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統籌費是指鄉(鎮)合作經濟組織依法向所屬單位和農戶收取的,用於本鄉(鎮)範圍內的民辦公助事業的款項。一般與村提留統稱“三提五統”。
鄉統籌費,是指鄉(鎮)合作經濟組織依法向所屬單位(包括鄉鎮、村辦企業、聯戶企業)和農戶收取的,用於本鄉(鎮)範圍內的村兩級辦學(即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
計劃生育、優撫、民兵訓練、修建鄉村道路等民辦公助事業的款項。通常講的"五統籌",是指鄉村兩級辦學、計劃生育、優撫、民兵訓練、修建鄉村道路。
一般與村提留統稱“三提五統”
村提留又稱村級三項提留,一般與鄉統籌費統稱“三提五統”。村提留是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按規定從農民
生產收入中提取的用於村一級維持或
擴大再生產、興辦公益事業和日常管理開支費用的總稱。包括三項,即公積金、公益金和管理費。公積金用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植樹造林、購置
生產性固定資產和興辦
集體企業;公益金用於五保戶供養、
特困戶補助、合作醫療保健以及其他集體福利事業;管理費用於村幹部報酬和管理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