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證券
新中國誕生后的第一家證券公司
北方證券創始於1987年,是新中國誕生后的第一家證券公司。北方證券嚴重違規經營,存在巨大金融風險,為維護證券市場及金融秩序穩定,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證券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委託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5月27日收市后託管北方證券經紀業務及所屬證券營業部。託管期間,證券經紀及相關業務正常進行。
目錄
歷史資料表明,北方證券最早名為北方票據公司,當時為中國工商銀行瀋陽市分行屬下公司,始創於1987年4月,是新中國誕生后的第一家證券公司。1999年,該公司與其控股股東工行瀋陽分行實行了脫鉤,並按證監會要求和《公司法》規定,進行了以增資擴股為核心的轉制重組工作,后更名為瀋陽北方證券。2000年12月,公司再次增資擴股,註冊資本增至3.6億元,並正式更名為北方證券。2002年經證監會核准,公司增資擴股至10億元。2002年春季,北方證券遷址上海市浦東陸家嘴,現有20餘家證券營業部。
證監會稱,2005年4月4日,證監會向各證券公司下發了《關於推動證券公司自查整改、合規經營和創新發展的通知》,再次重申杜絕新增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嚴禁從事違規資產管理業務。結果,證監會在監管過程中發現,北方證券近期存在新增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等嚴重違規問題,為嚴肅市場紀律,對北方證券採取了行政處置措施。
為落實責任追究,打擊犯罪,證監會已對北方證券涉嫌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違規開展委託理財以及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立案稽查,並將根據稽查結果,依法對北方證券進行行政處罰,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涉嫌犯罪的人員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後對發生繼續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等嚴重違規問題的證券公司,一經查實,將堅決予以處置,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北方證券現今已被東方證券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