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教體局
西平縣教體局
"(三)擬定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總體規劃;指導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全縣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擬訂激勵自主創新的地方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二)牽頭擬訂全縣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確定全縣科技發展的戰略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負責《西平縣中長期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三)擬定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總體規劃;指導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優化科研機構布局。
(四)組織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管理科技投入,並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議,優化科技資源配置。
(五)制定推動全縣應用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技術研究及產業發展關鍵和共性技術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組織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全縣科技計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六)負責全縣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政策,促進和推動全縣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和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牽頭擬訂促進高新技術出口的相關政策、措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示範應用。
(八)負責全縣科技基礎能力建設。提出全縣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建議;負責實施全縣科技基礎條件平台、科技服務平台和企業技術創新科技支撐平台建設工作;負責科技創新基地的規劃布局、指導和監督。
(九)負責全縣科技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全縣創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型科技團隊建設;組織科技管理幹部培訓。
(十)制定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計劃;負責全縣對外及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組織實施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計劃;受縣政府委託,負責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培訓等管理工作。
(十一)歸口管理全縣軟科學研究和科技成果、科技保密和技術出口的審查、科技檔案、科技新聞發布、技術市場等工作;制定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指導全縣科普工作;負責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監督指導;統籌規劃、指導全縣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
(十二)制定全縣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決農村和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
(十三)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知識產權和防震減災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國防科技動員、科技信息工作。
(十五)統一管理和指導全縣食用菌生產工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