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冬瑾,女,1970年生,廣東省普寧市人,碩士,主管藥師,曾任廣東康美葯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2001年,許冬瑾擔任康美葯業副董事長、副總經理等職。2002年,許冬瑾任車間主任以來,帶領員工以打造“康美現代中藥”品牌為目標,堅持高標準建設中藥飲片生產基地。2003年,她帶領車間員工加班加點生產抗“非典”藥品。建成了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和廣東省中藥炮製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推動傳統中醫藥產業走向現代化。 2020年5月15日辭去康美葯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等職務。2017年12月28日,入選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人推薦名單。
2001年,許冬瑾擔任康美葯業副
董事長、副總經理等職。
許冬瑾出席活動
2020年7月,上交所向康美葯業許冬瑾等多名高管給予紀律處分,因財務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虛增營業收入、
利息收入及營業
許冬瑾發表講話
利潤,公開認定許冬瑾等高管終身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
2021年3月26日,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正式公開接受上市公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包括許冬瑾的50名投資者委託,深陷財務造假的康美葯業(即ST康美)首當其衝,可能面臨大批投資者的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