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

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

1988年,黨中央、國務院正式批准實施旨在發展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的指導性計劃--火炬計劃。作為火炬計劃的具體組織實施單位--(簡稱“火炬中心”)成立於1989年10月,是隸屬於國家科學技術部的獨立事業法人單位。在科學技術部指導下,火炬中心以“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為己任,大膽探索,不斷創新,推動了中國高新技術產業不斷向前發展!

機構簡介


十多年來,火炬中心堅持以“國家目標、地方組織、市場導向”為方針,以創新謀發展,創造性地豐富了火炬計劃的內涵。通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科技企業孵化器等一系列政策工具的制定和實施,在建設創新創業環境,聚集科技資源,促進技術創新與轉化,加強科技和經濟結合,調整產業結構,增強區域創新能力等方面,火炬計劃取得了卓越的成績,極大地推動了我國高新技術的商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火炬”,已成為中國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一面光輝旗幟!
為了更好地貫徹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實現“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國家使命,加強技術創新環境建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科技部對原“科學技術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科學技術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中國技術市場管理促進中心”進行了合併重組,組建了新的“科學技術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火炬”又一次得到了豐富和壯大。“火炬”必將成為中國技術創新環境建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的中堅力量!
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
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
面對新的機遇和挑戰,在科學技術部的領導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們將繼續高舉“火炬”旗幟,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以營造技術創新環境和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為主線,通過實施“育苗造林”工程,大力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群體,推進產業集群向創新集群升級,聚集和激活人才、技術和資本等創新資源要素,推動“火炬”全面走進國家經濟建設主戰場,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做出應有的貢獻!

職能


1.研究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化及高新區發展的狀況和問題、為科技部宏觀決策提出建議和對策;研究提出火炬計劃、國家高新區的發展規劃、計劃及有關政策建議。
2.研究我國技術市場發展的狀況和問題,提出技術市場的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為科技部宏觀決策提出建議和對策。
3.承擔火炬計劃管理辦公室的事務性管理工作,承擔火炬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推進高新技術產品成果商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
4.負責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的日常管理,為高新區的發展提供諮詢與服務。
5.承擔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組織實施工作。
6.承擔全國技術市場日常運行管理,以及登記、統計、培訓、信息、技術轉移等工作;聯繫和協調全國技術市場管理機構;開展科技成果推廣和產業化諮詢服務等工作。
7.研究提出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建議,承擔孵化器的日常管理;承擔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創業服務中心、國家留學人員創業園、技術交易機構、海外科技園、創業投資機構等的管理。
8.承擔生產力促進中心、大學科技園、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工業領域國家工程中心、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科技興貿行動專項等的組織實施工作。
9.承擔火炬計劃軟體產業化工作;承擔火炬計劃產業化基地的管理工作。
10.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產業化投融資政策建議,組織並推動科技風險投資工作。
11.承擔編製《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及技術出口產品目錄等工作。
12.負責火炬計劃國家級高新區統計的專項工作,承擔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統計、宣傳、信息、培訓以及國際合作等工作。
13.承擔科技部有關司局委託的工作。
14.承擔科技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目標


火炬“十一五”規劃綱要確定了火炬計劃的工作目標:高舉火炬旗幟,瞄準國家戰略,堅持市場導向,組織地方科技部門,開展“育苗造林”工程,通過實施“九項任務”實現“四個目標”,加強技術創新環境建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
(一)九項任務
1、建立有利於自主創新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體制機制;
2、推進高新技術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3、加強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建設;
4、加快科技企業輔育體系建設;
5、加強創新集群服務體系建設;
6、完善高新技術產業化投融資體系;
7、推動技術市場體系發展與完善;
8、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人才隊伍建設;
9、加強高新技術產業國際化工作。
(二)四個目標
1、通過政策引導、計劃指導、市場推進、地方組織、部門合作等方式,完善以自主創新為核心的高新技術產業化推進體制和機制。
2、通過建立科技企業公共財政引導投入體系、科技型中小企業撫育體系、提升科技企業國際競爭力等手段,著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推進企業技術創新。
3、以發展創新集群為重點,實現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的跨越式發展、形成產學研聯動發展的支撐網路、開創高新技術產業國際化,推進以高新技術為主導的產業升級。
4、通過培養環境建設和產業化發展的人才隊伍、完善技術市場和技術轉移的環境和條件、構建資本市場支撐產業化發展的政策工具,聚集要素資源,增強對創新環境和產業化的支撐能力。

工作內容


以建設創新型國家為核心,以推動技術創新環境建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為目標,通過組織實施“育苗造林”工程,進一步完善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政策法規建設,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體制和機制的改革與創新;著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加速科技型中小企業群體發展,推進企業技術創新;著力發展創新集群,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的發展與升級;有效聚集和激活人才、技術、資本三大創新要素資源,增強對創新環境和產業化的支撐能力,促進高新技術成果商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
1、實施“育苗”工程,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加速科技型中小企業群體發展。
“育苗”工程就是利用創新基金、重點新產品計劃、科技企業孵化器和海外科技園等政策工具,加強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孵化和撫育,扶持科技中小企業成長。
創新基金1999年5月,國務院正式批准設立用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府專項基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創新基金堅持“支持創新、鼓勵創業”的宗旨,積極探索公共財政科技資金“公開、公平、公正”的管理和運行模式。七年來,創新基金對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光機電一體化、資源環境、節能與新能源和高技術服務業等技術領域近8000個項目以無償資助、貸款貼息和資本金投入方式資助53億元,帶動了大約十七倍於中央財政資金的地方政府和社會資金的投入。經過創新基金的扶持,培育了無錫尚德等100多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國內外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為強化創新基金項目管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槓桿作用,更加有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快速成長,已初步建成了創新基金網路工作系統、全國創新基金工作體系和社會化協作體系三大工作系統。創新基金已經成為我國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主渠道,成為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科技企業孵化器是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養高新技術企業和企業家為宗旨的科技創業服務機構,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孵化器架起了連接科技與經濟的橋樑,已經成為區域技術創新的重要力量、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基地、吸引和聚集科技人才的重要載體,在推動社會、經濟和技術進步等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績,受到了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政府、各個部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視。目前,中國科技企業孵化器正呈多元化、特色化、專業化、國際化的發展趨勢。科技企業孵化器具有以下特殊形式:
●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是科技企業孵化器的主要形式之一,它以初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為入孵企業提供研發、中試生產、經營的場地和辦公方面的共享設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財務、融資、市場推廣和培訓等方面的服務,以降低企業的創業風險和創業成本,提高企業的成活率和成功率,為社會培養成功的科技企業和企業家。從1987年中國第一家科技企業孵化器武漢東湖創業中心誕生以來,至2005年已發展到534家,其中,科技部認定的國家孵化器134家。在孵企業近4萬家,佔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的1/3,創造直接就業機會717281個,吸引了近46萬科技人才在各類孵化器中創業,累計畢業企業17135家。
國家大學科技園是經國家科技部、教育部共同批准認定的科技創業服務機構。國家大學科技園作為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組織部分,是區域經濟發展和行業技術進步的主要創新源泉之一,是大學實現社會服務功能和產學研結合的重要平台。到2005年,經國家科技部、教育部共同批准認定的國家大學科技園共50家,入駐企業6075家,其中高新技術企業1746家,高校師生創辦企業1110家。
●留學人員創業園是為吸引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經科技部、教育部、人事部和國家外專局共同批准認定的公益型科技服務機構。國家留學人員創業園,通過各部門的政策鼓勵與扶植,為留學人員回國創業開闢的“綠色通道”,引進了一大批學有所成的海外留學生回國創業。目前,經三部一局批准設立的國家留學人員創業園試點單位共21家。
●國際企業孵化器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為境外技術研發機構、科技型企業在中國境內開展創新創業活動的提供服務的專業機構。同時,也是幫助我國高新技術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尋求境外合作夥伴、實現跨國經營與發展,提供全面支持與保障的服務性機構。從1996年開始,科技部先後選定北京、西安、上海、蘇州、武漢、天津、成都、重慶和廣州共9個國家創業服務中心作為國際企業孵化器試點單位。
中國海外科技園是實施“引進來”與“走出去”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是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組織和發動與所在國的政府力量及社會資源,探索建立為中國高新技術企業赴海外創業與發展的國際化服務平台。科技部已批准設立了七個火炬海外科技園:中國火炬(新加坡)創業中心、中美馬里蘭科技園、中英(劍橋)科技園、中英(曼城)科技園、中俄友誼科技園、中奧(奧地利)科技園、中澳(澳大利亞)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中心)。
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是國家科技計劃體系中高科技產業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政策性引導和扶持,促進新產品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帶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產品結構調整,增強產品國際競爭力。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自1988年開始啟動以來,重點支持了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對行業共性技術有較大帶動作用,積極研究、制定或採用國際標準、國內外先進技術標準的新產品開發和試製工作,特別加強對裝備製造業和能夠促進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新產品的支持。
2、開展“造林”工程,推進高新技術由產業集群向創新集群升級。“造林”工程就是進一步深化國家高新區、特色產業基地、軟體基地的功能,促進產業技術聯盟形成,推動產業集群升級;發揮生產力促進中心作用,組織發展各類產學研創新聯盟組織;推進火炬創新試驗城市(區)的試點工作,探索快速提高城市創新能力的機制和環境。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黨中央、國務院為發展我國高新技術產業、調整產業結構、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增強國際競爭力而設立的現代科技工業園區。
1988年5月,國務院批准建立了第一個國家高新區----北京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中關村科技園區),到1997年相繼批准建立了53家國家高新區。至2005年,國家高新區擁有各類企業41990家,從業人員521萬人,實現營業總收入34415億元,全國53個國家高新區的工業增加值、國內生產總值(GDP)和R&D投入分別佔全國的9%、5%和1/3。
國家高新區創建以來,經歷了以理念創新和環境建設為核心的初創階段;以制度創新和完善管理體製為核心、培育產業發展為目標的創新建設階段;目前已經進入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的二次創業階段,隨著“建設世界一流科技園區”和“創新型園區”等工作的開展,國家高新區將實現新的飛躍。
實踐證明,國家高新區始終高舉創新的旗幟,充分發揮區域內政策、資源、管理等優勢,積極聚集創新資源,探索內涵增長模式,已經成為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化成果豐碩、高新技術企業集中、民營科技企業活躍、創新創業氛圍濃厚、金融資源關注並進入的區域,成為集約式社會、經濟發展的典範,成功地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的科技工業園區發展道路,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起到了良好的示範、引領和帶動作用。
國家火炬計劃特色產業基地是利用區域內人才、技術、資本等資源集聚優勢,依託一批產業特色鮮明、產業關聯度較大、產業鏈較完整、技術水平較高、創新能力較強的骨幹企業和相關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而建立起來的高新技術產業群,以提高區域的自主創新能力和特色產業的競爭優勢。1995年,科技部批准建立了第一家國家火炬計劃特色產業基地“江蘇海門新材料產業基地”,到2005年科技部已認定國家火炬計劃特色產業基地129家,涵蓋了電子信息等近20個高技術領域或專業,在全國已經形成了軟體、集成電路、通訊設備、生物醫藥等一大批快速發展的產業集群,成為區域產業結構調整的中堅力量,較好地體現了科技創新的引領作用。
國家火炬計劃軟體產業基地是引領我國軟體產業化發展的一面旗幟和一支重要力量。1995年科技部開始組建國家火炬計劃軟體產業基地,通過十餘年的建設和發展,科技部已在全國認定了32個國家火炬計劃軟體產業基地,形成了由政府服務、技術保障、中介諮詢、人才培訓以及園區管理等內容組成的支撐服務體系,為探索具有區域特色的軟體產業化發展之路,創造和積累了寶貴的經驗。隨著國家火炬計劃軟體產業化和國際化的不斷發展,火炬中心啟動了軟體產業基地軟體技術公共服務平台建設、中國軟體歐美出口工程(COSEP)和軟體產業創新集群發展等各項具有創新性和有效性的工作。
國家火炬計劃項目是火炬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國家科技計劃成果為依託,以發展高科技產品、形成高新技術產業為目標,擇優實施的高科技產業化項目,重點支持電子與信息、生物工程與新醫藥、新材料及應用、光機電一體化、新能源與高效節能、環境保護等高新技術領域的項目。通過實施火炬計劃項目和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引導實施火炬計劃,有力地推進了高新技術成果的商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造就了聯想、海爾、華為、大唐、四通等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和企業集團。國家火炬計劃項目、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已成為著名的品牌和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
科技興貿行動專項是為推進火炬計劃國際化,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保證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持續、穩定、快速增長而實施的科技專項工作。從1999年開始的科技興貿行動專項工作主要包括為實施“走出去”戰略而進行的科技興貿環境體系建設、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基地認定管理、加強基地內培育自主品牌的“育苗”和國際技術轉移依託服務平台建設、為海外創業園企業服務的平台建設、推進科技興貿政策措施研究、編製《中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目錄》以及重點出口示範項目等工作。
生產力促進中心是為加快中小企業快速成長,提升中小企業的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發揮中小企業在科技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而設立的科技中介機構。1992年,科技部批准成立了全國第一家生產力促進中心——山東生產力促進中心,經過十多年發展,已初步形成了遍布全國各地和各主要行業的生產力促進中心網路。到2005年底,全國生產力促進中心數量達1270家,從業人員1.6萬人,其中科技部認定國家級示範生產力促進中心128家。
火炬創新試驗城市(區)試點工作是通過有針對性的功能性政策試驗,更加有效地培植以科技創新為驅動的中小企業群體,促進區域優勢產業集群升級,形成更有利於支持開展自主創新的區域或地方環境。首批試驗城市(區)有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深圳市、寧波市、東莞市和無錫市,火炬創新試驗城市(區)工作主要分為準備和啟動階段、重點實施和跟蹤觀察階段、推廣實施和總結評估階段。
3、構築技術創新環境體系,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通過技術、資本和人才等要素市場建設,推進技術轉移,完善和發展技術市場體系;促進金融創新,完善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投融資服務體系;加強人才培訓,完善技術創新環境建設與產業化的人才隊伍體系。
技術市場是在落實中共中央“開放技術市場,實行科技成果商品化”的決定的背景下誕生的,經過近20年的發展和實踐,已初步形成了一整套技術市場的基本運行架構,搭建了促進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的重要平台,技術市場已成為我國科技與經濟結合的重要紐帶。截止到2004年,全國已建立國家、省、市(地)、縣四級1500多個技術市場管理機構和1200多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各類技術交易服務機構和技術貿易機構共6萬多個,從業人員110多萬人,形成了比較完整的技術市場管理監督、服務及貿易機構等組成的技術市場體系。今後,技術市場還將更多的擔負起推動產學研結合,促進技術轉移與技術經營。
人才培訓是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實現高新技術成果商品化、產業化、國際化的重要保證。火炬計劃人才培訓工作體系包括建立培訓基地和培訓網路、搭建信息平台等,主要培訓從事創新環境建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管理人員,著力培養懂技術、善管理、勇於創新、敢於拼搏的科技管理人才和科技實業人才。人才培訓目標是短期與長期相結合、國內和國外相結合、學位教育和職業培訓相結合。
資本投融資體系建設是高新技術產業化的一個重要環節,火炬中心一直致力於推進火炬計劃與金融資本的有效結合,吸引銀行信貸資金參與火炬計劃和創新基金的實施,構建科技創業投資工作網路,發行高新區建設債券,與國家開發銀行合作建設科技中小企業貸款平台,發起並組織旨在營造有利於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不同成長階段發展環境的社會化解決方案——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路線圖計劃,推動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工作並擴大運行。

輝煌歷程


1、1985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關於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決定》,技術市場工作開始實施;
2、1985年5月,中國技術市場管理促進中心成立;
3、1988年8月,國家火炬計劃設立並開始實施;
4、1989年10月,科學技術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成立;
5、1988年5月,國務院批准設立第一個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到1997年全國共設立53個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6、1999年6月,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設立並開始實施;同時,科學技術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成立;
7、2001年9月,國家高新區市長會議在武漢召開,提出國家高新區“二次創業”的發展目標;
8、2003年9月,國家火炬計劃實施15周年總結大會在北京召開,並舉辦網上成果展;
9、2004年10月,聯合國家開發銀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推出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路線圖計劃並開始實施;
10、2004年11月,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實施五周年會議在廣西南寧召開;
11、2005年8月,國家高新區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確立了新時期國家高新區“四位一體”的發展定位;
12、2006年5月,火炬創新試驗城市(區)工作正式啟動;
13、2006年5月,新組建的“科學技術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成立;
14、2006年6月,北京中關村、上海張江、深圳、西安、武漢、成都六家國家高新區簽署《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宣言,10月,《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行動方案正式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