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傷風類毒素

破傷風類毒素

本徠品系用產毒力強的破傷風梭菌,接種於適宜的培養基培養,產生的外毒素經甲醛溶液滅活脫毒、濾過除菌后,加鉀明礬製成。

分類


一種是破傷風痙攣毒素,此毒素是一種作用於神經系統的神經毒,可使感染動物發生特徵性強直癥狀。
另一種是溶血毒素,可使紅細胞發生溶血組織壞死,與破傷風桿菌的致病性無關。

性狀


本品靜置時,瓶底有大量白色沉澱物,上部為微黃色澄明液體,振搖後為微帶黃色的乳濁液。
用途
預防各種家畜徠的破傷風
免疫期
注射后1個月產生免疫力,免疫期為1年。第二年再注射1毫升,免疫力可持續4年。

用法與用量


大動物(馬、驢、騾、鹿)一律皮下注射1毫升,小駒等幼畜減半,經6個月後,再注射1次,山羊、綿羊皮下注射0.5毫升。平時注射1次即可,受傷時再用同劑量注射1次。若受傷嚴重,還應皮下注射破傷風抗毒素

反應


注射后數小時,在注射部位發生直徑5-15厘米的炎性腫脹,經5-7日炎症逐漸消退,但遺留一個硬結,需再經多日才能消散。
保存期
於2-15℃冷暗乾燥處保存,有效期為1年。

注意事項


①體質瘦弱,患熱性病、呼吸道病、心臟病以及臨產前2個月的家畜均不宜注射。②使用時必須充分振搖,混合均勻。③注射后15日內,須逐日進行觀察。如注射部位發生化膿,應施行外科治療。反應過強時,可注射破傷風抗毒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