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年縣科技局
萬年縣科技局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學技術發展和知識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會同縣有關部門組織編製科技和知識產權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七)負責管理、安排和監督使用科技、知識產權經費;會同有關部門對科技、知識產權項目績效評價。 (九)負責科技、知識產權和防震減災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等工作;協調製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指導科技信息網路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學技術發展和知識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會同縣有關部門組織編製科技和知識產權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縣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全縣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優先領域;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縣科技創新能力。
(三)組織、推動科技開發和創新工作,負責“星火”、“火炬”、“863”計劃、創新基金、科技攻關、科技成果重點推廣、重點新產品、軟科學與基礎應用研究等科技開發計劃的制定和實施;組織開展國家、省、市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農業創新中心、產業共性技術平台、專業鎮創新平台的指導建設工作。
(四)加強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做好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民營科技企業的培育和組織申報工作;指導各類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
(六)歸口管理科技成果評價、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促進現代科技服務業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立。
(七)負責管理、安排和監督使用科技、知識產權經費;會同有關部門對科技、知識產權項目績效評價。
(八)負責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工作,牽頭擬訂並協調實施區域知識產權發展戰略規劃;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指導專利中介機構、企業專利工作;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實施;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
(九)負責科技、知識產權和防震減災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等工作;協調製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指導科技信息網路工作。
(十)貫徹執行防震減災方針,做好地震群測和震情監測預報,開展防震抗災的科普宣傳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縣直各部門和各鎮(街道、區)的科技、知識產權和防震減災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市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及地震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製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劃、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劃、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劃、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劃、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劃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劃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知識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知識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知識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製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劃;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劃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劃的呈報、下達、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鑒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