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波陀那
阿波陀那
在佛教中,‘阿波陀那’為通俗而流行極廣的部類。對於北方佛教的開展,有著深遠廣大的影響。源遠流長,所以情形極為複雜。譯為‘譬喻’的原語,有三︰(1)Apada^na,Avada^na,音譯為阿波陀那、阿婆陀那等;義譯為譬喻、證喻、本起等。巴梨《小部》的〈譬喻〉(Apada^na)與此相合。(2)Aupamya,《法華經》九分教中的‘譬喻’,是使用此語的。Aupamya,是一般的譬喻,為《阿含經》以來所常用。如蘆束喻、火宅喻、化城喻,都是這類的譬喻。(3)Dr!s!t!a^nta,也譯為譬喻,是因明中譬喻支的喻;譬喻師(Dars!t!ntika)由此語得名。然分教中的‘譬喻’──‘阿波陀那’,一向是以Apada^na,Avada^na為主的。‘譬喻’是什麼?‘譬喻’的本義是什麼,近代學者,或研究字義,或從現存的‘譬喻’部類而分別其性質,而提出種種有意義的解說。我以為︰‘譬喻’的廣大流行,性質複雜,是三類‘譬喻’的結合,應用於通俗教化的結果。(中略)‘阿波陀那’──經師的本義,應為偉大的,光輝的事迹。律師所傳的‘阿波陀那’,從事迹而說忝惡的業緣;善惡業緣,為(過去)事迹的一部分,總名‘阿波陀那’。從‘律藏’所傳,《小部》所傳,《大智度論》所引述,‘阿波陀那’只是現事與宿因。在佛教的通俗弘化時,引‘阿波陀那’為事證,於是與比況(Aupmaya)相近,相合。
目錄
(梵Avada^na,巴Apadana)
原始經典之一種體裁。在十二部經中,位列第七。譯為譬喻,或出曜。指經典中以通行於世間的淺顯譬喻、寓言,詮顯深遠甚妙教理的部分。《大智度論》卷三十三雲(大正25·307b)︰‘與世間相似,柔軟淺語,如中阿含中長阿波陀那經,長阿含中大阿波陀那。’
別譯《阿含經》中,有《阿育王譬喻經》、《雜譬喻經》等屬於阿波陀那的經典。而現存的梵典中,也有《As/okavada^na》、《Di-vya^vada^na》、《Avada^nas/ataka》等譬喻類的經典。
◎附︰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第五節(摘錄)
‘阿波陀那’,一般都譯為‘譬喻’,是‘十二分教’的一分;被推為分教的一分,應該是遲於‘九分教’的。但立‘九分教’的部派,如銅鍱部(Tamra-s/a^tiya^h!)的《小部》中,有〈阿波陀那〉;大眾部(Maha^sa^m%ghi-ka^h!)所傳的《雜藏》中,也有‘本行’。這可見立‘九分教’,或立‘十二分教’,雖部派間有所不同,而各派的聖典,有稱為‘阿波陀那’的部類,卻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