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永平

肖永平

肖永平,男,漢族,湖北麻城人,1966年2月28日出生,武漢大學教授。曾獲湖北省首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霍英東基金會高校青年教師獎,“中國法治之路”青年法律論文優秀獎,首屆珞珈青年赤子獎等11項獎勵,著有《中國衝突法立法問題研究》、《中國仲裁法教程》和《衝突法專論》等12部著作,在《中國社會科學》、《美國比較法雜誌》等國際國內刊物上發表論文70餘篇。

個人簡介


肖永平
肖永平
現任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珞珈特聘教授。
本科 1984,9-1988,7 在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
博士 1988,9-1993,7 在武漢大學法學院國際私法專業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1993,7――1995,4 任武漢大學法學院國際法系講師
1995,4――1997,9 任武漢大學法學院國際法系副教授和副系主任1997,9――1998,7 任武漢大學法學院國際法系教授和副系主任1998,7――1999,7 在哈佛大學作高級訪問學者
1998,7――現在,任武漢大學國際私法博士生導師
2000,4----5,在德國漢堡外國私法與國際私法研究所從事合作研究
1999,11--現在,任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執行所長
2007,9--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

教育背景


1988年7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
1988年9月至1993年7月,就讀於武漢大學法學院國際私法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

人物業績


1984年,當肖永平踏入西南政法學院的門檻時,這位18歲的麻城少年正做著“律師夢”,電影中的大律師博學善辯,匡扶正義,讓他神往。而今天,33歲的肖永平己成為武漢大學一名法學教授,是青年法學家中的佼佼者。
憑著對法律的濃厚興趣,他刻苦攻讀,本科期間曾連續三年成績居全校第一,並考入武大讀研,爾後又提前攻博。武大法學院濃厚的學術氛圍和雄厚的師資力量使肖永平改變初衷,決心致力於法學研究。在一代法學宗師韓德培教授的指導下,他以一種“衣帶漸寬終不悔”的精神傾注於國際私法的探索。自留校以來,他先後主持或參加了“市場經濟與中國國際私法立法的完善等三項全國性重點課題的研究。1996年,其專著《中國衝突法立法問題研究》出版后引起學術界的廣泛關注。該書通過對各國衝突法立法體制及其基本運作方式的比較研究,剖析了我國衝突法立法現狀,提出了一系列極有價值的立法建議。尤為可貴的是,他率先引入實證主義的分析方法,在我國理論界第一次論證了國際私法法典化問題,從而在諸多學術領域實現了突破。此外,他先後出版學術著作12部,其中個人獨撰3部,並在《中國社會科學》、《美國比較法雜誌》等國內外權威、核心期刊發表論文71篇。1997年,31歲的肖永平破格晉陞為教授,成為中國最年輕的法學教授。次年又被增列為博士生導師,是法學界最年輕的博導。1998年肖永平又訪學哈佛,並以其紮實的學術功底贏得了美國法學界人士的尊重,他們邀請這位來自中國大陸最年輕的法學家赴紐約、華盛頓等各地作學術報告。肖永平也利用這一難得的機遇與美國法學界廣泛交流,拓寬學術視野,並在美國權威法學期刊《美國比較法雜誌》上發表了《大陸與香港的法律衝突與協調模式的選擇》一文。
作為中國法學新生代的代表人物之一,肖永平逐漸形成了鮮明的學術風格:在反思中求創新,在創新中求突破,開放、多向和動態地思考問題。他主張,新一代學者要實現發展與重構國際私法學,須在人文積澱與研究方法上不斷開拓,并力求掌握現代科技知識。他說,獨特的國情為每一個有強烈民族和社會責任感的法學家提供了肥沃的研究土壤,建立有中國特色的國際私法學體系是我們義不容辭的任務。
“理論是灰色的,實踐之樹常青”,肖永平認為,脫離司法實踐而局限在“象牙塔”里做文章,無法迎接21世紀的挑戰。1998年2月,江蘇南通某國有進出口公司與俄國商人發生經濟糾紛,後來,英國銀行在英國倫敦對中國某銀行提起訴訟。肖永平毅然伸出援助之手,為當事人在英國法院提供了令人信服的專家證言,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千萬餘元。
肖永平入選“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
2011年1月 25日,10位青年法律法學工作者在京獲頒“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榮譽稱號。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肖永平教授榜上有名。
該評選活動由中國法學會主辦,是我國法學界的一項重要活動,自1995年啟動以來,今年已是第六屆。按要求,參選對象必須是年齡在45歲以下的法學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擁有具備原創意義或學術前沿水平的法學研究成果,在理論創新與實踐的結合上取得顯著成績。
肖永平教授出生於1966年,在衝突法與法理學、比較國際私法、中國衝突法立法等方面有開創性的研究,代表作有論文《最密切聯繫原則在中國衝突法中的應用》和著作《法理學視野下的衝突法》等。

論文質疑事件


“打假鬥士”方舟子再次在微博上曝猛料,直指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肖永平抄襲論文,該微博一出后立刻引發了廣大網友的關注,該微博原文:“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肖永平抄襲美國西蒙尼德斯發表的英文論文《20世紀末的國際私法進步還是退步?》,將他摘譯成中文,隱去原作者名字,改叫《法律選擇理論若干問題回顧》,在《法學研究》2001年第3期發表。西蒙尼德斯論文後來被別人翻譯為中文在《民商法論叢》2002年第3號發表,於是肖永平尷尬了。”

研究領域


國際衝突法,國際貿易法,國際商事仲裁

社會兼職


1、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常務副會長
2、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
3、 《中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年刊》執行編委
4、湖北省法學會 副會長
5、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6、中國國際商會武漢商會調解員
7、武昌區人民法院陪審員

代表性論文


1、The Conflict of Laws between Chinese mainland and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The Choice of Coordination Models,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Volume 4 (2002);
2、Ordre Public in China’s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Volume 53(2005);
3、《中國國際私法領域內重要理論問題綜述》,《中國社會科學》1990年第2期;
4、《最密切聯繫原則在中國衝突法中的應用》,《中國社會科學》1992年第3期;
5、《內國、涉外仲裁監督機制之我見》,《中國社會科學》1998年第3期;
6、《國際私法在網際網路環境下面臨的挑戰》,《中國社會科學》2001年第1期。

代表性著作


1、《法理學視野下的衝突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2、《國際私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及2007年第二版。
3、《肖永平論衝突法》,武漢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榮譽獎項


1.1995年6月 獲湖北省首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2.2000年6月 獲教育部首屆“優秀青年教師獎”
3.2001年6月 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4.2001年12月 獲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5.2003年2月 獲司法部法學教材與法學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
6.2006年9月 獲第二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一等獎
7.2006年10月 獲第四屆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三等獎
8.2006年12月 獲第一屆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三等獎
9.2007年12月 獲第一屆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成果獎三等獎
10.2008年11月 獲寶鋼教育基金優秀教師獎
11.2009年5月 獲第六屆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12.2009年4月 入選第二批“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13.2009年8月 獲第三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獎一等獎(科研成果類)
14.2009年9月 獲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排名第二)
15.2009年10月 獲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三等獎
16.2010年3月 入選國家級百千萬人才工程
17.進入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表彰推薦人選。

其他


方舟子曝武大法學院院長肖永平抄襲論文
昨天,記者輾轉聯繫上肖永平教授。肖永平說,其論文是在20多個文獻的基礎上完成的,論文抄襲與否有待同行專家評析。關於論文研究的內容,肖永平承認與西蒙尼德斯那篇論文主要探討的內容是一樣的。記者問其論文與西蒙尼德斯究竟有何區別,肖稱“現在沒辦法跟你說那麼清楚”。
對於方舟子打假一事,肖永平稱“現在沒有看法”,還沒有決定是否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