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窮理
格物窮理
格物窮理是一個漢語成語,拼音讀作gé wù qióng lǐ,意思是窮究事物的道理。出自明·方孝孺《答鄭仲辯》:“其無待於外,近之於復性正心,廣之于格物窮理。”
窮究事物的道理。
明·方孝孺《答鄭仲辯》:“其無待於外,近之於復性正心,廣之于格物窮理。”
格:推究。窮:窮盡。推究事物,盡致其原理。清.黃宗羲《餘姚縣重修儒學記》:“唯其難視聖人,或求之靜坐澄心,或求之格物窮理,或求之人生以上。”
格物窮理,由朱熹提出,主張“存天理,滅人慾”。明朝的王守仁一心想做聖賢,迷惘之餘,"今日格一物,明日又格一物."著名的"守仁格竹"出自這一事件,後來王守仁因政治生涯幾起幾落,經歷了人世間的生活百態,終於發現理學中存在的局限性,由此反對朱熹的“格物窮理”,主張“吾心之良知”,建立了自己的心學體系。
偶閱近人《夜談叢錄》,見所載焚旱魃一事、狐避二事,因存記所疑格物窮理,俟者詳之。
作謂語、賓語;用於處事。
示例
偶閱近人《夜談叢錄》,見所載焚旱魃一事、狐避二事,因存記所疑,俟格物窮理者詳之。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