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買提江·哈斯木

新疆三區革命主要領導人之一

新疆三區革命主要領導人之一。新疆伊寧人,維吾爾族。新疆伊犁人。1936年考入莫斯科東方社會主義勞動大學。1942年回國,因宣傳革命被捕入獄。三區革命爆發后,初在報社,后在臨時政府辦公廳工作。1945年10月作為三區臨時政府主要代表赴迪化(今烏魯木齊)與國民黨政府談判,簽定《十一項和平條款》。次年任新疆省聯合政府副主席。聯合政府分裂后返回伊寧,以省政府副主席身份領導三區政府的各項工作,團結進步力量,逐步糾正革命初期在國家統一和民族關係上所犯的錯誤。1948年8月組建新疆保衛和平民主同盟,任主席。翌年應中共中央邀請,假道蘇聯前往北平(今北京)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因飛機失事不幸遇難。著有《191阿合買提江·哈斯木文集》。

人物簡介


阿合買提江·哈斯木
阿合買提江·哈斯木
阿合買提江·哈斯木(1914年4月—1949年8月)男,維吾爾族,新疆伊寧人。1914年4月14日出生。少年時隨舅父到蘇聯謀生,1936年進入莫斯科東方社會主義者勞動大學就讀,受到馬列主義思想教育。1942年6月,從蘇聯回國,在伊寧從事秘密活動。

生平經歷


1943年12月,被國民黨新疆當局逮捕入獄。1944年10月,獲釋出獄從迪化(今烏魯木齊市)回到伊寧,參加攻打伊寧的戰鬥。同年11月,伊寧武裝暴動取得勝利后,先後任報紙編輯、三區臨時政府秘書、軍事科科長等職。在蘇聯的支持和幫助下,進入三區最高領導層,擔任三區臨時政府委員、最高軍事委員會委員等職,並被推為談判代表,同以三區臨時政府主席艾力汗·吐烈為首的反對和談、堅持“獨立”、不願取消“東突厥斯坦共和國”稱號的民族分裂分子進行了堅決鬥爭。
最終不僅掌握了三區同國民黨中央政府進行和談的主導權,而且掌握了三區的最高領導權。為取締“東突厥斯坦共和國”稱號、簽訂“和平條款”、成立新疆省聯合政府作出重大貢獻。
1946年7月1日,新疆省聯合政府成立,出任省聯合政府副主席,為了貫徹落實“和平條款”、維護新疆各族人民的團結做了不懈努力。省聯合政府名存實亡后,從迪化返回伊寧,繼續領導三區的各項工作,為發展三區經濟、文化、教育事業,加強民族軍的建設嘔心瀝血。
阿合買提江·哈斯木
阿合買提江·哈斯木
1948年8月1日,在主持成立“新疆保衛和平民主同盟”(簡稱“新盟”)時,堅決摒棄“東突厥斯坦”這一有分裂祖國含義的名稱,毅然決定採用“新疆”這一名稱,並吸納一名漢族同胞為中央候補委員,在《告全省人民書》中第一次公開提出要建立包括漢族在內的新疆各民族統一戰線。擔任“新盟”中央委員會主席和“新盟”中央組織委員會主席期間,為進一步反省和糾正新疆三區在國家和民族問題上的錯誤,領導“新盟”在三區範圍內進行思想整頓,採取各種形式對三區幹部群眾進行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教育。
同時,為配合全國解放積極工作,向三區幹部群眾大力宣傳中國共產黨的主張和人民解放戰爭的形勢,強調新疆各族人民的前途命運取決於人民解放戰爭,取決於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並表示願誠意地服從中共中央的一切指示與決定。1949年8月22日,應毛澤東主席邀請,從伊寧啟程假道蘇聯赴北平(今北京市)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27日,因乘坐的蘇聯飛機在蘇聯外貝加爾湖地區上空失事,不幸遇難,時年3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