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民政局
哈密市民政局
哈密市民政局是哈密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哈密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協調、指導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研究擬訂哈密退役士兵(含士官)、複員幹部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以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哈密複員退伍軍人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指導哈密接收安置工作和退役士兵(含士官)的培訓、就業工作。指導哈密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機構和軍供站建設與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伍士官(志願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擔哈密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四)承擔哈密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依法對哈密社會團體和地區內跨縣(區)社會團體、哈密市各部門審查批准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哈密內所設機構進行登記管理、年檢和執法監察;
(五)擬訂哈密救災減災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救災減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災情核查、統計上報和統一發布。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承擔哈密減災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七)貫徹執行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哈密行政區域和鄉(鎮)級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初審報批工作。負責縣(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調處縣(區)行政區域界線爭議。負責哈密地名管理工作;
(八)擬訂哈密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福利彩票發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擬訂社會福利企業認定標準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哈密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一)承辦市委、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哈密市民政局局長:邢燕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