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文化青年協會

華夏文化青年協會

3、主席:理事會的主持和日常事務領導。職權為: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提名副主席、秘書長和理事;發布會內指令;對外代表協會開展工作;領導和主持理事會日常工作;領導和監管本會業務工作。華夏文化青年協會按照黨和國家的政策開展其業務工作,接受黨和政府的正確領導,認真致力於華夏文化的傳承和弘揚,成立於2004年9月5日。

目錄

正文


華 夏 文 化 青 年 協 會
一、核心價值觀
文化青年的精神家園
二、宗旨
傳承文明,弘揚文化。
三、業務範圍
1、聯絡廣大熱愛文化事業的有志青年;
2、組織青年學習和交流文化,發展和培養文化青年;
3、舉辦青年文化活動,開展青年文化聯誼,組織青年參加社會公益文化活動;
4、創辦文化刊物,編輯出版優秀文化作品;
5、協助、鼓勵並指導青年致力於文化產業的創業就業。
四、入會程序
1、有一名正式會員作為介紹人,自主申請者邀請會員管理部門作為介紹人,網上申請者由接洽人作為介紹人。
2、提交個人信息和至少一份代表作品(作品包含文學作品、藝術作品、策劃案例以及個人文化業績等)
五、組織機構
1、會員代表大會:
職權為:制定和修改章程;選舉產生理事會;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重大決策和人事任免。
2、理事會:
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職權為: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的主要負責人的聘任;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修改章程,制定內部重要管理制度;開展與社會各界的交流和聯絡。
3、主席:
理事會的主持和日常事務領導。協會最高領導人與代表。職權為: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提名副主席、秘書長和理事;發布會內指令;對外代表協會開展工作;領導和主持理事會日常工作;領導和監管本會業務工作。
4、常務副主席:
協助主席處理重大事務和協會決策,主席不在,代行主席職權。並負責協會監督檢查工作。
5、副主席:
協助主席和常務副主席根據分工重點領導有關工作。
6、秘書長:
主持常設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主持總部的日常工作。
7、秘書處:
主要負責行政事務和後勤管理,檔案、證件管理,組織聯絡與協調,財務與經費管理,日常事務管理、會員發展與管理工作,人才儲備與人事管理工作,編製管理與會員教育。
華夏文化青年協會按照黨和國家的政策開展其業務工作,接受黨和政府的正確領導,認真致力於華夏文化的傳承和弘揚,成立於200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