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玄

歐陽玄

歐陽玄(1289~1374),字元功,號圭齋,祖籍分宜縣防里村,湖南瀏陽(今湖南瀏陽)人,是歐陽殊之後裔,元代文學家。延祐年間(1314年—1320年),歐陽玄任蕪湖縣尹三年,不畏權貴,清理積案,嚴正執法,注重發展農業,深得百姓擁戴,有“教化大行,飛蝗不入境”之譽。在任內,對蕪湖名勝古迹,多加保護修葺,據傳“蕪湖八景”,是其在任時所形成。對每景都題有七律一首(見康熙《太平府志》和《蕪湖縣誌》),常游“荊山寒壁”,因與家鄉荊州的荊山同名,所以其有“三年楚客江東寓,每見荊山憶故鄉”之句。離任時,對蕪湖依念綿綿。後人將荊山之水取名“歐陽湖”,簡稱“歐湖”,以志紀念。

元順帝並贈崇仁昭德推忠守正功臣、大司徒、柱國等稱號,追封為楚國公,謚號文。享年八十五歲。

人物生平


歐陽玄所撰《蒲城義門王氏祠堂碑銘》
歐陽玄所撰《蒲城義門王氏祠堂碑銘》
公元1314年(延祐元年),元仁宗帝的儒師王約等漢臣積極倡議開科取士
公元1315年(延祐二年),詔行科舉(史稱“延祐復科”),歐陽玄取中進士第三名,為官40餘年先後六入翰林,兩為祭酒,兩任主考千生,以史學成就最為突出,同時也以詩文聞名天下,因其學識淵博,文績卓著,人稱“一代宗師”,與王約並稱元代“鴻筆”。
公元1333年改任太常禮儀院事,拜為翰林直學士,編修四朝實錄,不久又兼國子祭酒,后又召到中都商討事務,升為侍講學士,再兼國子祭酒。后至元五年(1339),因足患麻木症,請假南歸醫治,元順帝未允。授予翰林學士,不久懇請辭官,元順帝仍未允,讓他上朝時免於行禮,改元“至正”,更改朝政,凡行不便的事,在宮廷中議政時,玄都直言無忌。不久南歸,后又起任翰林學士,因病未行。皇上下詔修遼、金、宋三代歷史,玄任總裁官。他為此制定統一的條例,文中有不合要求者,玄親筆改正,至於論、贊、表、奏都由玄執筆。至正五年(1345),順帝因他歷任幾朝的官職,且修三史有功,又任命他為翰林學士承旨。不久玄又請求辭官,順帝仍未答應,御史台奏請任命玄為福建廉訪使,行至浙西,舊病複發,請求退休,隱居南山。后又任翰林學士承旨。玄多次懇切辭官,未獲批准,於是授給湖廣行中書省右丞的職務,並賜白玉束帶,給以終身的俸養。正要動身,元順帝又不同意,仍命其任翰林學士承旨,進階為光祿大夫
1341年—367年元惠帝下詔修撰遼、金、宋三史時,以歐陽玄為總裁官。
1351年(至正十一年),元朝以賈魯為總治河防使負責治理黃河,功成后又命歐陽玄製作河平碑文以表旋此次治河的功績。
1358年2月7日(至正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歐陽玄病逝於大都(今北京),享年八十五歲。

主要作品


歐陽玄半身像
歐陽玄半身像
編寫遼、金、宋三史。
《太平經國》、《至正條格》、《經考大典》、《纂修通議》、《康書纂要》、《元律》、《至正河防記》等史著多種,共達 1120卷;
《圭齋文集》15卷遺世、《元詩選》、《全金元詞》、《漁家傲南詞》12首、

社會評價


歐陽玄雖身為高官,平時卻生活儉樸,待人謙和,同時代的詩人大家孫風洲讚頌他:“奎齋還是舊圭齋,不帶些兒官樣來。”