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氣象局
烏蘭察布市氣象局
烏蘭察布市氣象局(Ulanqab Meteorological Bureau)位於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集寧區新華大街,始建於1958年09月。
現轄辦公室、業務管理科、人事監察科、計劃財務科4個職能科室;下設有氣象台、機關事務中心、生態與農業氣象評估中心、人工影響天氣中心、氣象科技服務中心、大氣探測信息中心和雷電預警防護中心、氣象行政執法大隊8個直屬事業單位。所轄10個旗縣(市)氣象局,其中國家一級站9個(含氣象台),二級站2個。一般站8個。主要承擔烏蘭察布市氣象探測、天氣預報、氣候預測及分析評估、特種氣象服務(如軍隊演習神舟飛船保障、重大工程及社會活動)、人工影響天氣、防雷檢測、生態環境監測、氣象行政執法等任務。
全市氣象部門職工總數451人,在崗人員241人,離退休人員210人,其中市局在職人員119人,離退休人員93人。在崗人員中大、中專以上佔90%,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佔48%。
(一)、制定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二)、按照職責許可權審批氣象台站調整計劃;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分發;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涉外氣象活動。
(三)、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做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登記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四)、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五)、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應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六)、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七)、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劃財務、機構編製、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市人民政府對市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烏蘭察布市氣象局現轄4個職能科室,8個事業單位,10個旗縣市氣象局站,其中國家基本站2個,一般站8個。市局除完成基本業務外,並負責全市氣象業務、人事、計劃財務、行政管理等任務。
辦公室
承擔烏蘭察布市局內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工作和會議安排草擬文件等工作;負責氣象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貫徹落實,承擔氣象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法律諮詢等工作。
辦公室主任:陳錦平 副主任:王京平
人事監察科
承擔本市黨組管理幹部的考核、任免、機構編製、勞動工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錄用調配、幹部檔案、專業技術人員評聘、職工教育、監察審計、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科長:付旭寧 副科長:連邵文
計劃財務科
副科長:郝東霞
業務管理科
負責本市氣象預測預報、服務、監測、網路等的業務管理;負責業務的技術規範、規定、技術標準、工作流程、質量評價和工作制度的貫徹落實、檢查等。編製5名。
科長:朱蒙川 副科長:王樹和
氣象台
承擔全市 0 - 10 天氣象及相關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及常規氣象要素預報等公眾預報和指導預報產品的統一製作和分發;承擔延伸期氣象災害過程預報業務;承擔天氣預報技術方法的科研與開發;承擔為市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提供決策氣象服務;承擔海河流域氣象預報服務工作;承擔全市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條件預報警報產品加工製作與分發;承擔全市氣象及相關災害情報收集、匯總、上報、評估工作;承擔公眾氣象服務、專業氣 象服務、氣象科技服務所需預報預警產品的加工製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台長:趙存富
氣象探測信息中心
承擔市局內部網路系統和對外通信網路系統的建設工作,並負責其日常運行、管理、技術保障和科研開發;承擔區縣氣象局通訊網路系統的技術保障與指導;承擔全市氣象信息網路系統的業務監控;承擔氣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設;承擔全市各類氣象數據資源的存儲和檢索;承擔市級高性能計算機業務運行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氣象檔案信息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承擔全市氣象觀測資料報表審核、查詢、整編和上報;承擔特種觀 測資料審核及紙質檔案收集、整理與管理工作;承擔氣象檔案館的管理工作。
主任:閆錦城
雷電預警防護
承擔防雷檢測與雷電防護技術服務和業務技術指導,配合雷電監測、預警業務單位開展相關服務;承擔市區的防雷裝置年度安全檢測;承擔市區新建建(構)築物的驗收檢測;承擔防雷裝置設計圖紙技術檢查工作;承擔雷電災害調查評估、技術服務工作;承擔全市重大防雷裝置建設的技術諮詢與風險評估;做好防雷減 災科普知識的宣傳普及;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主任:孟善良
人工影響天氣中心
承擔全市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管理、規劃、計劃、技術指導和組織實施;承擔組織、指揮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承擔全市人工影響天氣 裝備和彈藥的統一購置、管理;承擔作業效益評估分析。
站長:巴特爾
氣象科技服務中心
承擔氣象信息資源的運營;承擔專業氣象服務、氣象影視製作和氣象信息手機簡訊和聲訊服務業務;承擔全市農業、水利、林業、交通、能源、國土資源、安全生產、監督衛生等部門專業用戶氣象信息市場的各種專業氣象服務;承擔進行氣象科技服務的市場化組織運行和管理;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科長:胡林
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承擔市局大院的物業管理;承擔市局基礎設施建設和房屋維護、修繕工作;承擔政府採購工作;承擔全局計劃生育和職工醫療保健工作;承擔財務結核算中心的管理;承擔人事、計財等相關服務性工作;承擔機關車輛管理;承擔代表市局與所在區、街道等有關部門處理相關事務;承擔全局通信電話維護管理;承辦 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主任:常永旺 副主任:渠韶東
氣象行政執法大隊
管轄、受理烏蘭察布市區域內發生的影響氣象探測環境;無證或未申請施放氣球;擅自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拒絕防雷裝置審核、驗收、檢測;非法安裝防雷裝置;非法刊播氣象預報;非法使用氣象資料;非法設立涉外氣象站點等方面8類違法案件,81種違法行為。包括其它部門移送的相關案件和群眾舉報案件。
大隊長:薛瑞平
旗縣級氣象局(站)
制定本級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貫徹實施有關氣象法規,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依法保護氣象觀測環境;承擔本行政區內氣象觀測任務;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災害性天氣監測、臨近預警及天氣聯防,為本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決策服務;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及服務;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農業氣象服務工作,有關區縣負責農業氣象和生態監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應用上級業務指導產品,製作專業氣象服務產品,為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提供服務,同時積極開展專業氣象服務和科技服務;負責本地氣象裝備的管理、維護、維修、運行監控和數據質量控制;負責本行政區域區域網路的維護和管理;負責本行政區域探測資料、災情信息等的上傳和日常監控管理;開展農業氣象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和服務;承擔市局職能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劉見文:烏蘭察布市氣象局局長、黨組書記、中共黨員、工程師。
李純彥:烏蘭察布市氣象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中共黨員、高級工程師。
戴 民:烏蘭察布市氣象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中共黨員、高級工程師。
游曉勇:烏蘭察布市氣象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中共黨員、工程師。
烏蘭察布市的氣候屬於中溫帶乾旱和半乾旱大陸性季風氣候,部分地區兼有高原氣候,山地氣候若干特點,具有植被稀疏、氣候乾燥、降水量少,冬季寒冷,夏季短促溫熱,降水集中、多風沙的特點,年平均氣 溫4.3℃,年平均降水量363.6mm,最高氣溫33.6℃,最低氣溫-32.9℃。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集寧區新華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