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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開國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
李開國教授,男,1944年3月7日出生,四川華鎣市人。1966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1985年9月至1986年9月赴蘇聯白俄羅斯大學留學一年。李開國教授現為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事局批准的重慶市首屆學術技術帶頭人、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科(重慶市重點學科)負責人、市場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基地(重慶市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主任、民商法博士生導師、碩士生導師和民商法博士生導師組組長、校職稱評定委員會委員、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委員
李開國教授
1978年7月調西南政法學院(現西南政法大學)民法教研室(后改為民商法教研室)任教員;
1982年2月評定講師,1987年2月晉陞副教授,同年底被學校遴選為碩士生導師,1993年6月晉陞教授;
1998年8月牽頭申報西政大民商法學科博士點成功並同時被司法部遴選為博士生導師。
兼職行政工作方面,1983年底經民主選舉任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1986年11月經民主選舉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1999年4月在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專業系級機構調整時任西南政法大法學一系主任。后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顧問、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重慶仲裁委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李開國教授自1978年從事民商法教學工作以來,先後為本科生主講過民法學、知識產權法學等課程;
為碩士研究生主講過民法總論、民法分論、蘇聯東歐民法、蘇聯家庭法、金融法等課程;
為博士研究生主講過民法總論專題研究、物權法專題研究、債法專題研究、民法前沿專題研究等課程。
《啟髮式實踐性教學法在民法教學中的運用》和《民法實踐教學改革》,先後於1993年、1996年獲得了四川省教委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
民法課於2003年被評為重慶市高校精品課程。
《面向21世紀的民法學精品課程建設》於2005年11月獲重慶市人民政府高校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
(一)學術課題
參加了《全民所有制企業經營權研究》、《城市經濟體制改革中的法律問題研究》等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研究工作,目前正主持從事司法部的兩個重點科研項目的研究工作,並己取得部分階段性研究成果:
(1)《民法通則的歷史局限與中國民法法典化研究》,司法部“九五”科研規劃第一批核准研究項目,司發函【1997】215號文;
(2)《我國土地制度改革與物權法研究》,司法部法制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重點科研項目,2002年11月批准,批文號02SFB101,批准資助經費6萬元;
(3)《中國農村地權改革研究》,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科研項目,2002年12月批准,批准資助經費3萬元。(4)《改革發展成果分享法律機制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A級)
(二)學術論著
李開國教授在民法基本理論、民法總則、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等領域及我國民法法典化、企業產權制度、金融體制改革與立法、民法的適用等問題的研究上,都做出了重大理論貢獻。他率先提出了企業兩權分離的觀點,率先對民法通則的歷史功績與歷史局限做出了全面的分析和評價。在我國合同法和物權法的起草過程中,他對有關草案的分析研究,也都具有重要的學術意義和立法參考價值。迄今為止,李開國教授已出版學術著作20部(其中專著4部、教材12部、辭書及適用大全類著作4部),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其中獲部省級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1項、三等獎3項、中國法學會優秀民法論文一等獎一項、全國優秀教材一等獎1項。
李開國教授的具有代表性的主要著有:
1、專著類:
《經營權論》(合著),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研究成果,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1994年獲四川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社科成果三等獎;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問題研究》(陸雲、金平主編,本人和卓澤淵副主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出版,1996年獲四川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
《民法基本問題研究一民法觀念更新、制度完善及適用問題的若干思考》(個人專著),法律出版社1997年出版,1998年獲司法部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
《民法總則研究》(個人專著),39萬5千字,法律出版社2003年9月出版。
2、教材類:
《中國民法學》(金平主編,本人副主編),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出版。該書1992年獲本校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1995年獲本校優秀教材一等獎;
《知識產權法》(張玉敏主編,本人副主編),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1995年獲本校優秀教材二等獎;
《民法實踐教程》(主編),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出版;
《民法學》(彭萬林主編,本人副主編),司法部規劃教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年出版,1997后多次修訂再版。
《中國民法學教程》(主編),法律出版社1997年出版:
《民法學》(江平主編,本人副主編),司法部核心課教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出版,2003年獲教育部全國優秀教材一等獎;
《民法原理與實務》(主編),司法部編審教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3月出版,個人撰稿5萬7千字;
《中國民法學》(主編),法律出版社2002年9月出版,個人撰稿10萬6千字;
《合同法》(主編),法律出版社2002年9月出版,個人撰稿5萬7千字;
《現代法制理念與中國法律制度》,重慶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個人撰稿4萬7千字;
3、論文類:
《國營企業財產權性質探討》,法學研究1982年第二期發表,1984年獲四川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該文在全國最先提出了兩權分離的理論觀點,文章寫道:“應當從馬克思所闡明的財產所有權與財產經營權相分離的觀點出發,承認國營企業的財產經營權是區別於國家所有權的一類獨立物權,確立國營企業在財產上的獨立地位。”兩年半后,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承認了這一觀點,《決定》指出:“根據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和社會主義的實踐,所有權同經營權是可以適當分開的。”該文提出的兩權分離的理論觀點在全國民法經濟法學界也產生了巨大影響,以至5年多后(1987年)全國著名民法學家、全國民法經濟法研究會會長佟柔教授還將該文選入了他精心編輯出版的論文集《論國家所有權》一書之中。
《蘇聯東歐國家經濟法理論剖析》,外國法學研究1989年第2、3期連載;
《蘇聯國營企業產權制度的三次改革》,現代法學1990年第1期發表;
《評企業法人所有權論》,現代法學1990年第4期發表;
《企業法調整對象辨析》,現代法學1992年第6期發表;
《論房屋買賣合同中的優先購買權》,中南政法學院學報1993年第2期發表;
《完善我國金融立法的思考》,現代法學1993年第3期發表;
《關於完善民法通則法人制度的幾點思考》,現代法學1996年第3期發表;
《民法通則的歷史功績與歷史局限》,現代法學1997年第4期發表。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刊物《民商法學》1997年第11期全文轉載了該文;
《我國民法法典化的理論準備》,法律科學1998年第3期;
《對合同法徵求意見稿若干問題的看法和修改建議》,現代法學1998年第6期發表。該文提出的一些意見亦得到了立法者的採納。對此,只要我們比較一下合同法徵求意見稿與後來頒布的合同法正式文本的相關條文,我們就不難看出;
《關於我國物權立法的幾點思考》,池州師專學報2001年第四期;
《關於我國物權法體系結構的思考》,2萬5千字,現代法學2002年第4期發表。該文收入了法苑精粹編輯委員會選編的《中國民法學精萃(2003年卷)》;
《國家、集體、公民個人所有權立方法案新思考》,1萬3千字,汕頭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3期發表。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刊物《民商法學》2003年第9期全文轉載了該文。
《評<民法草案>的體系結構》,2萬5千字,現代法學2004年第4期發表。2005年5月獲中國法學會優秀科研成果獎(一等)。
《造型藝術作品追續權制度研究》(與黃家鎮合著),1萬字,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04年4期。
《我國物權立法三問題研究》,載“物權法學與海峽兩岸經貿環境研討會”論文集《物權法比較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7月出版。 1萬字。
《先佔取得制度與未來民法典》(與劉雲生合著),中國物權法理論研討會(南寧)論文集《物權法的理論探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1萬2千字。
《建設用地使用權立法若干具體問題研究》(與洪學軍、楊佳紅合著),中國物權法理論研討會(南寧)論文集《物權法的理論探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1萬字。
《物權與債權的比較研究》,甘肅社會科學2005年2期發表。
《我國城市建設用地使用權制度的完善》,現代法學2006年2期發表。
《啟髮式實踐性教學法在民法教學中的運用》和《民法實踐教學改革》,先後於1993年、1996年獲得了四川省教委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
民法課於2003年被評為重慶市高校精品課程。
《面向21世紀的民法學精品課程建設》於2005年11月獲重慶市人民政府高校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
李開國教授曾獲國務院政府特殊專家津貼和司法部優秀教師稱號。
其主持完成的教學成果《面向21紀的民法學精品課程建設》2005年11月獲得了重慶市人民政府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
由李開國教授任主任的市場交易法制研究中心,於2002年被評為了重慶市首批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