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目
綱目
指概要或細則。綱,概要總則;目,細則。常用作著作的名稱、生物分類法。
1. 大綱和細目。
漢 徐幹 《中論·民數》:“是以先王制六鄉六遂之法,所以維持其民而為之綱目也。”《南史·文學傳·鍾嶸》:“時 齊明帝 躬親細務,綱目亦密。”宋 司馬光 《乞令校定<資治通鑒>所寫稽古錄札子》:“顧以年祀悠遠,載籍浩博,非一日二日所能徧閱而周知:所宜提其綱目,撮其精英,然後可以見治亂存亡之大略也。”明 汪道昆 《洛水悲》:“部中更有一段新詞,名《洛神記》,小子略陳綱目,大家齊按宮商。”
3. 猶法網;法度。
南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言語》:“劉公幹 以失敬罹罪,文帝 問曰:‘卿何以不謹於文憲?’ 楨 答曰:‘臣誠庸短,亦由陛下綱目不疏。’”唐 張九齡 《貶韓朝宗洪州刺史制》:“賞罰不正,枉直失措,陷於比周,隳我綱目。”
科學生物分類中也有“綱”和“目”。卡爾· 林耐(Karl Linnaeus,1707~1778)是瑞典的分類學家和博物學家。林耐的生物分類方法和分類原則,對生物學的發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奠定了科學生物分類的基礎。現在對生物分類有了統一的規定,即用7個等級將生物逐級分類。這7個等級由高到低分別是:界、門、綱、目、科、屬、種。一個“界”含有多個“門”,一個“門”中含有多個“綱”,以此類推,分類的最小單位是種。每種生物在分類系統中都有自己固定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