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索瓦·佩魯
弗朗索瓦·佩魯
弗朗索瓦·佩魯(1903.12.19 – 1987.06.02),法國人,經濟學家,教授。
弗朗索瓦·佩魯(François Perroux 1903.12.19 – 1987.06.02) 法國經濟學家,教授。生於1903年12月19日。曾任教於法國里昂大學、巴黎大學。1982年佩魯提出“新發展觀”,認為社會要維持可持續發展。1987年6月2日佩魯在法國巴黎去世,享年84歲。
佩魯是法國學派學的領軍人物,《新發展觀》一書是他受聯合國教科文的委託而作,旨在以往發展觀的利弊並提出有效指引未來發展的新型發展。
1955年,佩魯提出“發展極”理論。這一理論認為,經濟發展在時間和空間上都不是均衡分佈的。在一個國家的經濟空間中,經濟發展應 當以非總量的方法來安排發展計劃,經濟增長不是在不同的部門、行業或地區按相同的速度平衡增長,相反,是在不同的部門、行業或 地區按不同速度增長。一些 主導部門和具有創新能力的行業集中於一些地區,以較快的速度優先得到發展,形成“發展極”,再通過其吸引力和擴散力不斷增大自身規模並對所在部門和地區產生支配作用,從而不僅使所在部門和地區迅速發展,也可以帶動其他部門和地區的發展。
佩魯認為,“發展極”的支配作用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技術的創新和擴散,二是資本的集中與輸出,三是產生規模經濟效益,四是形成“凝聚經濟效果”。通過上述作用可以使具有“發展極”的地區得到優先發展,並進而帶動相鄰地區的共同發展。當然,並不是每個部門、行業或地區都可 以成為“發展極”,要 建立“發展極”,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必須存在有創新能力的企業和企業家群體:二是必須具有規模經濟效益;三是需要適當的周圍環境,如一定的資金、技術、人力、機器設備等硬體環境和熟練的勞動力、良好 的投資政策等軟環境。“發展極”理論的政策含義是比較明確的,即經濟落後的國家或地區要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的經濟發展,必須建立“發展極”,通過“發展極”帶動相鄰地區的共同發展。而建立“發展極”有兩條途徑:一是由市場機制自發調節 自動產生“發展極”,另一種則是由政府通過計劃經濟和重點投資主動建成“發展極”。
佩魯首先提出了一個完全不同於地理空間的經濟空間。他主張經濟空間是以抽象的數字空間為基礎,經濟單位不是存在於地理上的某一區位,而是存在於產業間的數學關係中,表現為存在於經濟元素之間的經濟關係。其次,佩魯認為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是技術進步與創新。創新集中於那些規模較大、增長速度較快、與其他部門的相互關聯效應較強的產業中,具有這些特徵的產業佩魯稱之為推進型產業。推進型產業與被推進型產業通過經濟聯繫建立起非競爭性聯合體,通過後向、前向連鎖效應帶動區域的發展,最終實現區域發展的均衡。這種推進型產業就起著增長極的作用,它對其他產業(或地區)具有推進作用。第三,增長極理論的核心是推進型企業對被推進型企業的支配效應。支配,是指一個企業和城市、地區、國家在所處環境中的地位和作用。
法國的另一位經濟學家布代維爾認為,經濟空間是經濟變數在地理空間之中或之上的運用,增長極在擁有推進型產業的複合體城鎮中出現。因此,他定義:增長極是指在城市配置不斷擴大的工業綜合體,並在影響範圍內引導經濟活動的進一步發展。布代維爾主張,通過“最有效地規劃配置增長極並通過其推進工業的機制”,來促進區域經濟的發展。美國經濟學家蓋爾在研究了各種增長極觀點后,指出影響發展的空間再組織過程是擴散—迴流過程,如果擴散-迴流過程導致的空間影響為絕對發展水平的正增長,即是擴散效應,否則是迴流效應。
經濟增長極理論是20世紀40年代末50年代西方經濟學家關於一國經濟平衡增長抑或不平衡增長大論戰的產物。
增長極理論最初由法國經濟學家佩魯(francois perroux)提出,許多區域經濟學者將這種理論引入地理空間,用它來解釋和預測區域經濟的結構和布局。後來法國經濟學家布代維爾(j.b.boudeville)將增長極理論引入到區域經濟理論中,之後美國經濟學家弗里德曼(john. frishman)、瑞典經濟學家繆爾達爾(gunnar myrdal)、美國經濟學家赫希曼(a.o.hischman)分別在不同程度上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這一理論,使區域增長極理論的發展成為了區域開發工作中的流行觀點。
增長極概念最初是由法國經濟學家弗郎索瓦·佩魯(Francois Perroux)提出來的,他認為,如果把發生支配效應的經濟空間看作力場,那麼位於這個力場中推進性單元就可以描述為增長極。增長極是圍繞推進性的主導工業部門而組織的有活力的高度聯合的一組產業,它不僅能迅速增長,而且能通過乘數效應推動其他部門的增長。因此,增長並非出現在所有地方,而是以不同強度首先出現在一些增長點或增長極上,這些增長點或增長極通過不同的渠道向外擴散,對整個經濟產生不同的最終影響。他借喻了磁場內部運動在磁極最強這一規律,稱經濟發展的這種區域極化為增長極。
“一個單位對另一個單位施加的不可逆轉或部分不可逆轉的影響”,就是“支配效應”。在現實的經濟發展中,經濟單位之間由於相互間的不均影響而產生一種不對稱關係,一些經濟單位處於支配地位,而另一些經濟單位則處於被支配地位。一般來說,增長極中的推動性單位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支配效應,都能通過與其他經濟單位間的商品供求關係以及生產要素的相互流動對這些經濟單位產生支配影響。這就是我們經常說的拉動作用。
儘管佩魯的增長極理論在區域實踐中存在諸多的不可行性,但其思想卻是可以為區域經濟的發展提供一定的參考。首先,在落後地區培育增長極首先應該打破行政界限的分割。如果只在單一的行政區內考慮增長極的建立一方面勢必形成地方經濟發展的割據狀態,造成資源浪費、地方之間爭奪資源,使資源不能實現最優配置。形成工業項目遍地開花、大而全、小而全的局面。另一方面破壞經濟在空間中的聯繫,也就進一步削弱了市場在經濟活動中的調節作用。用理查(Richarson)的觀點來說就是:“重要的是應該看到,即使在工業並不高度發達的區域中,空間結構也以微弱的形式存在。”可以看出,這裡把佩魯的大的經濟空間發展縮小到一個具體小區域的經濟空間,把增長極更加具體化到一個點上,這個空間也必須一個按經濟活動聯繫所界定的空間,在這個空間中尋找經濟增長極。
其次,在欠發達地區培育增長點可以按照城鎮等級體系來進行規劃。哈里·理查森認為:先進的工業化國家中的增長點無疑會包含有增長性產業,但簡單地說,增長點背後的基本思想是,由人文活動、特別是經濟活動構成的空間中會存在著某種秩序和規律。在每一區域內我們可以找到一個或幾個優勢節點或控制中心,其增長率及其功能會成為區域擴張率的重要決定量。這些節點的影響程度在整個區域中並不相等。當擴散效應和迴流效應取得平衡時,區域增長隨優勢節點的出現而增加。這種空間中的秩序和規律可以看成現實中存在的城鎮等級體系,各種資源要素從核心趨向邊緣區的擴散是通過城鎮體系來完成的。但要注意的是應該避免過多地選擇發展的點,形成重複建設;還要注意新建項目與原有產業之間的聯繫,要能夠形成比較完整的產業鏈;注意增長極的建立要能夠和國家、區域層次上形成系統性,與廣大農村要有較強的聯繫性。
第三,要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加強區域基礎設施的建設。基礎設施是區域經濟發展的根本,具有投資多,效益慢的特點,實現全部私人投資不大可能。而且,基礎設施的完善可以形成規模經濟和集聚經濟,創造良好的區域投資環境。如果基礎設施建設落後於工業,配套設施跟不上,工業的發展就沒有發展的支撐背景,從而阻礙工業的發展。因此,政府應該提高管理能力,發展區域經濟要從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開始。
增長極有自然增長極和人工增長極,發達的地區擁有的是自然增長極,欠發達地區和國家就需要政策制定者的公共投資,對基礎設施進行足夠的投資,創造增長點。如果選擇正確,其擴張率在將來會自我形成,呈現自然增長點的特徵;規劃得好的增長點是一種潛在的自然增長點,而規劃得不好的增長點將會依賴於大量的公共投資而生存。因此,區域增長極的設置要切實考慮區域經濟的要求,制訂符合區情的區域發展政策和區域發展目標。如在西方發達國家中,義大利的區域差距最為顯著。以羅馬以南為分界線,義大利分為南北兩個地區。南北地區較大的經濟發展差距造成南方地區人口大量流向北方地區。為了縮小南北經濟差距,遏制勞動力外流,義大利政府長期對南方地區經濟發展給予巨大支持。建立交通幹線、港口、水電等基礎設施,鼓勵並直接在南方地區投資,發展工業。經過戰後數十年努力,南方經濟有很大發展,但與北方地區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正如赫希曼所說的:“只依賴於公共投資政策來試圖彌補區際間經濟水平差距,一種方法是給落後地區提供像較發達區域一樣好的基礎設施。但是,這並不是產生增長的最有效方法,因為缺乏足夠的企業關係,雖然也需要一些基礎設施投資,但最根本的任務是資助落後地區那些已有的、有積極促進作用的經濟活動。”
綜上所述,用佩魯觀點來看,區域增長極的確定之首在於推進型產業的建立。為了促進增長極的形成,應致力於發展推進型企業和以推進型企業為主導的產業綜合體。推進型企業和產業綜合體通過技術創新活動,促進和帶動區域經濟迅速增長。作為增長極的推進型產業是指出口型產業,它具有國內和國際市場,創新能力強。而創新是產生極化效應的動力,創新活動不僅使單個企業獲得生產效率的提高,而且還通過創新對當地和周邊地區產生重要影響。
從技術方面看,增長極內的技術創新活動使企業產出增長率、投資回報率大大高於落後地區同類企業,從而引起周圍其他企業的學習和效仿;從社會結構方面看,創新使現有的社會價值觀念、行為方式和組織結構更容易朝著變革方向轉變,使之適應創新結果,並成為下一次創新活動的基礎;從社會心理方面看,創新強化了社會群體的進取意識,同時推動了周邊地區勞動力為改變自己進入增長中心的比較劣勢而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