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賦
漢語詞語
貢賦,為中國古代的稅收方式,是土貢與軍賦的合稱。中國歷代王朝規定臣民和藩屬向君主進獻的珍貴土特產品稱作貢;賦原為軍賦,即臣民向君主繳納的軍車、軍馬等軍用物品,君主再給與回賞。隨著朝代變遷,賦的概念遂從軍賦擴大到來自農田,甚至關市、山林川澤的所有課徵物,貢賦逐漸演變成為稅收的別稱,實為中國古代轉移支付的稅收方式。
中國早在公元前21世紀以後的夏朝就已有土貢。據《禹貢》記載,當時根據貢土所宜的原則,將九州的土貢劃分為三等九級,分別規定其應納物品,如:揚州貢金二品;兗州貢漆、絲;青州貢鹽、浠、海物等等,並區分為常貢與臨時貢納。土貢的進獻者,在商朝從臣屬擴大到周圍的部落藩屬和歸順的蠻、夷、戎、狄等附屬國;在周朝還包括平民在內。周朝對諸侯臣屬繳納的邦國之貢,又進一步細分為九種,包括祀貢、嬪貢、器貢、幣貢、材貢、貨貢、服貢、斿貢和物貢,稱為九貢。
關於軍賦,據《漢書》載,商朝和周朝都是“因井田而制軍賦”,即實行田制與兵制相結合的辦法。如規定16井為一丘,1丘之地出戎馬1匹、牛3頭;4丘為1甸,1甸出戎馬4匹、兵車1乘、牛12頭、甲士3人、卒72人,干戈武器自備。從公元前3世紀的秦漢及以後歷代,凡以農田生產物為課徵對象的,都統稱為田賦。此後,貢與賦也已不再有嚴格意義上的劃分,而被視為稅收的異稱。
《遼史·食貨志下》:“鐵離、靺鞨、於厥 等部以蛤珠、青鼠、貂鼠、膠魚之皮……來易於 遼 者,道路襁屬。”元 張翥 《予京居廿稔始置靈椿坊》詩:“青鼠毛衣可禦寒,禿衿空袖放身寬。”“胎質略呈青鼠色,而且厚重。以貂鼠、青鼠為貢賦。內貂鼠、青鼠為賦。”女真輸出的物品,是每年向元朝繳納的糧食、布匹、青鼠皮等皮貨、海東青、珍珠。上述物品數量是很多的。例如布匹,1243年(癸卯年),僅合懶(蘭)、恤品兩路就交布3000匹。50000016_683_1①又如青鼠皮,1269年(至元六年)因災荒詔減水達達戶“青鼠二”,按這次減秋賦一半計算,每戶年至少交4張青鼠皮。
至順年間(1330—1333)水達達路錢糧戶共20906戶,則一年所交青鼠皮就達數萬張。②至於為供蒙古貴族玩樂的名鷹海東青每年輸出的數量也一定不少,因為吾者野人及水達達人因不堪“捕海東青煩擾”,於1346年(至正六年)起兵反抗③。女真所繳納的上述物品,根據1276年(至元十三年)規定:“以水達達分地歲輸皮革,自今併入上都”④。上都在今內蒙古正藍旗東北閃電河北岸蒙古人集中居住區。可見女真人輸出的土特產品,不僅滿足了蒙古貴族的奢侈享樂,也豐富了蒙古軍士及一般牧民的生活需要。女真與蒙古的關係還有另一面,即對女真人的民族壓迫和經濟掠奪,迫使多次起兵反抗。元世祖時,“女直”與水達達趁乃顏叛亂之機,與乃顏“連結”,⑤反抗蒙古貴族的統治。元末,有居於遼東的女真人鎖火奴興兵起義,宣稱為“大金子孫”,⑥雖都被蒙古貴族鎮丅壓下去,但衝擊了元王朝的統治,加速了元朝的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