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宏達

丘宏達

丘宏達(1936-2011)福建海澄(今龍海)人。生於1936年3月23日。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后留學美國,先後獲美國長島大學政治學碩士、哈佛大學法律碩士及法學博士學位。

個人成就


1970年至1972年兩度返回任台灣大學及政治大學客座教授、台灣大學國際關係研究所(隸屬台灣“國家安全局”)特約研究員。1971年任《大學》雜誌社名譽社長。1974年返美后歷任馬里蘭大學法學院國際法教授兼研究委員會主席、哈佛大學國際法研究員兼《國際貿易法學報》顧問、《現代亞洲研究專刊》主編。丘長期以學者身份在美國從事戰略觀察和爭取美國支持台灣工作。1979年中美建交后,曾參與美國國會起草《與台灣關係法》。八十年代初,曾是蔣經國在美國的觀察員。1990年4月被李登輝提名為“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成員,10月被騁為“國家統一委員會”研究委員。1993年3月任台灣地區行政機構政務委員,1994年2月辭職,赴美續任馬里蘭大學教授。1998年任“外交部”無任所大使,“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長。著有《現代國際法問題》、《現代國際法》、《中國與台灣問題:文件與分析》、《中共條約年表》、《關於中國領土的國際法問題集》、《中共與國際法》、《國際組織的締約能力》、《中美貿易與投資法律問題》等書。

生平


知名國際法學者丘宏達四月十二日上午六時在兄長丘宏義博士 陪同下於美國家中逝世,享年75歲。
中國駐美大使館上星期也發布新聞稿,轉達中國國台辦主任王毅,以及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對丘宏達的哀悼。新聞稿說,王毅和陳雲林在唁電中,對丘宏達“胸懷民族大義、主張國家統一、反對台灣獨立的立場”,以及長期致力於兩岸關係改善發展的努力表示高度肯定。
中國駐美公使楊子剛,上星期四代表大使張業遂親自到丘宏達家中,向丘宏達夫人謝元元轉交了王毅和陳雲林的唁電。丘宏達曾經在“李登輝時代”,受當時擔任台灣地區行政機構負責人的連戰邀請出任政務委員,為兩岸交流進行規劃,也是當時台灣政府主導兩岸政策重要文件--國家統一綱領的主要起草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