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再生
細胞再生
再生(regeneration)是指為修復缺損而發生的同種細胞的增生。說明:①再生是一種細胞的增生;②這種增生本質上是為了修復缺損,而不是為了吸收壞死物質或消除致炎因子(如局部增生的巨噬細胞等);③再生的細胞應是與缺損的實質細胞完全相同,再生分生理性再生和病理性再生。
在生理情況下,有些細胞和組織不斷老化、凋亡,由新生的同種細胞和組織不斷補充,始終保持著原有的結構和功能,維持組織、器官的完整和穩定,稱生理性再生。如表皮的復層扁平細胞不斷地角化脫落,通過基底細胞不斷增生、分化,予以補充;月經期子宮內膜脫落後,又有新生的內膜再生;消化道粘膜上皮細胞每1~2天再生更新一次等。
在病理狀態下,細胞和組織壞死或缺損后,如果損傷程度較輕,損傷的細胞又有較強的再生能力,則可由損傷周圍的同種細胞增生、分化,完全恢復原有的結構與功能,稱為病理性再生。如表皮的Ⅱ度燙傷常出現水泡,基底細胞以上各層細胞壞死,此時基底細胞增生、分化,完全恢復表皮的原有結構與功能。在病理情況下,不能進行再生修復的組織,可經肉芽組織、瘢痕進行修復。
按再生能力的強弱,可將人體細胞分為三類:
細胞再生
穩定性細胞(stable cell)這類細胞有較強的潛在再生能力。在生理情況下是處在細胞周期的靜止期(G0),不增殖。但是當受到損傷或刺激時,即進入合成前期(G1),開始分裂增生,參與再生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