有的球被放置在排球紙或三角架的框內然後被擺放在置球區。使用排球紙擺球與使用三角架擺球的優勢是保證快速、緊地地將球擺放好。比賽使用何種器械擺球由賽事組委會決定。擺球是裁判的職責,球員不能自行擺球,除非賽事組委會有明確要求。
貼庫球以及貼球的宣告:裁判應在目標球可能貼庫或貼主球的情況下認真觀察並作出宣告,選手可以在必要情況下提醒裁判對此類情況作出宣告。選手必須給予裁判充足的時間作出判定。
重新擺放/復原球的位置:在任何情況下當一顆球需要重新被擺放或復原時,唯一有權單獨執行該任務的是裁判。裁判可以以任何方式在合適的時間執行該規則,並且可以詢問雙方選手,任一選手所提出未有爭議的建議可以被採納。任一選手可對裁判的看法提出一次異議,但在這之後,裁判的最終判斷將決定球的重新擺放或復原位置。
外界干擾:裁判應避免比賽受到干擾,例如來自鄰桌選手或觀眾的干擾,如有必要比賽可因此暫停或推遲。干擾可以是來自肢體或語言等方面。由於外界干擾導致選手出現犯規,該選手無需負責。
不可抗拒因素:比賽中可能會出現規則未列出且無法預料的情況。出現此情況時,裁判會在公平競賽的原則下作出判決,必要時一局比賽可能會被移至另一張球台進行,球的位置無法移動時裁判宣布該局比賽為僵局。
教練:比賽中允許選手接受教練的指導。但選手連續擊打時,這種情況不被准予,因為這將影響比賽的連貫性。裁判和賽事組委會有權對此設定附加限制。選手有權請求暫停以向教練獲取幫助,但教練不得接近比賽檯面。如果裁判認為一名教練干擾或影響了比賽,可責令該教練遠離比賽球台。
選手對器材的使用:選手使用的器材必須符合中國桌球協會對器材的規定。通常來說,選手們不可以在比賽中使用其他新式器材。以下提及的器材是合法的。如果一名選手對器材的某一特殊用途有疑問,應當在比賽前詢問賽事組委會並得到明確答覆。除了器材本身設計的使用方式外,選手不得改變其用途。
1、球杆:允許選手在比賽期間調換球杆,例如開球杆,跳桿及普通桿。選手可以使用內置的或外接的球杆延長器以增加球杆的長度。
2、巧粉:選手可以使用巧粉以防止桿頭打滑,並且可以自帶巧粉,但巧粉的顏色需與台尼顏色匹配。
3、架桿:選手可以同時使用超過兩種以上架桿來支撐球杆。選手可以使用自己的架桿,但該架桿必須符合規定或得到當值裁判認可。
4、手套:選手可以使用幫助握桿或手架的手套。
5、滑石粉:在裁判認為合理用量的情況下允許選手使用滑石粉。
遲到:選手必須在規定的比賽時間到達球台並準備開始比賽。如果一名選手在規定時間未出現,則依照賽前約定的處罰辦法處罰。如果兩名選手均遲到,則根據各自情況分別給予相應處罰。對於反覆遲到的選手,賽會可採用更嚴格的處罰辦法。
開球順序:賽事組委會有權決定開球順序。例如,由勝方開球或輪流開球等。
非擊球選手:當擊球選手在場上進行比賽時,非擊球選手應停留在其指定座椅區。當選手在比賽期間(包括局與局之間)需要離開比賽區域,他必須得到裁判的允許。如果在未經裁判允許的情況下離開比賽區域,此舉將被視為違背體育精神的行為。
限時擊球:在各類比賽中經常採用限時擊球的比賽方式。賽前賽事組委會會對每一次擊球的限制時間,單局或單場延時的時間以及次數作出明確規定。比賽中會有一名工作人員(裁判或場外專職人員)或專門的計時設備進行記時,通常會在剩下10秒時作出一次提醒。計時從檯面上所有球靜止或上一位選手離開球台範圍開始,結束於桿頭接觸主球產生一次擊打或選手請求延時。如擊球選手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出桿,便為犯規。
暫停:除了賽事組委會另外規定外,每名球員在超過9局的比賽中可請求一次5分鐘的暫停。球員執行暫停權力前必須告訴裁判他的意圖,並且確定裁判意識到該事實且在記錄表上登記。暫停期間選手如有不妥行為舉止,他將被剝奪暫停權力。情節嚴重者將會因違反體育精神而受到處罰。選手申請暫停應該在局與局之間,特殊情況除外。選手如果因為藥物原因等特殊情況出現不適,賽事總監可調整暫停次數及時間。
當出現影響比賽公平、順利進行的情況時,裁判需第一時間作出暫停比賽的舉措,直到該情況消失為止。如果該情況發生在一局比賽過程中,裁判必須保證檯面上的球局保持原狀,直到暫停結束,比賽依照暫停前的擊球順序繼續。如客觀原因造成球局無法被保持原狀,裁判或賽事組委會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告知選手此局作廢,待比賽能順利進行時重新開始新的一局球。
不當行為:拒絕進行一局比賽,或其言行依照裁判的判斷有故意或持續的不妥,包括持續浪費時間且被依照所警告或者有非紳士的舉動,裁判應警告他如不改善此舉的話將被判輸掉該場比賽。
處罰:比賽規則和通則中對於違背體育精神行為的處罰給裁判和賽事官員留有比較寬泛和靈活的處理空間。判罰的依據可以考慮以下這些方面:選手之前的行為表現、事先的警告、行為的嚴重性以及賽前運動員會議上是否強調等。此外,比賽的級別也可以作為考慮因素,因為一名優秀的運動員除了具有高超的球技之外,得體的言行也是必備的素質。
比球:比球是比賽中用來決定開球順序的第一次擊球。比球獲勝的選手獲得開球選擇權。裁判會將兩顆球分別放置在開球線后,兩名選手在大約同一時間擊球並使其接觸頂庫(靠近置球點一側的短庫)后返回,球停止時更靠近底庫(靠近開球線一側的短庫)的一方獲得比球勝利。
一次非法比球或不能獲得勝利的比球是指,選手擊出的球:
1、越過球台縱軸線進入對手區域;
2、未碰頂庫;
3、接觸頂庫超過一次;
4、球入袋或離開檯面;
5、接觸兩側庫邊或停留在角袋袋口並且已越過底庫邊線。
如果出現下列情況,選手重新比球:
1、一名選手明顯晚於對手擊球;
2、球靜止后裁判無法判斷哪一顆球更接近底庫;
3、雙方都出現非法比球。
重置球:當有必要重新將球放置於檯面時,裁判應盡其所能把相關的球放置回它們應該在的位置上。如有障礙球使得該動作無法執行,重置球應該在不碰觸其他球的前提下被放置在置球點與頂庫之間的縱軸線上,且盡量靠近置球點。如果整條置球點與頂庫之間的置球線都被其他球覆蓋,重置球應當被放置於儘可能接近置球點的球台縱軸線上。選手必須接受裁判所判斷的位置。
自由擊球權:當選手犯規時,對手可將主球放置在比賽檯面上的任意位置向任意方向擊球,並可以在執行擊球動作前繼續移動主球。選手可以使用球杆的任何部分移動主球,包括桿頭,但不得有向前的擊球動作。
線后自由球:開球選手犯規時,對手獲線后自由球此時只能將主球放置在開球線后,且不能直接擊打開球線后的目標球,但選手可先將主球擊過開球線,再使主球返回碰觸開球線后的目標球。
若所有合法目標球都在開球線后,此時選手可以要求裁判將最靠近開球線的那顆合法目標球重置於置球點。如果兩顆或兩顆以上的合法目標球離開球線的距離相等,選手可指定重置哪一顆球。恰好停留在開球線上的目標球是可以被擊打的。
指球定袋:在執行指球定袋(指明下一桿所要擊打的目標球以及要進的球袋)規則的比賽中,選手擊打哪顆目標球和進哪個球袋必須明確告知裁判或對手。至於進球的過程,比如碰觸幾次庫邊、是否接觸其他球,以及其他球是否入袋則無關緊要。每一次擊球只可指定一顆目標球和一個球袋。指球定袋的明確標準可由賽事組委會在賽前進行規定。在執行指球定袋的比賽中,選手可以選擇安全擊打而非直接擊球入袋,此後球權交於對手。選手選擇擊打安全球之後有球入袋的情況下該球是否需要被重置,取決於某項比賽是否有爭議性的規定。
同時擊中:如主球在一瞬間幾乎同時擊中一顆合法目標球和一顆非法目標球並且難以判斷先擊中哪顆球時,該情況被假設為合法目標球先被擊中。
球自行移動:一顆球在看上去似乎已經靜止后可能出現自行移動,這可能是因為球或球台有微小的缺陷,選手不會因球自行移動而受到任何處罰。在比賽中這被視為正常情況,除非該情況導致了球入袋,出現該情況后自行移動入袋的球需要被儘可能放回原位。如果選手的一次擊球過程中有球因自行移動而入袋,並且該入袋現象影響到這次擊球的結果,裁判應復原檯面並讓選手重新擊球。
非選手干擾:比賽過程中如果有非選手干擾發生並且影響到某次擊球結果,裁判應將所有相關的球放置回原來的位置,由該選手重新擊球。如果這次干擾對擊球結果沒有造成影響,裁判僅需重新放置受到干擾的球,而比賽繼續進行。如果球已無法被放置回原來的位置,此局即判為僵局。
提出異議:如果選手有需要裁定的事宜,首先應與裁判溝通,裁判會作出最恰當的判定。如果選手對裁決有異議,可以向裁判長隨後是賽事總監提出抗議和申訴,比賽中賽事總監的裁決是有最終決定性的判定。申訴者在每次申訴之前需要交納申訴費,如果申訴失敗所交費用不予退還,申訴費的具體數額需在賽事秩序冊或者賽前運動員會議上明確。同一名選手就相同問題只能提出一次申訴,如果他就同一個問題第二次提出申訴,該舉動將會被視為違背體育精神的行為並受到相應處罰。
棄權:選手只可以在輪到他擊球時才能提出棄權決定。棄權可以是針對一局比賽也可以是針對一場比賽。對手有權接受或拒絕。如果對手表示繼續比賽,該決定無效。
輸局:選手如果違反以下規定則輸掉該局:
1、擊進8號球同時犯規(開球時除外);
2、選手將本組最後一顆目標球擊打入袋的同時擊進8號球;
3、將8號球擊離檯面;
4、8號球進入非指定球袋;
5、選手還未將本方目標球全部擊進球袋前就將8號球擊進袋。
僵局:如果裁判判斷發生僵局或可能發生僵局時,他應提議選手重新開球。但如果有選手拒絕,裁判將允許比賽繼續一段時間,一般而言,裁判會讓雙方再各出三桿或依其判斷而另作決定。此後如僵持局面仍未被打開,裁判將宣布僵局並擺球重新開始此局比賽,同時由原開球選手重新開球,原擊球順序不改變。
斯諾克桌球

斯諾克檯面規格

1、標準球台的內沿競賽面積為3569mmx1778mm,(11ft81/2inx5ft10in)誤差不得超過正負13mm(正負1/2in)。
2、球桌的高度為851mm至876mm(從地板到台框邊2tf91/2in到2ft101/2in)。
袋口寬度:球桌的四周各有一個球袋(兩個位於置球點一端的叫頂袋,兩個位於罰球區一端的叫底袋);另外在球台的兩個長邊正中心各有一個袋口(稱為中袋)。袋口的寬度應符合世界職業比列式及斯諾克桌球聯合會(WPBSA)確定的規範(最近距離85.0mm)。
開球線與底區:距離底岸內沿737mm(29in)、畫一直線平行於底岸,稱為開球線;開球線與底岸之間的區域為底區。
開球區(D區):在D區內,以開球線的中點為圓心,以292mm(111/2in)為半徑畫出的半圓形為開球區。
置球點:球台上有四個置球點位於縱向中心線上,其中:
1、黑球點:距頂岸垂直距離為324mm(123/4in)
2、藍球點:球桌正中心
3、粉球點:頂岸與藍球點連線的正中點
4、棕球點:開球線的中心點
從開球區的一側看,D區與開球區的右交叉點為黃球點;左側交叉點為綠球點。
比賽:斯諾克比賽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單獨或分邊進行。可概述如下:
1、比賽時,選手們使用相同的主球擊打目標球。共有21隻目標球,其中:15隻紅球各一分;黃色球2分;綠色球3分;棕色球4分;藍色球5分;粉色球6分;黑色球7分;
2、運動員標準擊球順序:將紅色球與彩色球分別交替落袋,直至所有紅色球全部離台,然後按綵球分值由低至高的順序也至全部離台為止。
3、一桿球之內每個入袋的活球的分值均記入擊球運動員的得分記錄上;
4、球員犯規被罰的分數應加在對手的分數記錄上;
5、斯諾克比賽的基本戰術是要盡量把主球留在你的對手沒有活球可打的地方。也就是給你的對手做障礙。如果一方隊員落後對手很多分的話,那麼製作障礙讓對手被罰分就成為非常重要的得分手段。
6、一盤的獲勝者,應是運動員或一方:
(1)獲得最高分數。
(2)該盤的對方認負,或對方由於"無意識救球"與"不正當行為"被判罰。
7、一局的獲勝者應是運動員或一方:
(1)贏得該局全部或必須的盤數。
(2)贏得該局最多總分數與相應的累計分數。
(3)對方在該局由於"不正當行為"被判罰。
8、一場的獲勝者,為運動員或一方贏得該場最多局數或獲得最多總分相應的累計分數。
球的置放:
比賽開始前主球為手中球,其它目標球的擺放位置如下:
1、15隻紅球相互緊貼成等邊三角形擺在紅球區;三角架頂點的那隻紅球位於球台中心線,並儘可能靠近粉色球,但不得相貼;三角架的底線與頂岸平行。
2、黃色球擺在D區的右側,綠色球擺在D區的左側,棕色球擺在開球線中點,藍色球擺在中心置球點,粉色球擺在三角架頂點,黑色球擺在置球點上。
比賽方式:比賽開始前,參賽各方應採用抽籤或彼此同意的方式來確定比賽次序。
1、一旦比賽次序決定下來,每盤之中的擊球順序就不得改變。除非一方犯規后,對方要求他繼續擊球。
2、一局比賽中的各盤應由參賽各方輪流開球。
3、首桿運動員應從手中球開球,當其球杆的皮頭碰到主球后,或是:
(a)完成了一擊球;
(b)讓主球移動一個位置;
4、為了打好一擊球,不得有違犯處罰的情況發生。
5、每輪次的第一擊以紅球(或指定自由球)為活球,直至所有紅球全部離台為止。一擊球之內每個入袋活球的分值均應記入得分記錄。在同一次擊球進袋的每一紅球與任何被指定當作紅球的自由球,它們的分值應記入得分記錄。
6、如一紅球或一被指定當作紅球的自由球被擊進袋,該運動員可繼續進行下一擊球,且下一個活球應是該運動員所選的一個綵球。如該綵球被擊進袋,可得分。然後再將綵球放回置球點。
7、紅球全部離台前,輪流交替地將紅球與綵球擊進袋,才能一桿繼續下去。直到檯面上最後一隻紅球被擊落後,隨之一個綵球也被擊進袋,一桿球仍可繼續進行。
8、紅球全部離台後,檯面上的綵球按分值從小到大,依次成為活球,當下一綵球進袋后(除特殊情況外),即留在桌外,不再取出。然後,擊球運動員再擊打下一個綵球。
9、紅球落袋或出界后不再擺回到檯面上,即使運動員因犯規而由此受益,也不予考慮,但是有些特殊情況例外。
10、如果擊球方一擊球沒有得分或犯規,則其這一輪次擊球結束。對方從主球停止的地方開始擊球。如果主球出界,主球成為手中球。
盤、局、場的結束:
1、當檯面上只剩下黑球時,黑球入袋或犯規都將使本盤結束,除非同時發生下面兩種情況:
(a)此時雙方比分相同;
(b)(在以累積分定負的情況下)此時的比分不影響比賽最終結果。
2、當上述兩種情況發生時,則:
(a)黑球置於置球點上;
(b)運動員擲幣猜先決定擊球順序;
(c)獲得開球權的選手從手中球開球;
(d)擊球入袋或犯規導致本盤結束。
3、如果比賽是以累積分決定一局或一場勝負,當比賽最後各方得分相同時,應按上述步驟,將黑球重新置位。
自手中球開球:自手中球開球,必須放在開球區(D區)線上或線內的任意位置上,可朝任意方向擊打主球:
1、如被詢問,裁判員應當說明主球是否擺放正確;
2、當選手擺放主球時需用皮頭觸碰主球以幫助定位,在裁判員確認擊球運動員並非試圖去做一次擊球的情況下,則主球不是局中球。
雙擊:在主球的第一次碰撞時,不得同時擊中兩個球,除非它們是兩個紅球,或是一隻活球與一隻自由球。
放置綵球:已入袋或出界的任何綵球,在下一擊球進行前,應被放在置球點上。
1、由於裁判員沒能正確放置綵球,運動員不負任何責任。
2、當紅球全部清台,按遞增順序將一個綵球擊進袋后,如被錯誤置位,一旦錯誤被發現,該綵球應即從球台上重新移回至正確位置,不需要進行處罰,比賽應繼續進行。
3、對於一個或一些已被錯誤置位的球,一旦對之進行了一擊球時,在以後的擊球過程中,它們被當作正確置位的球來對待,任何非正常離開球台的綵球,將被重新置位,而且:
(a)如發現綵球錯位系由於原先放置疏忽所致,則不予罰分。
(b)如發生在裁判放置不正確之前,擊球運動員進行了擊球,應對他按規定罰分。
4、當需要放置綵球而其置球點被佔據時,這隻綵球應放在能放置球的最高分值的置球點上。
5、如需放置一個以上的綵球而它們的置球點都被占時,應優先放置分值高的綵球。
6、如所有的置球點均被占,綵球應放置在該球置球點與頂岸之間的區域都被占,可將綵球放置在檯面縱向中心線上距該球的置球點最近的位置上。
7、所有上述情況,當綵球被置位時,不允許該綵球與其它球相貼。
8、欲將一綵球正確置位,需按本規則所確定的置球點,用手來放置。
1、如果主球與一個或多個活球,或可能成為活球的球相貼,裁判員應宣布貼球,同時指出主球與哪個或哪些球相貼。
2、當貼球被認定后,擊球運動員必需擊打主球使之離開被貼之球,但不得令被貼球移動或造成貼球。
3、在下列情況下,只要擊球運動員不讓目標球移動,就不予以處罰。即:
(a)相貼的球為活球;
(b)該球可能成為活球,且裁判員宣布其為活球。
(c)該球可能成為活球,且裁判員宣布其為活球,與此同時擊打另外一個可能成為活球的球。
4、如果主球停止下來,貼上或幾乎貼上一個非活球時,當被詢問是否貼球時,裁判員應當回答"是"或"否",此時,擊球運動員必需如前面所述,在不擾動該球的情況下擊打主球,使之離開。但必需首先撞擊一個活球。
5、主球同時與一隻活球與一隻非活球相貼,裁判員只需指出那個被貼上的球即可,如果擊球運動員一定要詢問裁判員主球是否也貼上了非活球時,他有權被告知。
6、如經裁判員確認,在擊於瞬間被貼球的任何移動並非由擊球運動員所造成,則裁判員可不裁定其犯規。
7、當裁判員觀察時,一個靜止的目標球未與主球相貼,但後來在一擊球開始打之前,卻又被看出與主球相接觸,這時該目標球應被裁判員重新放到他認可的位置上。
袋口球:
1、球在袋口邊上未受其它球的撞擊、觸動而落袋,且與行進中的任何擊球行為無關,則該目標球應放回原位,同時已經獲得的分數應予計算。
2、如果袋口球受一擊球中任何球的撞擊而落袋。
(a)在不犯規的情況下,應將所有球放回原位,並應重複該一擊球,或由該同一擊球運動員隨意進行另外一擊球。
(b)如果犯規發生,該擊球運動員應受到規定的處罰,所有球應放回原位,下一個運動員可按通常犯規后的選擇進行。
3、如一球在袋口邊上保持短暫平衡后落入袋內,它應被算作正常入袋,不必放回原位。
犯規後主球成為障礙球:犯規后,若主球被造成障礙,裁判員應宣布對手獲得自由球。
1、如下輪次的運動員選擇的是下一擊球,則:
(a)他可以指定自由球作為活球。
(b)任何被指定的球,應被當作活球來對待,並獲得該活球的分值。只有當它被擊落袋后,才被放回置球點。
2、主球在以下情況即為犯規:
(a)沒有首先擊到被指定的球,或首先同時擊中被指定的球與活球;
(b)用被指定的自由球給所有紅球或活球造成障礙,但當檯面上只剩粉球、黑球時除外。
3、如果自由球被擊落,需將其取出放回置球點,其所獲活球的分值應記入記錄。
4、如在主球首先擊中被指定的球后,或首先同時擊中被指定的球與活球后,活球被撞入袋內,則記錄該活球的分值,活球不予取出。
5、若指定的球與活球同時進袋,則只記錄活球的分值,除非被指定的是一紅球,則當每個球被擊進袋時,應記錄其分值。然後自由球被放回置球點,而活球則不予取出。
6、如果對方要求犯規方繼續擊球,則宣布的自由球變為無效。
犯規:當比賽中出現違反規則的情況時,裁判員應立即宣布犯規。
1、如選手尚未打一擊球時就犯規了,則其輪次立即結束。同時裁判員應宣布處罰。
2、如果擊球運動員已經打出了一擊球,裁判員應當等待,直到該一擊球結束后再宣布處罰。
3、如在下一擊球開始之前,一次犯規,裁判員沒有做出裁決,對手也沒有提出異議,這次犯規被視為寬赦。
4、任何放置錯了的綵球,應保持原地不動。只在被擊落或出界后再將其正確放置。
5、允許犯規者獲得犯規前的所有得分。
6、對手將在主球停頓下來的地方開始下一擊球。如主球出界,對手將獲得手中球。
7、如同時發生多種犯規行為,應按其中罰分最高的分值處理。
8、如選手犯規,他將:
(a)根據規定受到處罰。
(b)如對手提出要求,必須繼續擊球。
處罰:選手犯規,應受到4分的處罰,除非在下述(1)至(4)款中指出了有更高的分值時,處罰為:
1、處罰為活球分值的情況:
(a)擊球時桿頭觸動主球一次以上
(b)雙腳離地
(c)未按擊球順序擊球
(d)開球時主球未放在D區內
(e)空桿
(f)主球落袋
(g)利用自由球做成障礙球
(h)跳球
(i)使用不標準球杆
2、下列犯規行為,應判罰有關活球的最高分值:
(a)未等所有球停穩就擊球;
(b)未等裁判員放置好綵球就擊球;
(c)使非活球入袋
(d)主球首先擊打到非活球
(e)推桿
(f)觸碰了一個局中球,但球杆桿頭觸碰主球以便完成一擊球的情況除外。
(g)擊球出界
(h)雙擊,按兩球的最高分值處罰(兩隻紅球或一隻自由球與一個活球除外)
3、下列行為應判罰7分:
(a)使用界外球以達到任何目的。
(b)使用任何物體進行測量間距或距離
(c)連續擊打紅球,或擊打紅球后又連續擊打自由球;
(d)用白色球以外的任何球做主球;
(e)未能根據裁判員的要求指出目標球
(f)擊紅球入袋后,尚未指定綵球就犯規了。
繼續擊球:一旦運動員要求對手繼續擊球,這一決定將不能更改。被要求繼續擊球的選手將:
1、可以改變他要進行的一擊球與所要擊打的活球。
2、獲得所擊落球的分值。
空桿犯規(無意識救球):擊球運動員應盡最大努力去擊打活球,如果裁判員認為球員未能儘力,他將宣布該選手空桿犯規。除非檯面上只剩黑球或出出現了根本不可能擊到活球的情況時。在後者情況下,必需假定,經裁判員判定,擊球運動員確系試圖撞擊活球,只要他用足夠力量直接或間接朝活球方向擊打主球,若不是由於這些阻擋球的緣故,主球便可到達活球處。
1、當宣布空桿犯規后,下一位選手就可以要求犯規方在主球停留處再擊打一次,或者從原來位置上,由犯規方自行處理。在後者情況下,活球應是在這之前最後一擊球所要撞擊的同一個活球。即:
(a)任何一個紅球,於該處紅球便是活球。
(b)紅球全部離台後,綵球便是活球。
(c)紅球落袋后,綵球便是活球的情況下,擊球運動員選擇的一個綵球。
2、當主球至任一活球或可能是活球上的任何部位之間有一直線通路,若擊球運動員卻沒能擊到,裁判員應宣布空桿犯規。除非裁判員認為運動員在擊打一擊球前,需要造成或已經造成了障礙,且裁判員認為該次空桿並不是故意的。
3、當出現上述情況后,空桿被宣布后,從主球到一活球或可能是活球之間有一直線通路,以致兩球可以沿中心整個球體相撞(如果活球是紅球時,且未被綵球阻擋,所指的應是任何紅球的整個直徑),那麼:
(a)從同一位置上擊打一擊球,如果首先擊打活球再次失敗,則應宣布空桿犯規,不管相差多少分數。
(b)若被要求從原始位置上再重擊一次時,裁判員應警告犯規方,如第三次再失敗,結果將導致一盤被判處輸給對方。
4、依照本規則將主球放回原位后,由主球至任一活球或可能是活球的任何部位之間,有一直線通路,此時若擊球運動員造成自由球犯規,包括準備擊球的主球在內,若該一擊球尚未進行,則可以不宣布為空桿,在此情況下可以採取別的適當處罰:
(a)下一運動員既可選擇自己擊球,也可以要求犯規方在停球位置重擊一次
(b)下一個運動員可要求裁判員將所有球放回犯規前所在位置,讓犯規方由該處再擊一次。
(c)在連續宣布為空桿后,若仍發生上述情況,則任何關於可能將本盤比賽被判輸給對方的警告,仍將有效。
5、所有其他空桿應依照裁判員的判斷宣布。
6、發生一次空桿並且被下一個運動員要求將主球放回原位以後,任何被擾動的目標球應保留其現狀,除非裁判員認為犯規運動員將要因此而受益。在後者情況下,任何一個或所有被擾動的球,可在裁判員的認可下放回原位。但無論哪種情況,非正常離開球台的綵球,應被放於置球點上,或入回原來適當的位置上。
7、在一次空桿后,當任何球被放回原位時,犯規方或下一個運動員都可被徵詢對該球位置的意見,此後裁判員的決定才算最終結束。
8、當在徵詢意見時,無論哪個運動員若觸碰了處於局中球狀態下的任何球,則他應被當作擊球運動員受處罰。原有比賽次序不變。如有必要,被觸動的球應由裁判員放回到他認可的位置上,即使該球已被裁判員拾起的情況下,也不允許觸碰。
9、非犯規方有權詢問,若裁判員打算將主球以外的其它球放回原位,是否要求主球從原始位置上擊球,裁判員應予以說明其意圖。
受到觸擾的球:如果靜止的球或運動狀態下的球,被其它非擊球運動員擾動,裁判員應將球恢復到他認定為球的原來位置;或讓其繼續運動直到停下為止,而不必處罰。
僵局:如裁判員認為比賽出現了或即將出現僵局,將立即建議重新開局。如果選手拒絕,裁判員應允許比賽繼續進行。但應附帶條件,即宣布在一定時間內局面必需改變,通常應在裁判員的判定下,限定每邊各打三桿,如在宣布的時間期滿后,局面基本未變時,裁判員應取消所有得分,重新擺放所有的球,如同一盤比賽開始那樣。
1、仍由原來開球的選手開球。
2、仍保持原來的擊球順序。
斯諾克4人雙打:
1、在4人雙打比賽中,每方輪流開盤。擊球順序就應在賽前定好並保持不變。
2、每盤比賽結束后,出場順序可以改變。
3、如犯規並被要求繼續擊球,則應由犯規方的犯規者繼續擊球。即使該次犯規在輪次以外發生,原比賽次序仍保持不變,這樣使犯規者的同伴失去了一個輪次。
4、在一盤比賽中,同伴間可以互相商量,但在下列情況下為犯規行為:
(a)選手正在擊球或已經在球台旁準備擊球。
(b)從第一擊球直到一桿球結束的時間內進行商議。
使用輔助器械:擊球運動員應對在球台上放置的移動他所使用的任何輔助器械負責:
1、擊球運動員對所有物品負責,包括但不限於自他拿到球台上的架桿與延伸器材。無論它們是屬於擊球運動員自己的,或是借來的,他均應對之負責(來自裁判員的除外),而且當他使用這些設備造成任何犯規將受到處罰。
2、因使用裁判員提供的輔助器械而造成的非人為犯規,擊球運動員對之不負責任。如這些設備證明有毛病,且由此造成擊球運動員觸碰一個或一些球時,不算犯規。如有必要,裁判員應將球放回原位,並且當擊球運動員正在擊打一桿球之中,則應准予繼續進行下去而不受處罰。
運動員:
1、拖延時間:如果裁判員認為運動員用一擊球的時間,或者選擇一擊球的時間,超過正常所需的時間,應向該選手提出警告,他有可能被判本盤輸給對方。
2、不正當行為:對球員拒絕進行一盤比賽或被裁判員認為屬於故意犯規、連續犯規,包括受到上述規則1的警告後繼續拖延比賽時間及不文明行為,應被判本盤負。同時,裁判員應對球員提出警告。如該球員仍不加以改正,將被取消本局比賽資格。
3、懲罰:
1、依照規則,如一盤比賽被判罰時,則犯規一方:
(a)本盤比賽告負;
(b)喪失所有得分,且非犯規方獲得球台所剩下的各球分值相等的分數。即每一紅球8分。而且任何非正常離開球台的綵球,將視為在置球點一樣被算分。
2、依照規則,如一局比賽被判罰時,則犯規一方:
(a)正在進行的本盤比賽如(1)中所述那樣,被判告負。
(b)為完成本局比賽所需,但尚未進行比賽的其它有關各盤,均被補判告負。
(c)當計算累計分時,則一局中被補判比賽失敗的各盤,每盤均按147分計算。
4、非擊球運動員:擊球運動員在進行比賽時,非擊球運動員應避免在擊球運動員的視線內站立或移動。他應坐下或站立在離球台一個合適的距離以外。
5、缺席:在擊球運動員需要離開時,非擊球運動員可指定一位代理人,監視其同行,並於必要時向裁判員提出犯規,但須讓裁判員知道。
6、棄權:
1、當運動員成為擊球者時,可以允許棄權。但對方有權接受或拒絕棄權。如對方選擇了繼續進行比賽,則棄權即變為無效。
2、當需計算累計分時,且一盤又已被棄權,則留在球台上所有球的分值,應加進另一方的得分記錄中去。在這種情況下,紅球計為8分,而且任何非正常離開球台的綵球,將視為置球點一樣被算分。
桌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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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


● 世界桌球運動聯盟
世界桌球運動聯盟,是世界單項體育組織。1990年,以上三個世界性桌球組織:國際桌球聯合會、世界桌球聯盟和世界美式桌球協會被奧委會正式承認。1992年經過協商,它們組織了一個統一的桌球運動管理機構:世界桌球運動聯盟(WorldConfederationofBilliardsSports,簡稱WCBS)。1996年,世界桌球運動聯盟完成了合併3個不同桌球組織的巨大任務,為桌球運動項目進軍奧運會奠定了基礎。
● 世界斯諾克聯合會
世界斯諾克聯合會包括以下兩個組織:
1、世界職業比利及斯諾克總會,可以以個人為單位加入,負責賽事的舉辦,球員、裁判員的管理等,並管理世界職業桌球總會。
2、國際比利及斯諾克聯會成立於1936年,由桌球協會及桌球俱樂部合併而成,負責組織比利和斯諾克的比賽並制定規則。以國家為單位加入,旨在將桌球運動向全球推廣和普及。世界職業斯諾克聯賽和國際台聯組織的比賽是并行的,想參加職業比賽必須先取得職業資格。
● 中國桌球協會
中國桌球協會,1986年成立。總部設在北京。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委員會,執行機構是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的秘書處。下設訓練、競賽、開發和新聞等4個專項委員會。協會責任主席是戴文忠。協會1988年加入國際桌球聯合會。1998年,協會編輯出版《中國桌球》刊物。桌球協會經常舉辦全國花式桌球錦標賽、全國桌球錦標賽、全國桌球精英賽、全國桌球爭霸賽、全國桌球比賽和全國桌球南北明星對抗賽等。
桌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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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物


喬·戴維斯,出生於1901年4月15日,英國職業斯諾克選手。被譽為現代斯諾克桌球之父。18歲的時候正式成為職業桌球選手,1928年至1932年間歷屆世界職業桌球錦標賽的冠軍。1927年,喬·戴維斯幫助組織了首屆斯諾克世界錦標賽,並在決賽中以20-10戰勝湯姆·丹尼斯(TomDennis)獲得冠軍和6.10英鎊的獎金。1963年,喬·戴維斯榮獲大英帝國勳章
羅尼·奧沙利文,1975年12月5日出生,以左右開弓和獨特的桿法著稱,綽號“火箭”。羅尼·奧沙利文在15歲時就榮獲世界青年錦標賽冠軍,18歲時奪得英國錦標賽冠軍,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年輕的世界排名賽冠軍得主。2012年,羅尼·奧沙利文在世錦賽決賽中以18:11擊敗阿里·卡特,奪得了個人第四次世界冠軍獎盃。2013年,世錦賽羅尼·奧沙利文成功衛冕,並在2013年斯諾克冠中冠決賽榮獲冠軍。2014年,威爾士公開賽決賽,羅尼·奧沙利文榮獲冠軍。
丁俊暉,1987年4月1日出生於江蘇省無錫市宜興市,中國男子桌球隊運動員,斯諾克選手,被英國媒體稱作“東方之星”。他8歲半接觸桌球,13歲獲得亞洲邀請賽季軍。職業生涯共獲得11次排名賽冠軍(單賽季第五次在大型排名賽稱雄,追平亨得利的最高紀錄),兩次PTC分站賽冠軍以及一次溫布利大師賽冠軍,共打出5次單桿147分。2014年4月,職業生涯第二次捧起中國公開賽冠軍獎盃。
桌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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