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列顛帝國勳章
不列顛帝國勳章
英國徠授勛及嘉獎制度中的一種騎士勳章,由英王喬治五世於1917年6月4日所創立。帝國勳章的各級受勛人數均有限額,爵級大十字勳章只限100位;爵級司令勳章只限845位,而司令勳章則只限8960位。就官佐和員佐兩級而言,人數雖不設限額,可是此兩級在每年授勛的人數分別不可多於858位和1464位。獲勛的人選往往是由英國政府以及一些英聯邦王國政府提出,而依照慣例,所有獲委任到英格蘭及威爾士高等法院供職的女性法官都可獲得DBE勛銜,但相反,同等的男性法官則只獲冊立為下級勛位爵士。
Most Excellent 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簡稱不列顛帝國勳章或大英帝國勳章,是英國授勛及嘉獎制度中的一種騎士勳章,由英王喬治五世於1917年6月4日所創立。勳章分民事和軍事兩類,共設5種級別,分別為
• 爵級大十字勳章(Knight/Dame Grand Cross,男女皆簡稱“GBE”)
•徠 爵級司令勳章(Knight/Dame Commander,男性簡稱“KBE”,女性簡稱“DBE”)
• 司令勳章(Commander,簡稱“CBE”)
• 官佐勳章(Officer,簡稱“OBE”)
• 員佐勳章(Member,簡稱“MBE”)
羅伯特·富爾敦爵士,KBE
此外,原本還有一個不列顛帝國獎章(British Empire Medal),獲勛人士雖然並非不列顛帝國勳章的成員,但卻與此勳章有聯繫。現時,不列顛帝國獎章已不再於英國及其屬土頒發,但是庫克群島和部份英聯邦王國則仍有頒發。
本勳章的格言是“為了上帝和帝國”(For God and the Empire),它是英國各騎士勳章中最低等級的一個,成員也是最多的一個。
喬治五世當初設立勳章,是為了填補當時英國授勛及嘉獎制度的缺漏。首先,巴斯勳章只授予高級軍官和公職人員;聖米迦勒及聖喬治勳章只授予外交官;而維多利亞皇家勳章亦只授予服侍英國皇室的人士,結果,對於一些曾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但又沒有上戰場的人士,喬治五世希望可以對他們加以表揚,可是正因為沒有合適的勳章,於是就促使了此勳章的設立。本勳章原本只歸作一類,但在1918年起則分為了軍事和民事兩類別。
比起巴斯勳章和聖米迦勒及聖喬治勳章,取得不列顛帝國勳章的人士,並非單單隻有官宦、功臣,相反,獲勛人士所來自的階層十分之廣,因此也更具有大眾化的性質。
英國君主是本勳章的元首(Sovereign),並任命所有獲勛的人士(但慣例上是根據政府所作的建議任命)。元首下一級是大團長(Grand Master),迄今曾有三人出任,他們分別是:
• 威爾斯親王愛德華(1917年—1936年)
• 皇太后瑪麗(1936年—1953年)
• 愛丁堡公爵殿下(1953年—)
儘管不列顛帝國勳章是眾騎士勳章之中人數最多的,但能夠憑此勳章而取得騎士爵位的人數卻相對較少。在英國本土,取得不列顛帝國爵級司令勳章的人士其實只屬少數,獲勛人士向以外國公民和居於海外的英國公民居多。可是在另一方面,不列顛帝國女性爵級司令勳章卻是英國榮譽系統之中最普遍的女爵士級別,一般而言,如果有男士因功成為下級勛位爵士,那麼同等的女士就可獲爵級司令勳章。
本勳章大多數的獲勛人士都是英國公民,或是奉英女皇為首的英聯邦王國子民。至於如果外籍人士獲勛,則只可當作“榮譽會員”,這類人士並不設限,亦不受上面的數字所限制,不過,即使這類外籍人士獲授爵級大十字勳章或爵級司令勳章,他們都不可以在英文名稱前冠上“Sir/Dame”,或在中文名稱后冠上“爵士/女爵士”頭銜。然而,假如這類外籍人士日後入籍成為英國或英聯邦王國的公民,那麼他們便自動成為“正式會員”,可以冠上頭銜。
在不列顛帝國勳章設立之初,喬治五世曾一併設立了“不列顛帝國勛位獎章”(Medal of the 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到1922年,該獎章更名為不列顛帝國獎章,雖然獲授此獎章的人士並非不列顛帝國勳章的成員,但他們仍然會按民事和軍事分類。不列顛帝國獎章一般授予低級別的政府官員或軍官,至於高級別的政府官員則通常直接獲授不列顛帝國勳章。自從1992年起,英國政府不再提名任何人士接受不列顛帝國獎章,但部份英聯邦王國政府至今卻仍然有作出提名。
本勳章共設6位職員:高級教士、司祭長、秘書、註冊官、紋章院長及傳令官。勳章的高級教士由英國聖公會內高級別的倫敦主教擔任;而司祭長則由聖保羅座堂的司祭長出任。本勳章的紋章院長與不少司職紋章的官員一樣,並非英國紋章院的成員;至於傳令官則名叫紫杖傳令官,紫杖傳令官不同於嘉德勳章所附設的黑杖傳令官,他無須在上議院供職。
員佐勳章之正、背兩面。
只有不列顛帝國爵級大十字勳章的獲勛者會穿上斗篷(mantle),斗篷原為緞質,以紫色作主調,並配上白色的絲質裝飾。不過現時已改為以粉紅玫瑰色的緞質斗篷作主調,以及配上珍珠灰色的絲質裝飾。至於在獲勛者的左胸處,更會帶上一枚星章(詳見下文)。
只有不列顛帝國爵級大十字勳章的獲勛者會穿上領環(collar)。領環由黃金打造,左右對稱,並梅花間竹地刻有代表皇家紋章的圖案,與“GRI”(即“Georgius Rex Imperator”)字樣各6件,而且兩者之間均有獅子與皇冠樣式的裝飾。
官佐勳章之勛表
只有不列顛帝國爵級大十字勳章與爵級司令勳章的獲勛者能夠佩帶星章(star),並佩帶於左邊胸口。星章共有八塊頁,大小因應獲勛者等第而異。另外,星章內有一緋紅色圓環,上面寫上勳章之格言;至於在圓環之內,星章之正中間,則繪有喬治五世與其妻瑪麗王后之像,但在1937年以前的星章則是不列顛尼亞的人像。
所有不列顛帝國勳章的獲勛者均可佩帶勳章,在1937年以前,勳章是繫於紫色絲帶上的,而軍事勳章則會額外在絲帶正中加上一條紅色直線以資識別。而自1937年以 后,勳章的絲帶則一概改為粉紅玫瑰色,並配上珍珠灰色之外沿,而軍事勳章則額外在絲帶正中加上一條珍珠灰色直線。另一方面,勳章之配戴方法因不同等級而 異;首先,不論男女,就爵級大十字勳章的獲勛人士而言,勳章系在綬帶,而綬帶會圍繞右肩膀及左股,那勳章就會大約在左大腿頂方位置;而就爵級司令勳章與司 令勳章的男性獲勛人士而言,勳章會系在一條圍繞著頸項的絲帶,狀如得獎的運動員一般。另外,官佐與員佐勳章之男性獲勛人士會把勳章系在短小的絲帶,掛在左 胸處。最後就女性而言,除了大十字勳章之獲勛人士以外,其他一律把勳章系在蝶形領結狀的絲帶上,再掛於左胸處。大抵上,勳章正中為一圓形,正面之布局與星 章一樣,有圓環在外,並且寫上格言,而圓環內則繪有喬治五世與瑪麗皇后之像,在1937年以前的星章則是不列顛尼亞的 人像;而背方正中則寫上“GRI”三個英文字,上方刻有一皇冠。此外,圓環以外,其正上、正下、正左和正右方都有一塊頁,使勳章成十字形,頁的末端呈開三 叉狀,而向正上方之頁,其頂上更置有一枚皇冠。爵級大十字勳章、爵級司令勳章與司令勳章的頁皆為淡藍色,而正面的圓環為緋紅色;官佐勳章則完全金色,而員佐勳章為全銀色。
在1957年,有關方面曾決定,所有因英勇行為而獲此勳章的人士,其綬帶、絲帶或蝶形領結狀絲帶上皆可加上一特別圖案,該圖案為兩塊打交叉的橡樹樹葉。不過,自1974年起,此勳章不再授予作出英勇行為的人士,這類人士改為獲授女皇英勇獎章。
就不列顛帝國獎章而言,此獎章為圓形,由銀製造。正面是不列顛尼亞的坐像,外沿寫上不列顛帝國勳章之格言,而獎章底部則寫上“For Meritorious Service”之字眼,意指“為了有價值的服務”。獎章背面正中寫上“GRI”三個英文字,底方則寫上“Instituted by King George V”字樣,意指“由喬治五世創立”,此外,獲勛人士姓名會刻在獎章框邊。不列顛帝國獎章常被直接稱呼為獎章(the Gong),它除了有正常版本外,還有微形版本。不論是須穿著白色蝶形領結的正式場合,還是須穿著黑色蝶形領結的非正式晚會,微形版不列顛帝國獎章都適合穿戴出席。
· 在2006年12月,有關當局宣布會推出一款翻領飾針,讓所有不列顛帝國勳章與不列顛帝國獎章的獲勛人士佩帶。此飾針可於平日的普通場合佩帶,底色為粉紅玫瑰色和珍珠灰色,上有一枚微形版不列顛帝國勳章,呈金色。此飾針只可讓不列顛帝國勳章與不列顛帝國獎章的獲勛人士另外購買,售價為15英鎊。飾針之構想,是希頓·菲臘爵士(Sir Hayden Phillips)在2004年檢討英國授勛制度時提出的。但其實加拿大與澳洲等地方的嘉獎制度早已引入了飾針,所以菲臘爵士之提議只不過是使不列顛帝國勳章追上潮流而已。
不列顛帝國勳章的小禮拜堂位於聖保羅大教堂(該教堂也代表聖米迦勒及聖喬治勳章)東端的地下室,但大形的禮拜式則仍然在大教堂的主堂舉行。禮拜式每4年舉行一次,其間會正式任命新的爵級大十字勳章獲勛人士。另外,聖保羅大教堂是在1960年起為此勳章所專用的。
不列顛帝國勳章的所有成員都會列在排名名單之上,而所有男性成員之妻子也會列在名單上。此外,就爵級大十字勳章與爵級司令勳章的獲勛者而言,他們的兒女與媳婦也會在排名名單佔有席位。(一如其他勛位,人們可透受勛的父親或丈夫而列入名單,但卻不能透過受勛的母親或妻子)。(請參見英格蘭及威爾士排名名單,以得知受勛人士的確實地位。)
凡爵級大十字勳章與爵級司令勳章的男性獲勛者均可在自己的姓名后加上“爵士”頭銜(如“鍾士元爵士,GBE”),而同等的女性獲勛者則可在姓名后加上“女爵士”頭銜。凡爵士之妻子均可以在其夫姓名后加上“爵士夫人”頭銜(如“鍾士元爵士夫人”),但在英文文法上,則只可在夫姓前加上“Lady”頭銜(例如“Lady Chung”)。相反,女爵士之丈夫不可因妻子之地位取得任何敬稱。須要注意的是,以上的格式只適用於庶民,因為貴族、邦君只會在列出自己全名的時候才會引用上述格式,而他們在絕大多數的場合皆不會列出自己的全名的。另一方面,英國聖公會的神職人員若果取得爵級勛銜,他們皆不可使用“爵士”或“女爵士”頭銜,亦不會有授爵典禮,但他們仍准在姓名后加上勛銜縮寫以資識別。
不列顛帝國爵級大十字勳章之獲勛者可在自己姓名后加上縮寫“GBE”;爵級司令勳章的男性獲勛者縮寫是“KBE”,女性是“DBE”;司令勳章的獲勛者縮寫是“CBE”;官佐勳章的是“OBE”;而員佐勳章則是“MBE”。至於不列顛帝國獎章縮寫則是“BEM”。
凡不是英女皇的子民(意指不是英國或不奉她為元首的國家公民),即使取得爵級勛銜,亦只作榮譽性質,不可使用“爵士”或“女爵士”頭銜,但這類人仍可以在姓名后加上勳章縮寫。以名將陳策為例,雖然他曾獲“KBE”勛銜,但他不可稱自己為“陳策爵士”或“陳策爵士,KBE”,而只可稱作“陳策,KBE”。所有以榮譽性質取得爵級勛銜的人士均不會有授爵典禮,這類人士日後若果移民,成為英國君主的子民,那麼他就自動有權使用“爵士”頭銜。
所有爵級大十字勳章之獲勛者也可以在他們的紋章上加上護盾獸(紋章盾徽旁的扶持者,通常是動物,也有以人物作護盾獸)。另外,紋章之外亦可以圍上圓環(上面寫有本勳章的格言)以及領環。而圓環所示的位置,則必須在領環之外或之上。爵級司令勳章和司令勳章之獲勛者則只可以在他們的紋章之外圍上圓環。此外,紋章的樣式亦可一併展示勳章,勳章須懸掛在圓環或領環上。
GBE勛銜
• 簡悅強爵士(1979年獲勛),香港前行政立法兩局首席非官守議員,東亞銀行前主席。他早於1959年獲OBE,1967年又獲CBE,1972年獲冊封下級勛位爵士。
• 鍾士元爵士(1989年獲勛),香港前行政立法兩局首席非官守議員和前行政會議召集人。他早於1968年獲OBE,1978年又獲CBE,1978年獲冊封下級勛位爵士,由於他獲勛的是GBE,比KBE要高級,所以被稱為“大Sir”。
KBE勛銜
• 陳策(1942年獲勛),將軍。
• 何東爵士(1955年獲勛),香港富商。
• 曾蔭權爵士(1997年獲勛),前香港財政司,早於1993年獲OBE。
• 李嘉誠爵士(2000年獲勛),香港富商,早於1989年獲CBE。
• 鄧永鏘爵士(2008年獲勛),香港商人,蘋果日報專欄作家,鄧肇堅爵士長孫,早年獲OBE。
DBE勛銜
•鄧蓮如女男爵(1989年獲勛),前行政立法兩局首席非官守議員,早於1979年獲OBE,1983年獲CBE,1990年封終身貴族。
• 王䓪鳴女爵士(1996年獲勛),前房委會主席。
CBE勛銜
• 周埈年爵士(1938年獲勛),香港商人。
• 周錫年爵士(1950年獲勛),香港商人。
•利銘澤(1963年獲勛),企業家,早於1949年獲OBE。
•邵逸夫爵士(1974年獲勛),邵氏兄弟的創辦人之一,後於1977年獲策封下級勛位爵士。
• 利國偉爵士(1977年獲勛),恆生銀行前董事長,1988年為下級勛位爵士。
• 方心讓爵士(1979年獲勛),前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及骨科醫生。
•何鴻鑾(1981年獲勛),前港府官員。
• 羅德丞(1982年獲勛),前行政立法兩局議員,早於1976年獲OBE。
• 曹廣榮(1989年獲勛),前港府官員。
• 陳方安生(1992年獲勛),首位華人及首位女性布政司。
• 高錕(1993年獲勛),前香港中文大學校長。
• 楊啟彥(1993年獲勛),前港府官員。
• 錢果豐(1994年獲勛),香港私人及公營機構行政人員。
• 周德熙(1995年獲勛),前港府官員。
•何鴻章(2001年獲勛),香港商人。
•潘迪生(2007年獲勛),香港商人。
日期不詳
• 陳坤耀,前嶺南大學校長。
• 張有興,首位華人市政局主席,早年獲OBE。
• 馮秉芬爵士,香港商人及前市政局、立法局和行政局非官守議員,早年獲OBE。
• 許淇安,前香港警務處處長。
• 李鵬飛,香港自由黨前主席。
•馬臨,前香港中文大學校長。
• 麥列菲菲,前立法局非官守議員。
• 孫明揚,港府官員。
• 曹善允,民生書院創辦人之一。
• 黃錢其濂,前衛生福利司及立法局議員。
OBE勛銜
•林文慶(1918年獲勛),廈門大學第二任校長。
• 徐亨(1942年獲勛),陳策副官。
• 蔡楊素梅(1946年獲勛),知名新加坡前立法議會議員。
• 林子豐(1957年獲勛),香港培正中學校長。
• 劉韻仙(1958年獲勛),南洋教育家。
• 關祖堯爵士(1959年獲勛),律師。
• 王霖(1978年獲勛),前立法局議員。
• 金庸(1981年獲勛),作家。
• 鄔維庸(1983年獲勛),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
•周梁淑怡(1985年獲勛),立法會議員。
•范徐麗泰(1988年新年獲勛),立法會主席。
• 林行止(1991年獲勛),作家。
•李國寶爵士(1991年獲勛),香港東亞銀行主席,2005年6月他獲冊封為下級勛位爵士,同年10月放棄英國籍加入香港行政會議,但因為被冊封時有英國公民身份,他仍然可按慣例繼續使用爵士稱號。
•潘宗光(1991年獲勛),香港理工大學校長。
• 林貝聿嘉(1993年獲勛),前立法局議員,早於1985年獲MBE。
•鄭海泉(1994年獲勛),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主席。
• 李業廣(1994年獲勛),前任香港交易所主席。
• 李家祥(1996年獲勛),執業會計師,前立法會議員。
• 陳馮富珍(1997年獲勛),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
• 陳廷驊(1997年獲勛),香港企業家。
• 金聖華(1997年獲勛),翻譯學者。
• 丘德威(2006年獲勛),倫敦飲食業巨子。
• 陸恭蕙(2007年獲勛),前立法局議員。
日期不詳
• 陳祖澤,前港府官員。
•錢穆,歷史學家。
• 張鑒泉,前立法局議員。
•何佐芝,香港商人。
• 何鴻燊,港澳商人。
•何甘棠,怡和洋行買辦。
• 何承天,香港建築師。
• 劉健儀,立法會議員。
•劉皇發,新界鄉議局主席,早年獲MBE。
• 梁智鴻,前醫院管理局主席。
•梁錦松,前財政司司長。
•梁定邦,前市政局主席。
• 羅仲榮,香港商人。
•田北俊,自由黨主席。
•曾蔭培,前香港警務處處長。
• 黃宏發,前立法局主席。
• 胡鴻烈,樹仁大學創校人。
• 顏成坤,中華巴士創辦人。
•葉漢,賭業大亨。
MBE勛銜
•黃作梅(1947年獲勛),港九大隊國際聯絡組負責人,迄今唯一一位獲勛的中國共產黨黨員。
• 莫干生(1958年獲勛),太古洋行買辦。
• 唐余湘畹(1977年獲勛),香港教育家。
•梁醒波(1977年獲勛),粵劇演員。
• 新馬師曾(1978年獲勛),粵劇演員。
•趙少昂(1980年獲勛),國畫大師。
•顧嘉輝(1982年獲勛),香港作曲家。
• 廖慶齊(1984年獲勛),香港太空館首任館長。
• 胡永輝(1989年獲勛),香港商人。
• 成龍(1989年獲勛),演員。
•許晉奎(1996年獲勛),香港商人。
• 李麗珊(1997年獲勛),運動員
•蕭芳芳(1997年獲勛),演員。
• 黃安源(1997年獲勛),著名二胡演奏家
• 伍善雄(2000年獲勛),英國中文教育促進會秘書長
日期不詳
• 蔡陳葆心,證券商人。
• 何鍾泰,立法會議員。
• 廖秀冬,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 黃秉槐,前立法局議員。
• 余錦基,香港商人。
GBE勛銜
•伊麗莎白王后(1929年獲勛),喬治六世皇后。
•威廉·約瑟夫·斯利姆(1946年獲勛),英國軍事指揮官和第十三任澳大利亞總督,早於1942年獲CBE。
• 菲利普親王(1953年獲勛),英女皇伊麗莎白二世夫。
• 夏愨爵士(1953年獲勛),英國皇家海軍少將,早於1940年獲CBE。
• 根德公爵夫人馬利納公主(1937年獲勛),英國皇室成員。
• 麥理浩勛爵(1976年獲勛),前香港總督,早於1946年獲MBE。
日期不詳
• 威爾遜勛爵,英國陸軍元帥,早於1940年獲OBE。
KBE勛銜
• 郝德傑爵士(1935年獲勛),前香港總督,早於1926年獲CBE。
• 耶胡迪·梅紐因勛爵(1965年獲勛),美國小提琴家,他於1965年以外國人身份獲KBE,不稱為爵士;1985年,他獲頒授英國國籍,因而被尊稱為爵士;1993年,他再被冊封為終身貴族,位列男爵,敬稱為勛爵,爵位比爵士高。
• 郭伯偉爵士(1968年獲勛),前香港財政司,早於1960年獲OBE。
• 喬治·索爾第爵士(1971年獲勛),匈牙利指揮家,1972年成為英國公民,可用“爵士”頭銜。
•查理·卓別林爵士(1975年獲勛),喜劇泰斗和導演,英國政府早在1956年冷戰期間建議授勛於他,但他本人憐憫共產思想,此建議被外交部否決。
• 尤金·奧曼迪(1976年獲勛),匈牙利指揮家和小提琴手。
• 姬達爵士(1979年獲勛),香港前廉政專員。
• 阿爾弗雷德·希區柯克爵士(1980年獲勛),美國電影導演,英國出生,1980年獲勛,但其本人在獲女皇親自冊封前逝世;他在1956年獲美國公民權時沒有放棄英國臣民身份,因而可尊稱為爵士。
• 鍾逸傑爵士(1985年獲勛),前香港布政司。
• 鮑勃·格爾多夫(1986年獲勛),愛爾蘭歌手。
• 霍德爵士(1988年獲勛),前香港布政司。
• 盛田昭夫(1992年獲勛),索尼公司創辦人之一。
•貝利(1997年獲勛),巴西足球員。
• 鮑勃·霍普(1998年獲勛),英國出生的喜劇演員,但後來入籍美國時放棄英籍,早於1976年獲CBE。
•亞歷克斯·弗格森爵士(1999年獲勛),足球教練,早於1983年獲OBE。
•史蒂文·斯皮爾伯格(2001年獲勛),美國電影導演。
•魯道夫·朱利安尼(2002年獲勛),前紐約市長。
• 艾倫·格林斯潘(2002年獲勛),前美聯儲主席。
•羅傑·摩爾(2003年獲勛),演員,早於1999年獲CBE。
•蒂姆·伯納斯·李(2004年獲勛),萬維網的發明者。
• 西蒙·維森塔爾(2004年獲勛),猶太人大屠殺的倖存者,畢生致力追查納粹黨人和搜證。
•比爾·蓋茨(2005年獲勛),微軟總裁。
日期不詳
• 溫弗雷德·斯托克斯爵士,曾於1915年開發斯托克斯式戰壕迫擊炮迫擊炮。
• 彭勵治爵士,前香港財政司。
• 夏鼎基爵士,前香港財政司。
• 翟克誠爵士,前香港財政司,早於1981年獲OBE。
• 麥高樂爵士,前香港財政司。
• 施勛爵士,前香港輔政司。
• 修頓爵士,前香港輔政司。
• 陶法阿豪·圖普四世,湯加第4任國王。
DBE勛銜
•阿加莎·克里斯蒂女爵士(1971年獲勛),英國偵探小說作家。
• 瓊·薩瑟蘭女爵士(1978年獲勛),澳大利亞歌劇女高音,早於1961年獲CBE。
• 凱瑟琳·蒂澤德女爵士(1985年獲勛),前紐西蘭總督。
• 西爾維亞·卡特賴特女爵士(1989年獲勛),前紐西蘭總督。
• 伊麗莎白·舒瓦茲科普夫女爵士(1992年獲勛),德裔歌劇歌曲演員。
• 伊麗莎白·泰勒女爵士(1999年獲勛),演員。
•珍妮·古道爾女爵士(2003年獲勛),英國生物學家、動物行為學家和著名動物保育人士,早於1995年獲CBE。
•海倫·米倫女爵士(2003年獲勛),演員。
•維維安·韋斯特伍德女爵士(2006年獲勛),英國時裝設計師。
CBE勛銜
• 內維爾勛爵(1919年獲勛),英國空軍元帥。
• 科林·戴維斯爵士(1965年獲勛),英國指揮家,1980年成為爵士。
• 哈羅德·品特(1966年獲勛),英國劇作家。
• 高登爵士(1968年獲勛),香港立法局和行政局非官守議員,早於1965年獲OBE,1972年成為爵士。
• 愛德華多·包洛奇爵士(1968年獲勛),義大利裔英國雕塑家,1989年成為爵士。
• 約翰·羅納德·瑞爾·托爾金(1972年獲勛),英國作家。
• 博比·查爾頓爵士(1973年獲勛),英格蘭著名足球員,早於1969年獲OBE。
• 大衛·阿騰勃羅爵士(1974年獲勛),英國廣播公司電視節目主持及製作人。
• 約翰·普羅富莫(1975年獲勛),普羅富莫事件主角,早年獲OBE。
• 李察·邦尼(1977年獲勛),澳大利亞著名的指揮家。
• 杜葉錫恩(1977年獲勛),前香港立法局議員。
• 羅保爵士(1978年獲勛),前香港市政局、行政局及立法局議員,早於1972年獲OBE。
• 伊恩·麥克萊恩爵士(1979年獲勛),英國著名演員。
•斯蒂芬·霍金(1982年獲勛),英國著名物理學家。
• 西蒙·拉特爾爵士(1987年獲勛),英國著名指揮家。
• 浦偉士爵士(1990年獲勛),滙豐集團前主席。
• 艾爾頓·約翰爵士(1996年獲勛),英國歌手。
• 約翰·查爾斯(2001年獲勛),威爾士足球員。
• Bee Gees三兄弟(2002年獲勛),英國著名家族樂隊。
• 艾倫·帕克爵士(2002年獲勛),英國電影導演。
• 蜷川幸雄(2002年獲勛),日本導演及演員。
• 亞歷山大·麥昆(2003年獲勛),著名服裝設計師。
• 埃里克·克萊普頓(2004年獲勛),英國吉他手、歌手和作曲家。
• 布賴恩·梅(2005年獲勛),英國搖滾樂團體皇后吉他手。
• 艾爾敦(2005年獲勛),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前主席。
日期不詳
• 韓達德勛爵,前英國外相。
• 施偉賢爵士,前香港立法局主席。
OBE勛銜
• 哈羅德·威爾遜勛爵(1945年獲勛),前英國首相。
•艾倫·麥席森·圖靈(1945年獲勛),計算機之父
• 柏立基爵士(1949年獲勛),前香港總督,早於1948年獲MBE。
• 白嘉時(1954年獲勛),前香港輔政司。
• 湯姆·芬尼爵士(1961年獲勛),英國足球運動員。
• 喬·戴維斯(1963年獲勛),英國職業斯諾克選手。被譽為“現代斯諾克之父”。
• 傑克·查爾頓(1974年獲勛),英格蘭足球運動員。
•比爾·香克利(1974年獲勛),英國足球運動員。
• 埃姆林·休斯(1980年獲勛),英格蘭足球運動員。
•凱文·基岡(1982年獲勛),英格蘭足球運動員。
• 列顯倫(1989年獲勛),香港法官。
• 加里·帕里斯特(1998年獲勛),英國足球運動員。
• 泰瑞·普萊契(1998年獲勛),英國作家。
• 珍·西摩爾(1999年獲勛),英國女演員。
• 艾德敦(2000年獲勛),英國知名指揮。
• J·K·羅琳(2000年獲勛),英國作家。
•史蒂夫·戴維斯(2001年獲勛),英國職業斯諾克選手,早於1998年獲MBE。
•阿蘭·希勒(2002年獲勛),英格蘭足球員。
•阿爾塞納·溫格(2003年獲勛),法國著名足球教練。
• 大衛·貝克漢姆(2003年獲勛),英格蘭著名足球員。
•皮爾斯·布魯斯南(2003年獲勛),愛爾蘭裔美籍電影演員。
• 熱拉爾·烏利耶(2003年獲勛),法國足球教練。
• 瑞恩·吉格斯(2007年獲勛),威爾士足球員。
•馬克·休斯(2007年獲勛),教練及前威爾士足球員。
•凱莉·米洛(2008年獲勛),澳大利亞歌手、曲作家、演員。
日期不詳
• 克勞德·奧金萊克爵士,英國陸軍元帥。
• 夏佳理,前香港立法會議員。
• 詹伯樂,九廣鐵路公司行政總裁
• 艾華士,二次大戰英國退伍軍人,日軍俘虜。戰後致力搜集日本侵華證據,早年曾獲MBE。
•達蒙·希爾,英國賽車手。
•加里·萊因克爾,英格蘭足球運動員。
• 苗學禮,港府官員。
• 羅樂民,前香港輔政司。
•鮑勃·佩斯利,英格蘭足球運動員。
•布萊恩·羅布森,英格蘭足球運動員。
• 彼德·希爾頓,英格蘭足球運動員,早年曾獲MBE。
• 戈登·斯特拉坎,蘇格蘭足球員。
MBE勛銜
• 愛德華·希斯爵士(1946年獲勛),前英國首相。
• 尤德爵士(1949年獲勛),前香港總督。
•保羅·麥卡特尼爵士(1965年獲勛),披頭士樂隊成員,他在1965年連同樂隊其餘3名成員一同獲勛,但其爵士頭銜是因為他在1997年成為下級勛位爵士而來。
•約翰·列儂(1965年獲勛),披頭士樂隊成員,但到了1969年,因為反對英國政府對不同戰爭的立場,他把勳章退回頒授者英女王。
• 吉奧夫·赫斯特爵士,(1975年獲勛),英格蘭足球員,後於1998年成為下級勛位爵士。
• 郭利民(1987年獲勛),香港著名DJ。
• 斯蒂芬·亨得利(1994年獲勛),英國斯諾克選手。
•吉米·懷特(1999年獲勛),英國斯諾克選手。
• 戴圖理(2000年獲勛),騎師。
•彼得·舒梅切爾(2001年獲勛),丹麥足球員。
• 傑米·特雷弗·奧利弗(2003年獲勛),英國著名廚師。
•馬克·威廉姆斯(2004年獲勛),英國斯諾克選手。
•萊斯·費迪南德(2005年獲勛),英國足球員。
•史蒂文·傑拉德(2006年獲勛),利物浦隊足球員。
• 亨里克·拉爾森(2006年獲勛),瑞典足球員。
• 泰迪·謝林漢姆(2007年獲勛),英國足球員。
•約翰·希金斯(2008年獲勛),英國斯諾克選手。
• 楊希雪(2008年獲勛),英國華裔畫家。
•簡森·巴頓(2010年獲勛),英國一級方程式車手。
•
日期不詳
• 托尼·亞當斯,英格蘭足球員。
•肯尼·達格利什,蘇格蘭足球員。
•伊恩·拉什,威爾士足球員。
以下列出部份被褫(chǐ)奪勛銜的知名人士:
• 1965年:哈羅德·金·菲爾比(Kim Philby)因被揭發是雙重間諜而被褫奪OBE勛銜(1946年授勛)。
• 1980年:艾伯特·亨利(Albert Henry)因選舉舞弊罪而被褫奪KBE勛銜(1974年授勛)。
• 1988年:萊斯特·皮戈特(Lester Piggott)因瞞稅罪而被褫奪OBE勛銜(1975年授勛)。
• 2006年:邁克爾·厄科(Michael Eke),英國前警官,因被揭發多項詐騙罪,當中包括獲勛前自行捏造虛構人物、簽署偽造文件表揚自己貢獻向內閣申請勛銜,而被褫奪MBE勛銜(2003年授勛)。
• 2006年:納西姆·哈麥德(Naseem Hamed)因危險駕駛罪而被褫奪MBE勛銜(1999年授勛)。
不列顛帝國勳章常被不少人批評是大英帝國理念下的產物。著名詩人本傑明·澤凡尼就曾經在2003年公開表示拒絕接受OBE勛銜,指勛銜令他聯想起“千年的殘暴不仁—也回想起自己的祖先如何被強姦和屠殺”。此外,也有不少人曾因不同原因而拒絕授勛,但在首相辦公室當局的要求下,這類人士通常同意,隔一段長時間才將事件公開。在2004年,英國下議院一個特別委員會建議,將不列顛帝國勳章更名為“不列顛卓越勳章”,而且不再以“司令”為勛爵命名,以去除其“軍事”色彩。
在2005年時,英國球員保羅·科林伍德(Paul Collingwood)因參與了英澳木球賽而獲授MBE勛銜。但事實上,他只參與了一場測試比賽,而且得分還低於平均,結果引起了輿論批評。而另一方面,在英國的公務員隊伍中,有不少下級公務員經常抱怨,指自己付出努力,最後被上司邀功,而且還得到OBE勛銜。
著名歌手約翰·連儂獲勛MBE后,曾對不列顛帝國勳章有以下的評論:
“不少人批評,認為MBE勛銜是授予那些在戰爭中的英雄—即是那些殺人的人。至於我們因為娛樂大眾而獲勛,我敢說我們更值得獲此勛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