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蘭盈

劉蘭盈

劉蘭盈,1931年8月生,歷任村支部書記、清水鄉委員會書記、清水公社委員會書記、冠縣委員會副書記兼清水公社委員會書記、聊城地區林業局局長兼黨組書記、冠縣革委副主任、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個人經歷


劉蘭盈,1931年8月生, 1945年4月參加工作,1948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村支部書記、清水鄉委員會書記、清水公社委員會書記、冠縣委員會副書記兼清水公社委員會書記、聊城地區林業局局長兼黨組書記、冠縣革委副主任、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回本村任黨支部書記。自60年代起,他帶領全村群眾努力發展生產,把333.33公頃沙荒改造成為果園和糧田。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他領導在村內建起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建立起“農業生產服務大院”和“一社兩站”的服務體系,全村實現了“五統一”。還大上村辦企業,先後建起麵粉廠、紙箱廠、養雞廠等企業19個,發展第三產業70個,工業產值連續6年實現1000萬元。1994年,全村工農業總收入1538萬元,人均純收入5500元,公共積累2500萬元。所在村被山東省人民政府授予“先進集體”、“省級文明村”稱號。本人多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兩次被評為山東省勞動模範。1990年5月,被授予“全國農業勞動模範”稱號。系山東省第四次黨代會代表、第六屆全國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