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與主持藝術

藝術領域的專業

播音與主持藝術培養目標是培養具備廣播電視新聞傳播、語言文學等能力,能在廣播電台、電視台及其他單位從事廣播電視播音與節目主持工作的複合型應用語言學高級專門人才。主要學習中國語言文學、廣播電視新聞傳播學、中國播音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普通話語音、播音發聲、播音表達的基本訓練,掌握廣播電視播音與節目主持的基本能力。

主幹課程


主幹課程:中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藝術學、播音學、普通話語音和播音發聲、語言表達、廣播播音與主持、電視播音與主持等。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分為:生產勞動、軍事訓練、專業實習和畢業論文寫作等,一般安排21周。

發展歷程


1940年12月,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第一座廣播電台——延安新華廣播電台誕生,標誌著人民廣播播音的開始。
1943年的春天,廣播發射機發生了重大故障,被迫中斷播音,期間停播兩年多。
1945年8月,延安新華廣播電台恢復播音。
1947年3月,延安台改名為陝北新華廣播電台。
1948年3月下旬,陝北台隨新華總社一起由太行遷到平山。
據1947年9月統計,各解放區已經有廣播電台10座。
1949年10月1日,丁一嵐齊越登上天安門城樓,現場廣播了開國大典的盛況;同年12月,北京新華廣播電台正式定名為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當時又從全國各地電台抽調來一批優秀播音員,並從青年學生中招收了一批新人。
1958年5月,中國第一座電視台——北京電視台開始試播。最初沒有專職播音員,才有了正式的專職電視播音員。
1956年5月,劉少奇代表中共中央聽取中央廣播局工作彙報時,建議創辦培養廣播幹部的高等學校。
1958年9月,中央廣播局在原有的廣播技術人員培訓班基礎上,創辦了北京廣播專科學校。
1959年9月,經國務院批准,北京廣播專科學校擴建為北京廣播學院。
1963年,北京廣播學院(現中國傳媒大學)正式開辦兩年制播音專業大專班。
1998年,教育部第三次修訂《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頒布實施,新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代碼050419*)取代原播音專業(代碼050305*)。
2012年10月,教育部第四次修訂《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頒布實施,藝術學獨立成為一級學科,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屬於藝術學科下戲劇與影視學類的專業,專業代碼由050419*變更為130309。

培養目標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著眼於廣播電視發展的學科與產業前沿,旨在培養具有廣播電視節目編導、紀錄片導演、頻道與欄目策劃、節目採訪製作,以及在廣播、電視、網路等傳媒機構從事播音主持及其他語言傳播工作的複合型人才。
各高校應根據自身的基本定位制定合適的培養目標。培養目標應保持相對的穩定性,同時應根據社會、經濟和行業的發展需要,定期進行評估,並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培養規格


● 學制與學位
1、基本學製為4年,各高校可在四年制基礎上,實行彈性學制。總學分建議控制在160學分以內。
2、學生完成各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和學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畢業。符合規定條件的,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 素養要求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
2、養成良好的道德品格、鍵全的職業人格、強烈的社會職業認同感,具有服務於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國家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3、掌握人文社會科學的基本知識,有較高的人文素養和科學精神;具備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時代意識和國際視野。
● 知識要求
1、系統掌握廣播電視藝術學的基本理論;
2、了解廣播電視傳播的理論和技術發展最新動態;
3、掌握廣播電視專業的思維方法和研究方法。
● 能力要求
1、掌握采、寫、編、攝、評、說、播的基本技能;
2、掌握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方法和製作技巧;
3、能夠運用廣播電視藝術學的理論和方法進行編導與播音主持創作。

課程體系


總體框架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課程框架總體上包括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環節。
理論教學課程體系包括通識教育類課程、公共基礎類課程、專業基礎類課程和專業教育類課程;
實踐教學包括認識實習、專業實習、畢業實習、畢業論文(作品)等獨立設置的實踐環節和課內實踐(實訓)環節,實踐教學學分不低於總學分的25%。
各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設雙學位或輔修專業,制定課程學分和技能訓練的基本要求。可選擇一些反映學科前沿、學校特色的知識單元作為選修科目。有條件的學校可制定並實施中國國內(外)學生交換計劃、各類形式和層次的聯合培養,以及開展雙語教學。
理論課程
● 通識教育類課程
通識教育類課程主要包含相關的人文社會科學類、自然類科學課程,旨在提升學生的人文素養和科學精神。應根據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類的特點和社會行業實際需要,設置一定數量的通識教育課程,形成通識教育課程體系。
學生修讀通識教育類課程一般不少於2門。
● 公共基礎類課程
公共基礎類課程主要包括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中國近現代史綱要、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形勢與政策、體育、外語、計算機、軍事理論等。
● 專業基礎類課程
專業基礎類課程主要指學科基礎理論、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課程,含史論類課程(如藝術概論、廣播患視導論、新媒體概論)、基礎理論課程(寫作、視聽語言、廣播電視編導概論)、基本技能訓練課(電視編輯、攝像基礎、電視節目製作)。
● 專業類課程
主要指培養學生專業能力的課程。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可開設新聞節目與播音主持、綜藝節目主持等課程。
還可以自主設置專業選修課程或專業方向課程模塊,供學生選擇。鼓勵開設跨學科、跨專業的新興交叉課程和網路新媒體相關課程。

教學條件


教師隊伍
● 師資規模與結構要求
1、專業教師隊伍應滿足專業教學需要。
2、在專業教師隊伍中,專任教師中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比例應當不低於90%。
3、教師團隊中應該有學術帶頭人,學術帶頭人應由在本專業領域教學、研究或創作中經驗豐富的資深專任教師擔任。
● 教師背景與創作能力
1、教師背景
(1)應具有良好的品德修養和職業操守。
(2)系統掌握廣播電視藝術學的基本理論和實踐方法,具有紮實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國際視野,清晰了解學科前沿和最新的發展趨勢,能提出前沿性的學術問題並具有解決這些問題的能力。
2、創作能力培養
(1)實踐性強的課程的主講教師應具有實務工作背景或實務經驗。
(2)教師隊伍中應當包括一定比例的具有業界經驗的專家,可採取專兼職的方式引入。
(3)能從事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教學,又有節目創作經歷和經驗或從事過一線廣播電視節目的“雙師型”教師應佔一定比例;配有專職實驗指導教師和相應的專職實驗室管理人員。
3、生師比
(1)專任教師數量應與高校的學科地位、培養目標、課程設置和授課學時相匹配。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的辦學條件指標,生師比應不高於11:1。
(2)可根據專業需要聘請一定數量的兼職主講教師,尤其應積極聘請具有實踐經驗並來自行業一線的兼職教師。
(3)兼職教師應納入教師考核,聘請的校外教師經折算後計入教師總數;應合理控制班級授課規模,有足夠數量的教師參與實踐教學輔導。

培養模式


● “專業分流”模式
該模式是一種新型的教育模式,在這種培養模式的實施過程中,大一階段學生接受統一的專業基礎課程教育,在大二實施專業分流,學生可以依據自身的基礎知識、興趣愛好及未來發展需求等選擇不同的專業方向。
● 因材施教培養模式
因材施教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因材”,指的是在教學的過程中要以學生的實際情況為出發點;另一方面是施教”,指的是在教學的過程中採用針對性的教學內容與教學方法。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人才個性化培養過程中,因材施教就是要將學生特點中可用的部分保留與發揚,不良的部分進行去除與改造。
● “1+X”人才培養模式
“1+X”人才培養模式不僅可以有效提高學生的文化內涵,將地域文化因子有機的注入學生的專業課程學習和實踐中,而且對中國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教育的發展有著推動作用。
所謂“1+X”中的“1”就是指專業基礎,專業基礎是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基石,其中包括:普通話語音基礎、語言表達、主持人思維以及廣播電視播音等專業理論和實踐課程。對於中國各個地方高校的具體情況而言,在授課方式上盡量實行小班授課,讓每個學生能夠真正利用好課堂教學時間,在專業課的學習中把專業技能練紮實。在夯實專業基礎后,各個地方高校還應該結合自身的優勢,確立好一個自身的播音與主持藝術人才培養方向。每個地方高校將學科建設和地方特色緊密結合,實行“局部撒網,重點撈魚”的人才培養模式,即是“1+X”模式中的“X”。
● “三階引導”型人才培養模式
“三階引導”型人才培養模式把對學生的引導分為三個階段進行,這三個階段是延續性和承接性的,每一階段對下一階段的引導都有這先導式的影響,考慮到學生的情況各異,三個階段的引導彼此之間沒有絕對明確的界限,在此意義上,也可以認為“三階”呈現為螺旋式發展樣態。
代表院校:衡水學院
● “寬基礎、重實踐、突特色”的課程體系
在“寬基礎、重實踐、突特色”的指導思想下,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課程體系可以設置為四大模塊:學校公共課程模塊、專業基礎課程模塊、專業技能教育課程模塊和實踐教學模塊。
具體的課程模塊結構應該遵循進階化原則。大學一、二年級著重解決學生的“怎麼說”、“怎麼寫”、“怎麼做”,標準的普通話、較好的寫作能力與基本的節目製作與主持能力是大學初級階段的教學目標。大學三、四年級則主要解決學生內在素養與專業方向定位問題,該階段的教學應圍繞學生的綜合素養的提升和學生專業方向選擇問題進行,體現個性化。

發展前景


考研方向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研方向有:廣播電視、戲劇與影視學、新聞與傳播、傳播學。
就業方向
畢業生可到各級廣播電視台、網路新媒體、宣傳部門等新聞傳播機構從事播音、主持、新聞采編等工作,也可以到文化傳播公司、企事業單位等從事與商務禮儀主持、影視配音、文藝演出、群眾文化活動等相關工作。

錄取標準


中國傳媒大學

一、學校從符合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報考條件、錄取規定及下述條件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1、省級統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專業:獲得省級統考相應專業合格證書或省級統考合格,同時獲得校考相應專業合格證書;
2、省級統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專業:獲得校考專業合格證書。
二、錄取時,以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時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為準,各專業志願之間無分數級差,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第一志願。
播音與主持藝術3/4的招生計劃,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高考總成績達到學校分省確定的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依專業考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成績排名並列的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剩餘的1/4招生計劃,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考試成績合格,高考總成績達到學校確定的錄取分數線情況下,依高考總成績,參考各省重點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播音與主持藝術錄取時,根據崗位需求,男女生分別排隊,男女生錄取比例為1∶1。

浙江傳媒學院

一、專業考試錄取辦法
1、專業考試包括初試、複試兩個階段。省外考點初試結束后請考生查看各考點公布的初試合格者名單;杭州考點初試結束后請考生登錄浙江傳媒學院招生網查看初試合格者名單及複試安排,學校不再郵寄複試通知書。凡該校專業考試複試成績合格者,由該校發放“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複試結果考生亦可通過學校招生網查詢。
2、學校在審定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法漢雙語播音)5個藝術本科專業考試成績時,根據複試成績,學校於3月20日左右在招生網公布播音與主持藝術前60名、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前30名、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前60名、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漢雙語播音)前60名、播音與主持藝術(法漢雙語播音)前20名考生名單。名單中考生於公布的考試時間到杭州浙江傳媒學院下沙校區參加面試,最終確定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成績全國排序前30名、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專業成績全國排序前15名、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專業成績全國排序前30名、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漢雙語播音)專業成績全國排序前30名、播音與主持藝術(法漢雙語播音)專業成績全國排序前10名,享受高考錄取辦法中的優先錄取政策。考生如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視為放棄享受優先錄取資格。
3、在承認該校藝術類專科專業校考成績的省份,專業考試成績本科專科通用;在藝術類專科專業承認省統考的省份,專業考試成績按相關省招辦規定執行。
二、高考錄取辦法
1、廣電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者憑該校頒發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規定填報志願,並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2、根據國家有關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辦法,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錄取原則如下: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學校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當地普通類二本線的百分之七十),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優先錄取;其他考生英語單科成績70分以上(含),按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2:8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影視配音)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序前15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學校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當地普通類二本線的百分之七十),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優先錄取;其他考生英語單科成績70分以上(含),按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2:8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禮儀文化)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學校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當地普通類二本線的百分之七十),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優先錄取;其他考生英語單科成績70分以上(含),按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2:8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英漢雙語播音)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了學校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當地普通類二本線的百分之七十),經當地考試院(招生辦)審核同意,按專業考試成績優先錄取;其他考生英語單科成績105分以上(含),按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2:8比例綜合排序擇優錄取。
該校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法漢雙語播音)、廣播電視編導、廣播電視編導(電視節目製作)、攝影(圖片攝影)、攝影(電視攝像)、攝影(照明藝術)、錄音藝術、錄音藝術(音樂編輯)等12個本科專業經教育部批准參照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實行全國計劃,並由學校自主劃定藝術類文化分數線。藝術類第一批一般均為傳統志願(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省外除外,如福建省等)。
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招生辦)的相關規定執行。
考生持有近兩年內獲得的國家一、二級運動員等級證書,在高考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該校尤其歡迎各省、市少體校及應屆高中畢業生在田徑、健美操、武術、籃球、網球等方面確有專長的考生報考。

山西傳媒學院

校考省份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校考成績進檔,高考文化成績達所在省份文史類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線的75%的情況下,按校考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廣西藝術學院

我校為教育部批准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在外省不編製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可自主劃定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如各省對藝術類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另有要求的,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規定執行。錄取時,根據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天津師範大學

學院以考生填報的志願、高考文化課成績、藝術類專業測試成績、英語單科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
播音與主持藝術:在專業考試成績及英語單科成績均達到該校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並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對文化考試成績或專業考試成績優異的考生,可優先錄取。
考生文化成績還須達到所在省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如所報專業屬所在省統考範圍的,則還須取得該專業省統考合格證。

上海戲劇學院

(一)三試成績按男、女生分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般按招生計劃數的三倍左右確定專業合格名單,發放專業合格通知書。
(二)在學校劃定的最低高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男女比例大致為1:1。語文單科不低於90分(150分制)。
(三)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普通類本科第一批次分數線者優先錄取。

四川師範大學

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級招生部門確定的同批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文化與專業成績總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中華女子學院

1、對專業和文化考試達到分數線的考生,分省份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校考專業課成績×60%+文化課成績×40%,其中專業課加試成績總分為400分)。在綜合分相等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
2、藝術設計專業錄取時,學校將按統一的藝術設計專業使用綜合分排序錄取;結合考生的專業方向志願及綜合分,採用志願級差的辦法安排專業方向。專業方向志願級差1.5分,不予累積。
3、該校男女兼招的藝術類專業在錄取時,不設男女比例要求。

湖南大學

報考該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在滿足生源所在省招生文件規定的前提下,必須取得該校發放的專業考試合格成績通知,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劃定的藝術類專業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考生高考原始分數÷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一般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100+專業成績,其中專業成績指該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按照該校以上錄取原則,湖南省每個專業招收人數不超過專業招生計劃的40%;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並參加該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分別位列前三、前五的考生,文化成績只需達到該校在生源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方可錄取。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規定則以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政策為準。

武漢大學

取得該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合格證的考生還需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該校將在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重點院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90%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其參加該校專業複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取得該校專業複試前三名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績可再優惠10分。

吉林大學

1、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前10名(含第10名)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可放寬到該校規定分數線下50分且不低於戶口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直接錄取。
2、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名在10名以後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該校規定的最低分數線,以高考文化課成績佔30%、專業考試成績佔70%的比例核定最後成績,擇優錄取。

上海師範大學

(一)、考生須取得相應藝術類專業合格證或填報資格,並參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達到各省(市)規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線。
(二)、統考的採用各省統考成績,按各省規定的錄取原則錄取。如未規定錄取原則的(如非平行投檔、全部投檔的),則按照上海的錄取原則錄取。
(三)、取得多個藝術類專業合格的考生,可以兼報。以專業優先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專業;只有計劃未完成,才錄取第二專業、甚至第三專業)。
(四)、上海及校考的各專業具體錄取方法:以折算總分(不分文理)為主要錄取依據,綜合德、智、體全面考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總分=[(專業成績/專業總分)*70%+(高考成績/高考總分)*30%]*1000

長春師範大學

按文化課成績投檔,投檔進線后按“文化課成績的60%+專業課成績的100%(專業課滿分全部摺合成400分)”計算綜合成績,專業錄取時按綜合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漢口學院

報考我校藝術專業考生錄取過程中出現同分情況以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如繼續同分按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報考我校藝術專業的湖北考生,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必須參加湖北省藝術類非美術專業本科聯考且聯考成績合格,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投檔成績((文化成績×80%+統考或聯考成績×20%)×2)從高到低錄取。
報考我校藝術專業的外省考生,凡我校組織了專業考試的,必須取得我校發放的專業合格證,在文化專業雙過線的前提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同分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投檔成績同分按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我校未組織專業考試的地區,承認當地藝術統考或聯考成績,按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工作申報條件


第一條 資格標準
系統掌握播音基礎理論知識,有較系統的專業知識和較高的語言表達技巧,有較廣博的科學文化知識和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能組織和獨立承擔各類節目的播音、主持和直播任務,掌握各種各類節目的采編、製作和主持技巧;播音主持有鮮明特色,有顯著的社會效果,業績較顯著;具有較高的理論和專業研究能力;能指導下一級播音專業人員的工作和學習;具有運用外語和計算機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資格條件適用於經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批准成立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中從事播音(主持人)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三條 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努力學習、積極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新聞工作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針,堅持新聞的正確輿論導向,恪守新聞工作紀律和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取得一級播音員資格后,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
取得一級播音員資格后,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在規定年限上延遲申報。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警告處分者,延遲1年以上。
(二)受記過以上處分或已定性為播出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延遲2年以上。
(三)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延遲3年以上。
第四條 學歷、資歷要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取得一級播音員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
(二)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以上,取得一級播音員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三)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5年(或大學專科學歷且累計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一級播音員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一級播音員資格后,獲得中國廣播電視播音與主持作品獎或省廣播電視播音與主持作品獎(全國優秀播音與主持作品獎)一等獎者。
第五條 繼續教育要求
取得一級播音員資格后,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專業技術工作需要,參加繼續教育,達到規定的要求。
第三章 評審條件
第六條 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系統掌握播音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播音創作規律;有較廣博的科學文化知識和相當的政策理論水平;能很好地完成各類節目的播音與主持任務,具有采編製作或主持節目的能力,業務上有專長和特色。
第七條 專業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取得一級播音員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
(一)較好地完成3次以上緊急或突發性的直播任務或重大題材、重要及戰役性報道任務,成績顯著。
(二)較好地完成各年度崗位職責目標工作量,播音主持有鮮明特色,參加過3個以上有較明顯社會效益節目的采、編、製作並主持播音。
(三)指導過播音員、主持人的專業工作或學習。
第八條 業績、成果要求
取得一級播音員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中國廣播電視播音與主持作品獎評選中獲獎1項以上。
(二)在省廣播電視播音與主持作品獎或全國優秀播音與主持作品評選中,獲一等獎1項以上。
(三)在省廣播電視播音與主持作品獎或全國優秀播音與主持作品評選中,獲二等獎2項以上。
第九條 論文、著作要求
取得一級播音員資格后,發表、出版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論文、著作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省級以上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
(二)在省級以上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和在省級以上播音主持專業學術會議上宣讀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
(三)正式出版播音主持或相關專業的學術著作1部(主要作者或主編、副主編,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
第十條 外語要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以上。
(二)參加全國或全省統一組織的職稱外語考試,其應用水平符合實際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國,出國前通過國家出國人員外語水平考試,並在國外學習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職稱)部門的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 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計算機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以上。
(二)參加全國或全省統一組織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核),其應用能力符合實際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廳組織的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
(四)參加全國計算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合格。
參考資料:廣播電視播音專業主任播音員資格條件(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